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北京1月15日電(記者劉園園)15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公布。【實施方案】旨在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機制,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促進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利用,釋放數據價值。
【實施方案】提出,將安全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明晰數據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規則,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套用和產業培育,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範數據濫用風險,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個人資訊和商業秘密,推動數據高品質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充分釋放數據價值,促進數據開發利用。
到2027年底,規則明晰、產業繁榮、多方協同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體系基本構建,數據合規高效流通機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顯著提升,為繁榮數據市場、釋放數據價值提供堅強保障。
【實施方案】圍繞明晰企業數據流通安全規則、加強公共數據流通安全管理、強化個人數據流通保障、完善數據流通安全責任界定機制、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套用、豐富數據流通安全服務供給、防範數據濫用風險部署了7項主要任務。
在明晰企業數據流通安全規則方面,【實施方案】明確,支持企業透過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分析流透過程安全風險、制定分類分級保護措施等方式,提升數據治理能力。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數據官,加強數據治理和數據開發利用。數據處理者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辨識、申報重要數據,並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為強化個人數據流通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完善個人數據權益保障機制。對於個人數據流通,應當依法依規取得個人同意或經過匿名化處理,不得透過強迫、欺詐、誤導等方式取得個人同意。制定個人資訊匿名化相關標準規範,明確匿名化操作規範、技術指標和流通環境要求。健全個人資訊保護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渠道。
關於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套用,【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創新,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標準,引導企業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術開展數據流通。對重要數據,在保護國家安全、個人私密和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透過「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可控可計量」等方式,依法依規實作數據價值開發。
【實施方案】還強調,防範數據濫用風險。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數據的黑灰產業,加強敏感個人資訊保護,限制超出授權範圍使用個人資訊。依法依規懲處利用數據開展壟斷、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各方主體權益和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