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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是抄襲,F-35與殲-35對比:哪款戰機在作戰中更占優勢?

2024-07-29軍情

01 有人聲稱殲-35抄襲了F-35嗎?

真沒想到,僅僅因為兩者名稱中都包含「35」,有些人就開始惡意傳播謠言。

2016年8月23日,美國海軍在航空母艦上首次完成了F-35C的測試,到了2019年3月,該機種正式加入美國海軍,成為世界上首款四代隱身艦載戰鬥機,因此,它的每一個動作都受到了廣泛關註。

僅僅過了兩年,中國也測試了自己的四代隱身艦載機,定名為殲-35,並在2022年5月采用了「海軍灰」塗裝。

但是在它還未正式服役之前,就遭遇了法律訴訟:被指控抄襲了F-35!

美國媒體提供的理由相當荒謬,兩者都具備隱身功能,都部署在航空母艦上。我真擔心他們還會說「兩者的型號都包含數位35」。

這是否屬實?

自1980年代美國提出四代戰鬥機的「4S標準」以來——包括超機動性、超音速巡航、隱身能力、超資訊優勢,這一標準確實使得不同設計之間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確有一些本質的不同,這就表明殲-35和F-35並非抄襲關系。

實際上,關鍵在於作戰模式的不同。

1991年蘇聯解體後,美軍失去了過去的防空威脅,海上艦艇開始轉向新的任務。

例如,「阿利-伯克級」驅逐艦主要負責發射戰斧巡航飛彈,已偏離了最初的區域防空設計目標,轉而主攻艦對地任務,F-35也是如此。

尤其是海軍版的F-35C,實際上成了隱身版本的F-16,甚至專門裝備LRASM飛彈執行反艦任務。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

主要原因是美軍在過去30至40年間沒有遇到實力相當的對手,這種經驗和環境影響了戰術認知,這導致中美艦載戰機的發展方向截然不同。

中國海軍對殲-35的要求主要是執行空戰任務。

更直接地說,它主要是用來對抗F-35B/C。

然而,殲-35並沒有側置彈艙,這一點很奇怪。隱身戰機通常將飛彈隱藏在機身內部的彈艙中,彈艙越少,可攜帶的飛彈就越少。難道中國人民解放軍不了解這一點?

當然了解,但這是最合理的設計選擇:一方面是尺寸限制,如果強行增加側彈艙,可能會增大機體面積,影響超音速和隱身能力;另一方面,四代機更重視利用強大的態勢感知和隱身能力進行中遠端空戰,因此雷達是關鍵。

而主彈艙的尺寸與殲-20相同,這意味著可能裝載4枚PL-15飛彈,確保殲-35能在戰鬥中先發現敵機並先發制人。

至於執行反艦任務,為何不使用055型和052D/DL型驅逐艦呢?

02 殲-35會推出垂直起降版本嗎?

對於這個問題的爭論,沒有人能說服對方,而我堅信不會出現這樣的版本。

核心原因源於美國的體制設計。

實際上,F-35設計初期就包括了三軍通用的概念,這裏的「三軍」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海陸空,而是指海空軍加上陸戰隊。

相較於海空軍,陸戰隊在長期歷史中相對較弱,因此也被認為是「第四服務」。

雖然海軍裝備了FA-18E/F和EA-18G,都是三代半水平的戰鬥機,空軍則更為豪華,裝備了F-15和F-16等三代戰機以及F-22等四代戰機,還有B-2和B-21等隱身轟炸機。

盡管陸戰隊獨立運作,擁有自己的艦艇和飛機,但其裝備明顯落後,例如其固定翼飛機只有AV-8B、FA-18C/D和EA-6B,與海空軍至少相差半代。因此,F-35為陸戰隊提供了翻身的機會。

空軍版的F-35A是陸基戰機,相對簡單,而海軍版F-35C需要航母彈射起飛,復雜度更高。

如果陸戰隊直接采購F-35C,則必須依賴海軍航母,這與其未來的軍種建設方向不符。而F-35B的垂直起降能力大大降低了對機場的依賴,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

然而解放軍的情況截然不同,無需復雜的垂直起降設計。

更重要的是,隨著電磁彈射技術的研發成功,未來解放軍的新型兩棲攻擊艦,即正在建造的076型艦艇,將廣泛套用此技術。

因此,目前解放軍沒有研發垂直起降版殲-35的需求。

此外,垂直起降飛機並非沒有缺點。

1969年4月18日,英國空軍的鷂式戰機GR.1服役,雖然實作了垂直起降的夢想,但為此犧牲了許多方面,尤其是火力。

GR.1只能裝備兩門30mm機炮、四具68mm火箭彈巢和不超過2噸的航空炸彈,即使後來經過美國的升級,也只能裝備AIM-120C空空飛彈和AGM-65反坦克飛彈。

這種戰力在對抗弱國時或許足夠,例如在1982年英阿馬島戰爭中,鷂式戰機取得了22勝0負的輝煌戰績。

但面對大國時,包括鷂式在內的老一批垂直起降戰機就顯得力不從心。

原因主要有三個:作戰半徑短、空戰效能弱、復雜度高。

因此,航空界普遍認為垂直起降戰機的戰力比同級別普通戰機低半代。即便是F-35系列,F-35B的空戰能力也是最弱的,幾乎只略優於三代機。

03 中國是否真的需要垂直起降戰機?

我的結論很簡單:

短期內,解放軍確實不需要垂直起降戰機,尤其在完成反霸權任務之前。

原因很簡單,中美兩國的戰略完全不同,我們既沒有美國龐大的軍費支持,也沒有全球部署的野心,主要關註亞太地區和海上生命線。

顯然,在這兩個方面,垂直起降戰機的作用有限。

首先,在台海沖突中,龐大的殲-10B/C機群在預警機的支持下,應足以對防颱軍的新型F-16V,甚至無需動用殲-11BG。畢竟,透過攜帶三個副油箱,殲-10C可以將作戰半徑擴充套件到1200公裏,其作戰效能遠超垂直起降戰機。

其次,即使中日在琉球群島開戰,因為戰線拉長,殲-10C可能都顯得不夠用,更不用說垂直起降戰機了。

但中國仍擁有龐大的殲-11B/BG、殲-16和殲-20機群,這些都是空優機型,總計至少有800架,而日本除了147架F-35外,還有80架較新的F-2(即日本版F-16)和213架老舊的F-15J等。

至於中美之間的沖突,我認為發生戰爭的可能性極小。

因此,即使中國將來會研制垂直起降戰機,也不太可能基於殲-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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