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智揚(鄭州大學)
10月3日,一篇題為【低俗炒作博眼球,爆「瓜」文化不可取】的文章打著「人民網」旗號在網上被惡炒,有網友誤將其解讀為「人民網指責演員辛某某爆料低俗」「暗挺某男明星」;但據人民網評10月4日訊息,人民網並沒有發過這篇文章,此乃徹頭徹尾的「套牌」戲法。10月5日晚,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通報:經核實,此文章系不法人員假冒媒體名義杜撰並上傳網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將依法對相關違法人員嚴厲打擊。(2024年10月5日 北京日報)
這篇假冒媒體杜撰的網文在網路上迅速傳播,不僅引發了公眾對娛樂圈八卦的熱議,也再次將追星文化中的種種亂象推到了風口浪尖。這起事件不僅僅是對媒體權威的蔑視與褻瀆,對法律的漠然與無知,更是對公眾智商的公然挑釁,對追星文化底線的一次嚴重沖擊。
作為早已存在的社會現象,追星,一個本應充滿著蓬勃朝氣的詞匯,卻在近年來的一起起熱點事件中,逐漸被大眾賦以負面色彩。從機場擁堵、無理偏袒,到網路暴力、造謠傳謠,從擾亂社會秩序,到觸碰法律紅線。種種行為既損害了明星本人的形象,又不斷加深著公眾對追星群體的刻板印象。
追星,本應是積極向上的精神寄托,如今卻成為了部份人盲目跟風、失去理智的狂歡。這種現象說明了一個問題,追星文化已在當今社會發生異化:一種從崇拜到炒作的轉變。追星文化剛興盛時,粉絲往往在對明星的崇拜關系中扮演「受益者」,他們希望從偶像身上汲取到某種信念,或彰顯自身個性。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社交媒體的興起,每個人都能夠更直接、更方便地接收與輸出觀點,越來越多的粉絲不再滿足於自我受益的範疇,而是想要讓偶像也能因自己而「受益」,他們想更多地參與到偶像的工作與生活當中,以此來滿足自身的「被需求」感。因此,開始出現一些極端的個體,透過「炒作」「爆料」「偽造」等手段來為其所在的粉絲群體貢獻自身的力量,試圖讓粉絲群體乃至偶像看到自己的付出,殊不知這樣只會適得其反,在破壞自家偶像形象的同時,不斷拉低追星文化的下限。
值得註意的是,追星文化不僅僅是粉絲和偶像兩者之間的簡單利害關系,其背後蘊藏著復雜的偶像經濟商業化操縱。此次假冒媒體杜撰事件,我們尚不知是否與明星團隊有關,但若是粉絲的個人行為,其所制造的低俗炒作不僅破壞了社會良好價值觀,更是讓自己的偶像成為「商品」,在市場邏輯下被無休止地消費。粉絲透過傳播虛假資訊來幫偶像「辟謠」,顯然是對公共利益和明星合法權益的雙重侵害。
如何防止追星下限的不斷降低,首當其沖的便是明星本人。明星自身對於粉絲群體的正確引導,在追星文化中愈發重要。如何正確引領粉絲群體向更加包容、更加理智、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是每個明星應當學會的課題,否則只會像此次冒充媒體事件一樣,砸了自己的招牌,誤了自身的前途。其次,法律的作用依舊不容小覷,面對觸犯法律紅線的追星行為,如造謠傳謠、網路暴力等不法行為,應當依法嚴懲,嚴厲打擊相關人員,還公眾一片凈土,還追星一個健康、有序的網路環境。
為了避免讓更多的人迷失在亂象叢生的網路較量中,我們要始終維護追星文化的底線,讓追星文化重新煥發出陽光與正能量,讓粉絲們真正享受到追星帶來的快樂與滿足,讓理智與文明走進更多人的心裏,提高每個人的社會責任意識,讓越來越多的人能夠在愛偶像之前,先學會愛自己。這樣的社會才能夠創造出更多值得崇拜的偶像,才能湧現出更多值得追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