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水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其中提到,本專項實施期限為5年。專項投資安排和使用遵循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程式完備、有效監管的原則,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安排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工程,應符合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條件,納入國家級相關規劃或方案,原則上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批復,具體計畫因組織實施形式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年度投資規模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中央預算內投資可能等因素合理確定,計劃執行進展情況透過投資計畫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庫)、水利統計管理資訊系統等資訊平台進行排程和監管,按規定實施績效管理。(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