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學生「將藥磨成粉欺騙同學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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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釋出通報稱已懲戒涉事學生
學校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學生於10月8日下午將自己服用的治療糖尿病的二甲雙胍藥丸攜帶至學校,磨成粉末,分發給兩名同班同學嘗試。其中一位學生用舌尖舔嘗了少許,因味苦立即吐出,該生已送醫檢查,身體無礙;另一學生旁觀,未服用。
班主任老師發現後及時制止並報告學校,學校於10月14日對該事件進行全校通報,依規實施教育懲戒並對全校學生進行警示教育。
學校通報表示,該生在父母的陪同下,虛心接受教育,並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決心改正。其父母對學校的教育和處理表示理解和支持。另外兩名家長也理解、支持學校的處理,希望涉事學生以實際行動改正錯誤。
拒絕沒輕沒重的惡作劇
加強引導教育家校共責
未成年人由於身心發育不成熟,在校內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的意外傷害並不少見。但搞惡作劇一旦沒了輕重,失了分寸,出事難逃法律責任。
在此前涉及學生在校意外傷害的相關報道中,有專家表示,家長應與學校共同攜手,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撐起一把「安全傘」,對孩子做到正確的引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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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盡到管理、教育的責任
上述事件發生後,班主任及時發現、制止並報告學校;學校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全面梳理學校在管理上的不足之處。
此次學生「惡作劇」欺騙同學服用藥粉的事件中,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為確保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和教育工作,學校將
面向全體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一步加強學生藥品入校管理;對全校學生開展藥品入校管理規定和自我保護的要點培訓;對全校學生進行心理和藥理相關知識普及。
同時,後續也將持續關註誤食藥物學生的身體健康問題,並加強跟蹤輔導受懲戒學生,密切家校協同,幫助學生正視問題、改正錯誤、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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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始終作為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
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強化了監護人的第一責任人意識,並於第十八條中規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因此,幼稚園、學校等教育機構承擔的不是監護責任,監護人仍然對在校的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責任,監護責任沒有發生轉移。
校園安全不能單靠學校來保證,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第一監護人,應當摒棄過分依賴學校教育的心理,主動樹立起自己是孩子第一任老師的角色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安全教育的主體責任,與學校一起,共同攜手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撐起一把「安全傘」。
做好科普
謹防誤服藥物等悲劇發生
兒童意外傷害事件是成為全球兒童致死重要原因之一。而意外傷害事件裏,誤服藥物經常被人忽略。
由於兒童年齡小、好奇心強,一些藥品的形狀、色彩和帶甜味的糖衣對他們有極大吸引,誤服藥物成了常見的兒童意外傷害之一。
近年來,兒童誤服藥物導致的悲劇不在少數。家長應該怎樣避免悲劇發生?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麽辦?
提高警惕,預防孩子誤食藥物
很多老人有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這就可能會導致孩子誤食老人的心腦血管藥、降糖藥。
這類藥物對孩子的影響最嚴重,可能會造成心率及心律異常、血壓過低、血糖過低等情況,甚至會危及生命。而且誤食這些藥物後的癥狀會造成腦部缺氧,可能會導致不可逆的損害。
因此,家長們應當:
服藥後第一時間收納好家中藥物;若服藥時不慎掉落,第一時間打掃處理;定期檢查家中藥物存放情況;時刻註意孩子精神狀態,有些藥物誤服後不會第一時間出現癥狀;隨著孩子年齡增長,為孩子進行心理和藥理相關知識科普。
不小心誤食藥物,應急處理方法請收好→
一旦發生藥物誤服或過量服用時,看護人應沈著冷靜,弄清孩子吃了什麽藥物、吃了多少以及服用時間,並帶上殘余藥物、嘔吐物、藥瓶、外包裝,盡快帶孩子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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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為無腐蝕性藥物,可酌情給孩子多飲水,不建議常規催吐,尤其是嬰兒、意識不清或抽搐的兒童禁忌催吐;對於意識清楚且可配合的年長兒童,如為1—2小時內服用的藥物,可讓其多喝水並嘗試催吐,但動作應輕柔,避免局部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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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攝入藥物後,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等消化道癥狀,喘憋、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神誌不清、嗜睡、煩躁、抽搐等神經系統癥狀時,看護人應立即帶孩子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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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出現意識喪失,但自主呼吸和脈搏存在,除了及時呼救、送醫外,看護人應讓其處於側臥位,並密切觀察呼吸及脈搏等情況。一旦孩子呼吸、脈搏消失,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
家校應當共同攜手
進行正確的教育與引導
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央視新聞客戶端綜合國家應急廣播、紅星新聞等)監制丨鄭弘制片人丨房軼婷編輯丨魏韞桐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