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英文。
牛津詞典:
divide (verb)[intransitive, transitive] to separate into parts; to make something separate into parts
The cells began to divide rapidly.
The questions divide into two categories: easy and hard.
30 divided by 6 is 5.
公理:
30 divided by 6 is 5.
30除以6等於5。
所以:
除以 = divided by
因為:
以,用也。——【說文】所以:
除以 = 用xx去除 = use something to divide
所以:
除 = divide
所以:
\frac{1}{3} = 1除以3 = 3除1
因為:
\frac{1}{3} = 3分之1
所以:
除 = 分之
總結:
divided by = 除以
divide = 除 = 分之
\frac{1}{3} = 1除以3 = 3除1 = 3分之1
中文也好,英文也罷,都是有很多很多歷史遺留問題和不規則語法的。比如除法有除和除以的區別,那為什麽減法沒有呢?除法和減法都不滿足交換律,而除法的逆運算滿足交換律,減法的逆運算也滿足交換律,從除法和減法在加入倒數/相反數之後與乘法和加法能夠統一的角度來看,「減」和「除」應當要麽都有加上「以」做字尾的區別,要麽都沒有這種區別。除法有,減法沒有,英語裏也是如此。
我個人認為,搞清楚概念是好的,但是實際套用中只需要保留其中一種就行了。按照平時習慣是從左往右讀和從上往下讀,因此保留「除以」比較好,舍棄「除」和「分之」。但是更進一步地想,加、減、乘、除,都是一個字,但是乘以和除以多了個「以」,怪別扭的。現在已經不怎麽區分「乘」和「乘以」的區別了,或授權以把「除」的意思解釋成「除以」,以後就說「除」,但是意思是現在我們說的「除以」的意思。即:
8加2:8+2\\8減2:8-2\\8乘2:8\times2\\8除2:8\div2
這樣一來就整潔優雅了。其實沒必要搬出說文解字去摳字眼,因為這些本質上是數學記號,以清晰簡潔為要。
剛剛寫到逆運算的時候,覺得加減法和乘除法好像不嚴格滿足互為逆運算的條件,於是查了一下:
(這裏本來應該有空格的,但是知乎編輯器有毛病,參照塊首行顯示不了空格)數學講究嚴謹,因此教師課堂上所說的每一句話都不能犯知識性的錯誤,不少教師在教學中都想當然地認為,既然「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那麽「加法也一定是減法的逆運算」,甚至認為「加法與減法互為逆運算」。但是,大多數初等數學理論書籍中都只說「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而對「加法是不是減法的逆運算」和「加法與減法是不是互為逆運算」則閉口不談,小學數學教科書與教學參考書也是這樣處理的,另外查閱了許多資料也是如此。其實,要說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對「運算」和「逆運算」進行定義,弄清楚「逆運算」的內涵。一般來說,運算都指代數運算,它是集合中的一種對應。對於集合A中的有序元素對a、b,有集合A中唯一確定的第三個元素c與它們對應,叫做集合A中定義了一種「運算」。由這個運算可以得出兩個運算,就是把a、b中的一個當作需要求的,而把c當作已知的,這樣得出的運算叫做原來運算的「逆運算」。它的第一個逆運算是:對於元素對c、b,使元素a與它們對應;它的第二個逆運算是:對於元素對c、a,使元素b與它們對應。如果一個運算滿足交換律,即這個運算對於任意一對元素a、b或b、a,永遠得到同一結果,那麽這個運算的兩個逆運算是一致的。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這個運算有唯一的「逆運算」。
例如,對於整數集來說,任意兩個整數的加法運算滿足加法交換律,所以加法有唯一的逆運算減法。又如,任意兩個整數的乘法運算滿足乘法交換律,所以乘法有唯一的逆運算除法。
但是,每一個運算並不都有逆運算。例如,在自然數集合中,定義了自然數的加法,而它的逆運算減法,對於任意兩個自然數a、b,並不是總能施行的:例如2+3=5,已知5、3或已知5、2,都可以用減法來求另一個加數,這時我們就可以說「減法是加法的逆運算」。又如5-3=2,已知5、2或已知3、2,這時不能都用同一種運算(加法)求另一個數,所以加法不是減法的逆運算。即使認為減法運算有兩種不同的「逆運算」加法運算和減法運算,就說「減法的逆運算是加法」、「加法和減法互為逆運算」是不對的,甚至只說「加法是減法的逆運算」也是不妥當的。如果要說,就應該說成「加法是減法的逆運算之一」。如同「除法是乘法的逆運算,而乘法不是除法的逆運算」一樣,道理亦然。
同時,還有教師從辯證唯物主義角度出發,認為加法和減法互為逆運算、乘法與除法互為逆運算是對的。兩個相互對立的事物,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兩種對立的運算,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相互轉化。正運算和逆運算是對立的雙方,是現實世界中正與逆的矛盾在數學中的反映,因此它們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並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數的加法和減法、乘法和除法互為逆運算,都可以相互轉化。加法可以轉化成減法,反之亦然。另外,加法和減法在轉化的前提下統一起來了,形成了代數和的概念。可見,沒有轉化,就沒有統一。同時,筆者認為小學數學也不必講得那麽深奧,簡單點就可以了。但數學更應講究其科學性和嚴謹性,不能因為我們暫時說不清楚就遷就使然,草草了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