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夥!
我還以為公司無故解雇孕期員工,沒啥好說的,孕期可以去勞動局起訴。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和生育津貼。這是你應得的。
但是,重點來了,姐妹!你這是把公司當冤大頭了呀。20年1胎,剛休完產假,哺乳假。無縫銜接第二胎,又是產假、哺乳假,看著20年到21年不假,時間跨度挺大,但是這兩年公司的活誰在做,你的薪資,社保成本公司可是一直在承擔。擱誰誰也受不住呀,薅羊毛你也不能可著一只羊薅呀,都薅禿了。
您是完美休了產假哺乳假,拿了生育津貼,但您能為公司做什麽呢?做了什麽呢,在未休產假之前還要有產檢假。但凡您能歇一歇今年剛剛懷孕,公司也不會這麽對你,公司請你來是為公司做貢獻的,不是為你的生育做保障的。
一直都說女性在職場中是弱勢群體,可是弱勢也不是這麽個弱勢法呀。這是道德綁架似的欺負人呀。
不信您看著,公司未來10年沒不會招聘未婚未育女性,因為怕了。您以一人之力改變了公司未來的生態架構。您是受益了,可是未來同行的女性就要為你的利益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