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知識

有時會聽到一些法官改行當律師,一般是什麽原因?

2021-12-05知識
法官員額制改革,起初頂層設計引導,各部門協力推進,一切顯得陽光明媚。
當改革過程中出現案多法官少等問題時,各部門早已悄然消退,無人再理會一名法官一年全負荷工作究竟能辦理多少件案件的拷問,只剩下用人捉襟見肘的院長和欲哭無淚的法官。

特別說明:經知友反饋,本回答只是眾多法院工作的縮影,並非個案,而是普遍存在。

如果嫌全文太長,看這部份,你就知道為什麽改行,為什麽要限制出口了。

一個法官的真實生活狀態,或者說工作狀態。因為幾乎沒有生活。

沿海發達城市、省會城市、地級市政府所在的區、及其他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一個法官真實的工作狀態,是早晨7.20出門,晚上到家已是10點,匆匆忙忙洗漱完畢就得睡覺,不然明天起不來。

周末,不存在的,疑難復雜案件,需要專題研究法律適用的案件,得周末留出整塊的時間研究。

但累其實不是法官壓力的最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zr太大。被追究zr不是自己能控制的,而是取決於定時炸彈 ,不知道啥時候會炸。平均每個工作日要處理2.3個以上的案子,其中1個標的還是上億的,真的很難保證其中哪一個不會出問題。身邊有t duo被zz、px的例子。只是因為各種因素,沒有廣而告之而已。如果是故意枉法裁判被追責,那沒什麽好說的的,自作自受,但很多時候,並不會因為自己小心謹慎,就會避免被追責。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今年作為非速裁庭的審判單元(1法官+1助理+1書記員)收案超過665件(沒有套案,即5個以上原告或被告相同的案件)。

每個工作日平均要處理2.3個以上的案件。

而且難度不低,案件是經過兩個關口篩選過的。

當然有簡單的,但很少,因為已經經過兩道篩選:

第一,可以調解撤訴的,立案前的糾紛多元化解組織已經化解了。

第二,法院的速裁庭再篩選一道。經過前兩個關口篩選的案件才會到業務庭。

結果就是:

1--一半以上的案件是需要開庭2小時以上。

2--三分之一以上的案件需要開兩次庭(因為建工合約、合夥糾紛等,需要鑒定審計)。

一個案件在審判單元會經歷些什麽工作呢?

第一步,法官助理稽核是否有管轄權?原告的保全。追加當事人、反訴等。

第二步,法官助理或書記員送達傳票、訴狀副本等應訴材料。工作很繁瑣,電話通知,系統電子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

第三步,好不容易送達成功後,開庭審理,再簡單的案子,1小時起底。很多案子需要開兩次庭(因為建工合約、合夥糾紛等,需要鑒定審計)。

第四步,寫判決書,疑難復雜的分步向庭長、分管副院長、院長、審委會匯報。

第五步,發判決書。電話通知,系統電子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

第六步,裝訂卷宗歸檔。

途中,需要在案件管理系統中處理很多流程節點。

所以,知道為何會辭職了嗎?

第一,工作量亞歷山大,工作日不加班,周末不加班根本完不成。 一天處理3個案件。算上三個人的工作量,8小時*3人/3個案件=小時。每個案件8小時,1個案件的工作量在8小時根本完不成。因為開庭時,需要同時占用法官和書記員兩個人的時間。

第二,終身追責。 還記得內蒙古分管刑事的副院長嗎?一個案子, 把有工作寫成沒工作,沒有向被告人單位送達判決書。分管副院長不是承辦法官,都被判處玩忽職守罪 。結合1天需處理3個案件。對於法官來說,1天內開3個庭,出三個判決書。這樣的失誤,很難保證不犯。

第三,責任重大。 有句話叫,你辦的不是案件,而是別人的人生。對於經濟庭、破產庭、執行局,標的動不動就上千萬,上億(基層法院)。人生不至於,但這麽大的標的,而對於當事人的影響確是巨大而沈重的。當事人不較真才怪。然而, 法官沒時間較真,畢竟一個案子再難,標的再大,一個案件也只是法官一天三分之一的工作量。

除了業務工作,還有黨史學習教育、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學習,扶貧,法治宣講,三會一課………

最後的話,

這是已經倒下的「人面豬籠草」毛宇翔法官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