呃,作為打工人,我一向是站在勞動法這邊的,但你的確有點誇張了。
樸素的表達就是,我在這家公司幹了4年,其中2年都是在懷孕和休產假。
從你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來,在你生育一胎的時候,公司對你沒有什麽問題,問題出在你生二胎的時候。
你一胎和二胎間隔時間非常短,大概就一胎剛斷奶就準備二胎了。在公司眼裏就是,你產假剛休完不到半年又懷了第二胎。
這種速度,憑良心說,我也會懷疑你是在利用公司。
中國的勞動保障制度,事實上就是用人單位買單,國家提倡二胎,但是並不會對有二胎孕婦的公司進行補貼,導致公司必須獨自承擔後果。
我就是不站在公司的角度,單純站在你同事的角度,你這兩年白拿薪資,活是不是得我們來做?
現在大家對於孕婦其實已經挺包容的,就拿我公司來說,一胎的時候,知道懷孕了,東西都不讓你拎,啥重活都不用做,每天就是對著電腦敲敲鍵盤,有啥產檢的,說一聲就好,都不用請假。薪資也是正常發,一分不少。
不過我至今沒見過在公司連著生兩胎的,一方面大家都還是有一定的事業心,連續兩胎事實上會造成你事業的停滯,畢竟兩年前的經驗基本沒啥用了。另一方面,是真的不想生,帶一個都累的半死,兩個是想不開麽?
你要麽就能做到當時我們乙方單位的設計院院長那樣,40歲高齡產婦,二胎,但是堅持到生娃前一天還在開會,生娃後做了月子就回來上班。因為她那個位置競爭是真的激烈,多少人覬覦院長的身份,你敢休半年產假?這半年的設計都沒有你的參與,回來後也就是工作交接了。
你不能一邊要求你的權利,一邊讓別人去替你承擔義務,公司也沒有欠你的,全憑良心。
你這樣做,從法律角度來說沒有問題,但會導致公司會更加傾向於錄用男生,最終造成用工歧視。未來姐妹們發現工作不好找了,冤有頭債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