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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沒有電,古人是怎麽過夜生活的?

2020-09-26知識

我看了這個問題下的一些回答,覺得現在有些人未免也太小看古人了,古代各方面的發展雖然遠不如現在,但古人就沒有對美好夜生活的追求了嗎?

另外,講古代夜生活就好好講,不要又揮舞階級壓迫的大棒把古人全都批判一番,誰說過夜生活的就一定是帝王將相、達官貴人了?普通百姓一樣有過夜生活的可能。

其實古時候雖然沒有電,而且很多時候還有宵禁,一般情況下普通人想過點夜生活確實不太容易。

但是,古代也是有火炬、油燈、蠟燭等人工照明設施的,自先秦至明清,各種燈具的發展可謂是登峰造極。 尤其是明代,首次出現了路燈,夜間人們出來吃喝玩樂更方便了,就問你服不服!

再就是部份特殊日子,如 除夕、元宵、七夕、中元、中秋 等節令期間,可能會開放宵禁。後來有些朝代更是直接取消了宵禁制度。

所以古人當然也會有夜生活,有時候玩得比我們現代人還嗨呢~

尤其是宋、明兩朝,商品經濟得到極大發展,城市市井生活空前繁榮,很多經濟發達地區,如北宋之東京汴梁、南宋之臨安、明之南北兩京以及江南一帶的城市居民都過上了多姿多彩的夜生活,如夜宴、夜市、夜遊,很多夜間娛樂活動已經與現代差不多。

想了解古人夜生活的,推薦去看【東京夢華錄】、【夢梁錄】、【帝京景物略】、【金瓶梅】及一些宋、明士人的筆記、小說。

我感覺很多古人的夜生活比我現在可精彩有內涵得多了,什麽行酒令、吹簫、彈琴、看戲、聽曲、通宵逛窯子、喝酒、打葉子牌,玩得可嗨了,我反正是遠遠不如。

再者,我覺得有沒有電(甚至是有無人工照明設施)和過夜生活其實並無必然聯系,因為只要你有權有勢,即使黑燈瞎火,不還可以做二人、多人運動嘛。

當然,窮也有窮的玩法,附庸風雅的可以趁夜坐上一艘夜航船,借著皎皎明月,遊覽山水名勝,謂之夜遊;或者學學張岱,隨機和陌生人通宵吹牛逼~

總之,古代條件確實是差了點,但這並不妨礙一部份古人追求夜生活,如果你挖掘史料,就能體會到,中國千年來豐富多彩的夜生活也算得上一種博大精深的文化了。

就本問題而言,我覺得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一是古代夜間照明問題,二是古人夜生活問題。

我也就從這兩個方面來回答,以第二方面為主,主要涉及的朝代為唐、宋、明三朝,尤其是我最熟悉的明朝。

一、古代照明設施

古代的人工照明設施主要有三大類: 火炬 油燈、蠟燭 。尤其是 油燈 蠟燭 ,幾千年來發展出了各種 造型、用途的燈具 。其實很多博物館裏都有考古出土的燈具,我記得中學歷史教材都有相關照片,可以自己去看。

比如先秦、秦漢時的青銅燈,魏晉南北朝開始流行的陶燈、瓷燈,隋唐五代的各種宮燈:燈輪、燈樹、燈樓、燈婢、燈籠、走馬燈、松脂燈等。 宋代新出現的省油燈。

以用途來分,室內的照明燈又有 立燈(連枝燈)、座燈(書燈、台燈)、吊燈(氣死風燈) ;室外的 路燈、行燈、燈籠、手照 等。

明崇禎本【金瓶梅】西門慶私家花園中堂會演劇場景,其中有立燈

下面特別說一下明代出現用於夜行照明的 路燈

古時在室外使用的多為手執引路燈具,直到明代才開始出現用於庭院以及路間照明的室外固定的照明設施——路燈。

明代之前,中國古代夜生活中是沒有路燈照明的。 只是在商戶鋪面比較集中的鬧事,路邊有店鋪在日落後懸掛起 風燈,可供夜晚行路的人借光 。若是行走在僻靜的小巷或胡同裏,便只有月光可借了。

從明代起皇宮中始有路燈。

據明代司禮監太監劉若愚的【酌中誌】記載: 宮中各長街設有路燈,以石為座,銅為樓,銅絲為門壁。每日晚,內府庫監工添油點燈,以便巡看關防。逆賢擅政,盡廢之,以便冥行,莫敢言者矣。

魏閹曾下令宮中禁止使用路燈。理由是為「安全」起見。其真正原因,則是魏忠賢結黨營私,其黨羽、親信常於深夜入宮,密報白天所獲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的「不軌」言行,做賊心虛,恐被人認出,因而才熄掉照明用的路燈。

民間的路燈也是從明代發展起來的。

明代後期,城鎮中已開始在較為重要的路段和路口設定路燈。

1977年,考古學家在浙江省仙居縣城關鎮,發現了一根石柱形路燈。燈高 3.45 米,柱頂仿照傳統建築的飛檐鬥拱雕鑿成燈室,四面有鏤空的柵罩,既防風雨,又可透光。 柱上刻有「嘉靖二十六年建」以及捐獻者的姓名和對聯等文字。

這盞石刻的柱形路燈因其材質的特殊得以保存下來,而當時大部份的路燈取材於木,由於材質、工藝等原因未能保存下來。

明末崇禎刻本【金瓶梅詞話】中第六十八回「玳安兒密訪蜂媒」中的插圖裏, 就有一盞不易被人發現的路燈,立在街的拐角處,孤零零一根木燈桿,掛一只當時很普通的燈籠,燈籠上方還有一塊遮風擋雨的氈片, 可謂明代普通路燈的真實寫照。這種路燈必須每天由專人照管,為其擦拭、添油、點燃。

二、歲時節令期間的古代夜生活

古代中國在天下太平之時,由於繁榮的商業和一些節慶的民俗,有時也會呈現出店面商鋪家家戶戶彩燈連成一片的絢爛夜景。既滿足了照明功能,又渲染了喜慶繁榮的氣氛,這種融商業與娛樂為一體的市井文化下的夜生活,自然而又富有濃郁的生活氣息。

但是,很多朝代都保持著「夜禁」、「宵禁」制度,這嚴重阻礙了人們追求夜生活。

好在按照規定,一年之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日子是不宵禁的,比如元宵、中元、中秋、除夕等。

而在唐朝後期開始放寬「夜禁」的限制,允許百姓在官家所限範圍內舉行一些歡慶活動,甚至開放夜市,人們的夜生活由此而變得愈加豐富。直至宋代,徹底取消了宵禁制度,人們的夜生活也越發精彩。

其實不管是有宵禁的唐以前,還是取消宵禁的宋朝及以後,古代人的夜生活都以節令活動期間最為熱鬧。

受傳統習俗的影響,人們常用特有的方式來歡度節日夜晚,男女老少靚服出遊,各種娛樂計畫紛紛登場,還有熱鬧的節慶夜市,有時會形成人群鼎沸、萬眾歡騰的局面。

其中, 上元之夜、七夕之夜、中秋之夜 較為典型,此處只著重詳述上元之夜。

(一)燈節(元宵節)觀燈及燈市

正月十五元宵節張燈、觀燈的習俗似始於漢代。 每逢燈節,宮廷與民間皆張燈結彩,各類民俗活動種類繁多,夾雜各類佛事活動,極大地豐富了古代夜生活的內容。

元宵節張燈、人們於夜間舉辦多種娛樂活動成為一種普遍的風俗大約始於南北朝。

南朝燈節主要盛行於宮廷和貴族,元宵夜有大規模的張燈活動;

北朝元宵節流行於民間,夜間有大型歡慶活動,與燈無關。比如北朝拓跋鮮卑族正月十五日夜有「 相偷 」之戲,金元後來繼承了這種習俗,自明代部份漢地仍有殘余。

明代郎瑛【七修類稿】「放偷」記載:「金與元國俗,正月十六日謂之 放偷 ,是日各家皆嚴備。遇偷至,則笑而遣之。雖妻女、車馬、寶貨為人所竊,皆不加罪。聞今揚州尚然, 而燕地正月十六夜之走街,恐亦遺俗也。

自隋煬帝以來,元宵節充分吸取了南朝傳統,可謂是名副其實的「燈節」,也更加隆重。

1、唐朝的元宵燈節

到了唐代,元宵夜燈節的觀燈活動達到空前的高潮。

每當上元燈節到來之時,城門、坊門暢開,燈如海,人似潮,朝野上下,觀燈賞焰,盡情歡樂,一派節日歡快氣氛。

這時的燈節的民間活動已從漢代的一天增加至三天,都城長安的燈節熱鬧非凡。甚至 為了讓市民觀燈,元宵之夜連宵禁都取消了。

如【兩京新紀】記載:「正月十五日五夜敕金吾池禁,前後各一日以觀燈。」

唐朝蘇味道【正月十五夜】寫道:「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 暗塵隨馬去,明月逐人來。 遊妓皆秾李,行歌盡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大唐新語】也記載:京城平日宵禁,上元節「金吾馳禁,特許夜行」。

上元夜,無論皇家還是民間皆做燈、觀燈,到了夜間,人民集體出門歡慶,連皇帝、皇後都忍不住一起微服參加。

據唐朝張鷟的【朝野僉載】記載:

睿宗先天二年正月十五、十六夜,於京師安福門外作燈輪,高二十丈,衣以錦綺,飾以金玉,燃五萬盞燈,簇之如花樹……妙簡長安、萬年少女婦千余人…… 於燈輪下踏歌三日夜 ,歡樂之極,未始有之。

【開元天寶遺事】記載:

南韓夫人置百枝燈樹,高八十尺,豎之高山。上元夜點之,百裏皆見光明,奪月色也。

【新唐書·中宗本紀】記載:

(景龍)四年正月丙寅,及皇後微行以觀燈,遂幸蕭至忠第。丁卯,微行以觀燈,幸韋安石、長寧公主第。」

張說的【十五日夜禦前口號踏歌辭】中也描述了興慶宮前觀燈起舞的盛況:

花萼樓前雨露新,長安城裏太平人。龍銜火樹千燈艷,雞踏蓮花萬歲春。帝宮三五戲春台,行雨流風莫妒來。西域燈輪千影合,東華金闕萬重開。

另外,隋唐時燈節夜晚還有很多 佛事活動, 從隋煬帝【上元夜於通衢建燈夜升南樓】詩中描寫可以看出,「燈樹」是布置在「法輪」、「梵聲」等佛教活動中的。

【舊唐書·睿宗本紀】:

初,有僧婆陁請夜開門燃燈百千炬,三日三夜。皇帝禦延喜門觀燈縱樂,凡三日夜。左拾遺嚴挺之上疏諫之,乃止。

在揚州,「十五日夜,東西街中,人宅燃燈」,「當寺佛殿前建燈樓;砌下、庭中及行廊側燃燈,其盞數不遑計」,「無量義寺設匙燈、竹燈,計此千燈。其匙、竹之燈樹,構作之貌如塔也,結絡之樣,極是精妙」。

2、宋朝的元宵燈節

宋朝時,據王栐【燕翼詒謀錄】記載,宋太祖趙匡胤在乾德五年將元宵節從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夜又增十七、十八共五夜。南宋時又增十三日夜為預放元宵。

宋朝宋敏求的【春明退朝錄】記載:

上元觀燈……本朝太宗時,三元不禁夜,上元禦乾元門,中元、下元禦東華門,……遊觀之盛,冠於前代。

由此可知,宋代時上、中、下三元燈節都張燈,且皇帝在燈節期間登臨哪座城門觀燈也已有客製。

宋代元宵燈節期間, 不僅宮廷和京師達官貴人玩燈,而且鼓勵市民來觀燈,規定凡到禦街觀燈者賜酒一杯。因此,燈節時觀燈者人山人海,熱鬧無比。

至於具體玩些什麽,可以看【東京夢華錄·元宵】的記載:

正月十五元宵,大內前自歲前冬至後,開封府絞縛山棚,立木正對宣德樓。遊人已集禦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裏,擊丸蹴踘,踏索上竿。……至正月七日,人使朝辭出門,燈山上彩,金碧相射,錦繡交輝。……彩山左右,以彩結文殊、普賢,跨獅子、白象,各於手指出水五道,其手搖動。用轆轤絞水上燈山尖高處,用木櫃貯之,逐時放下,如瀑布狀。又於左右門上,各以草把縛成戲龍之狀,用青幕遮籠,草上密置燈燭數萬盞,望之蜿蜒,如雙龍飛走。自燈山至宣德門樓橫大街,約百餘丈,用棘刺圍繞,謂之‘棘盆’,內設兩長竿,高數十丈,以繒彩結束,紙糊百戲人物,懸於竿上,風動宛若飛仙。

而描寫元宵燈節人民夜生活最有名的估計是辛棄疾的那首【青玉案·元夕】,現在是無數網文穿越者的必抄篇目,生動地描繪了元宵燈節的盛況: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風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從中可見元宵之日燈火輝煌,歌舞歡騰,滿城張燈結彩,猶如星海,遊人車馬徹夜遊賞的歡樂景象。

其實 宋朝很多城市的夜生活極為豐富,算是明以前的巔峰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尋找相關史料,這裏不多舉例了。

3、蒙元——禁止燈節,傳統中斷

到了蒙元時期,自忽必烈即開始禁燈。究其原委,大概是因為元朝異族統治下的民族矛盾激烈,由於懼怕漢人、南人反抗朝廷,統治者禁止它們練武、集會,甚至平時點燈亦有限制,更何況燈節。

據【元史】記載:

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禦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

漢人千百年的燈節傳統自此被中斷了。

不過到了(前)至元二十九年的閏六月,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向禮部建議開放燈禁,禁令不再那麽嚴格,少數地方也漸漸開始恢復元宵觀燈的習俗。

4、明朝

明代恢復漢人統治,在許多方面都沿襲宋時舊制,元宵張燈亦不例外,甚至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宣德以後的皇帝在上元節直接給官員放假十天,大家一起嗨起來!

永樂十三年正月丁巳(正月十八日),敕皇太子曰:朕以上元節張燈午門,意在與民同樂,不意失火傷人,雖由不謹之故.....
正統二年正月乙巳(正月十五日),上元節,賜假十日。
景泰元年正月辛卯(正月十五日)上元節,宴文武百官,賜假十日。
成化元年正月己未(正月十一日),賜羣臣上元節假十日。
弘治元年正月丙午(正月十一日),以上元節賜文武群臣假十日。
正德元年正月辛卯(正月十一日),賜文武羣臣上元節假十日。
......

另據明代【帝京景物略】記載:

上元五夜燈之始,北宋也。上元六夜燈之始,南宋也。而上元十日燈,則始於我朝。

其實從明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開始,為迅速的恢復和發展經濟,即利用元宵節的大好時機,招徠天下富商,放燈十日。如【七修類稿】「元宵燈」條:

聞太祖初建南都,盛為綵樓,招徠天下富商,以實國本。元宵放燈,多至十餘日。後約中定今五日耳。

到了明中晚期,民間市井文化越發興盛,燈節民俗文化內容更加豐富,宗教色彩較唐宋時則相應的淡化了許多。當時的金陵城內盛搭彩樓,並在秦淮河上燃放水燈萬只,一時蔚為壯觀。

永樂中,明朝遷都北京,宮中歡度元宵佳節多在乾清宮和午門外舉行。皇帝有時也親臨午門觀賞,並作禦制詩,命儒臣奉和。

乾清宮前的丹陛上,從元旦前夕到正月十五日,都要立一對高大的雕龍木制燈柱,在漢白玉台座中用鐵栓穿固,燈柱用來懸聯掛燈。內容俱為頌揚天子英名,太平盛世和迎新賀歲等點綴之詞。元旦過後,撤聯安燈,迎接上元。

民間則在東華門辟二裏長的燈市,從正月初八起,至十五達到高潮,十七以後才結束。每晚,花燈煙火照耀通宵,鼓樂雜耍喧囂達旦。

如唐伯虎的【元宵】就詳細描繪了當時人們在夜間的大街上歡度元宵燈節的盛況:

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滿街珠翠遊春女,沸地笙歌賽社神。不展芳樽開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

當時在北京居住的一些外國人也有對燈節盛景的描述,諸如波斯人所著【沙哈魯遣使中國記】中就描述過燃「鰲山燈」的情景以及觀燈的盛景:「 那天晚上,在那座大城市中,每人都用火炬、蠟和燈把屋舍和店鋪照得通亮,使你以為太陽已經升起。

曾在北京居住近三十年的義大利傳教士利瑪竇在【中國劄記】中也有關於燈節的記載:「 家家戶戶都掛著用紙板、玻璃或布巧妙地做成的耕種燈籠,點得通明透亮。

5、宋、明兩代的民間燈彩與燈市

民間燈彩又稱「花燈」,既是一種照明設施,又是傳統節日的應時之物。在中國古代,民間每逢節日或婚壽喜慶之時,夜晚都要張燈結彩,以示慶賀。民間燈彩最初是由皇宮燈彩發展而來的,而宮燈則起源於元宵節張燈。

隨著元宵節作為粉飾太平的一種手段,逐漸變為帝王與民同樂的重大節日,豐富多彩的民間燈彩也逐漸取代皇宮燈彩,成為觀燈盛景的主角。

宋代已經有了專門的「燈市」,為民間燈彩的貿易提供場所。

【乾淳歲時記】記載:在都城從年前孟冬開始,「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

【武林舊事】也記載當地燈市「歌舞雜藝,纖悉曲盡,凡用千工」。

明代燈市從正月初八起,到十三而盛,一天比一天熱鬧。

明【燕郊遊覽誌】記載:「燈市載東華門王府街東,崇文街西,亙二裏許。」指得正是今日北京東城的燈市口一帶,足可見「燈市口」一名來源悠久。

【宛署雜記】就記載有當年元宵燈節的盛況:

每年正月十日至十六日止,結燈者,各持所有,貨於東安門外迤北大街,名曰燈市。價有至千金者,是日四方商賈輻輳,技藝華陳,珠石奇巧,羅綺華具,一切夷夏古今異物華至。冠蓋相屬,男婦交錯,市樓賃價騰湧。

明朝的燈與市合為一體,即在同一地點,白天開市交易,晚上賞燈娛樂。

這裏講一下【陶庵夢憶·紹興燈景】這篇散文,詳細描繪了 紹興當地民間百姓燈市之盛,夜生活之豐富多彩:

紹興燈景為海內所誇者無他,竹賤、燈賤、燭賤。賤,故家家可為之;賤,故家家以不能燈為恥。故自莊逵以至窮檐曲巷,無不燈、無不棚者。棚以二竿竹搭過橋,中橫一竹,掛雪燈一,燈球六。大街以百計,小巷以十計。從巷口回視巷內,復叠堆垛,鮮妍飄灑,亦足動人。
十字街搭木棚,掛大燈一,俗曰「呆燈」,畫【四書】、【千家詩】故事,或寫燈謎,環立猜射之。
庵堂寺觀以木架作柱燈及門額,寫「慶賞元宵」、「與民同樂」等字。佛前紅紙荷花琉璃百盞,以佛圖燈帶間之,熊熊煜煜。廟門前高台,鼓吹五夜。
市廛如橫街軒亭、會稽縣西橋,閭裏相約,故盛其燈,更於其地鬥獅子燈,鼓吹彈唱,施放煙火,擠擠雜雜。小街曲巷有空地,則跳大頭和尚,鑼鼓聲錯,處處有人團簇看之。
城中婦女多相率步行,往鬧處看燈;否則,大家小戶雜坐門前,吃瓜子、糖豆,看往來士女,午夜方散。
鄉村夫婦多在白日進城,喬喬畫畫,東穿西走,曰「鉆燈棚」,曰「走燈橋」,天晴無日無之。萬歷間,父叔輩於龍山放燈,稱盛事,而年來有效之者。次年,朱相國家放燈塔山。再次年,放燈蕺山。
蕺山以小戶效顰,用竹棚,多掛紙魁星燈。有輕薄子作口號嘲之曰:「蕺山燈景實堪誇,葫筿芋頭掛夜叉。若問搭彩是何物,手巾腳布神袍紗。」由今思之,亦是不惡。

可見,在晚明時期的江浙一帶,元宵燈會已經成為一種大眾化的活動,因為制作花燈的材料價格低廉,即使貧賤之家也可以消費得起,因此元宵這天「 無不燈,無不棚者 」。 無論城市還是鄉村,人們都競相團簇玩賞,到處都是舞龍鬥獅、鑼鼓喧天之盛況,人們舉燈相約,出遊觀燈,十分熱鬧。

三、古代夜生活之夜市

夜市是人們夜間集市貿易的地方,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也是封建社會商業繁榮的顯著標誌之一,同時還是 古代市民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 又因為其發生的場所在城內或城外的集市,所以市井生活氣息濃重,非常的平民化、大眾化。

夜市產生的時間,最早可以追溯到漢代。但其時的夜市,僅僅局限於個別地區,在時間上也有嚴格的限制。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商業都市的勃興,夜市在唐代中後期普遍出現,並在宋代得到空前發展,至明朝達到巔峰。

1、晚唐

由於中國古代嚴厲的「夜禁」制度,夜市在中國大部份地區普遍出現的時間較晚。

宋代以前,中國城市實行宵禁,暮鼓響後,居民即不能夜行,當時的商業活動通常只限在白天進行。【唐六典】記載:

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散。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商業活動的高漲,唐代中期以後,在許多商業比較繁華的大城市中出現了夜市,由此開拓了 夜生活的廣闊領域。

當時的一些詩詞對此已有了簡單的描述,如王建的【夜看揚州市】:「 夜市千燈照碧雲 ,高樓紅袖家紛紛。如今不似平時日,猶是笙歌徹曉聞。」反映了唐中期揚州夜市的繁盛狀況。

唐朝的夜市大多以 飲食業 為主, 酒坊、茶肆 和寄住其中的 歌妓 構成了這一時期夜市的主體,大多可以稱作「夜店」。

唐詩中若幹皆有對酒店夜間營業的描述:

白居易【望亭驛酬別周判官】:何事出長洲,連宵飲不休?醒應難作別,歡漸少於愁。 燈火穿村市,笙歌上驛樓。 何言五十裏,已不屬蘇州。
王建【寄汁州令狐相公】:水門向晚茶商鬧, 橋市通宵酒客行。
張籍【寄元員外】:「外郎直罷無余事…… 夜靜坊中有酒沽。

一些文獻中也有若幹記錄唐朝人夜赴酒肆買飲求歡的場面:

【嶺表錄異】: 廣州人多好酒,晚市散,男兒女人倒載者 ,日有二三十輩。
【雲仙雜記】:富人賈三折, 夜以方囊盛金錢於腰間,微行市中,買酒 ,呼秦聲女置宴。

在唐代的夜市中,有紅粉歌妓的酒肆最受歡迎,不少還是胡姬。

賀朝【贈酒店胡姬】: 胡姬春酒店, 弦管夜鏘鏘。紅毽鋪新月,貂裘坐薄霜。玉盤初繪鯉,金鼎正烹羊。上客無勞散,聽歌樂世娘。
賈至【春思】: 紅粉當坊弱柳垂 ,金花臘酒解酴醵。 笙歌日暮能留客 ,醉殺長安輕薄兒。
章孝標【少年行】: 落日胡姬樓上飲 ,風吹蕭管滿樓聞。

總的來說,唐代的夜市尚屬初期,並未得到過多發展,所營行業也較為單一。

3、宋代

宋代都城的夜市,從各方面講,都遠超前代。 自宋時起,夜市才開始真正變為市民自己的夜生活場所之一。

當時的開封作為大宋國都,經濟發達,百業昌盛,商品交易極為火爆。僅靠白天交易已無法滿足人們需要,宋太祖趙匡胤因而下令取消了漢唐以來的坊市制和夜禁制,夜市終於勃然興起。

但在宋代初年,夜市在營業時間上還有一定限制。至北宋中期以後,隨著城市人口的劇增,商業的日趨繁盛,為了適應市民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夜市就不再受時間的限制而通宵達旦了。

尤其是作為兩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都城東京和臨安,其夜市更是空前繁榮,已成為市民夜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份。

據【東京夢華錄】記載:「 夜市直到三更盡,才五更又復開張,熱鬧去處,通宵不絕。 」「 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

宋代的夜市不再像唐時那麽單一,所營種類同今天的夜市已無甚分別,市民無論身份為何、地位高低、家境貧富,都可以在夜市上找到適合自己情趣和嗜好的消遣方式。

【鐵圍山叢談】記載:

天下苦蚊蚋,都城獨馬行街無蚊蚋。馬行街者,都城之夜市酒樓極繁盛處也。蚊蚋惡油,而馬行人物嘈雜,燈火照天,每至四更罷,故永絕蚊蚋。

可以看出,宋朝的夜市是如何的燈火通明、興旺繁盛。

按照夜市主要經營的計畫,可分為 商業夜市 文化夜市 兩種。

(1)商業夜市

商業夜市主要經營貨物買賣。據【東京夢華錄】記載,東京夜市所買賣貨物有「真珠匹帛香藥」, 「金銀彩帛」,「衣物書畫珍玩犀玉」,「河婁頭面、冠梳領抹、珍玩動使」等,可謂色色俱全,市場十分活躍。

在各色貨物中,尤以各種小吃最為豐富,從【東京夢話錄】中「州橋夜市」一段的記錄便可看出食貨之豐富,「酥蜜食、棗、砂團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之類」應有盡有,各色南北食貨皆有有專店出售,且所營食貨因季節不同而各異。

商業夜市的經營方式和營業時間都非常靈活,有日夜商店型的,有定點設攤型的,也有自由流動型的。

夜市中,也有一些服務性行業專為「上早班」、「 下夜班 」的人賣茶水、洗臉水和點心。另有些食店「 通宵買賣,交曉不絕 」。

2、文化夜市

文化夜市主要經營各類文化服務型的娛樂活動,隨著商業夜市的興起,由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所帶來的文化夜市也就相應產生了。

宋代的文化夜市中最為熱鬧的當屬 瓦肆勾欄的雜劇伎藝表演。

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其中大小勾欄五十餘座。……最大,可容數千人。……瓦中多有貨藥、賣卦、喝故衣、探搏、飲食、剃剪、紙畫、令曲之類。終日居此,不覺抵暮。」 「其數量不可勝數,不以風雨寒暑,諸棚看人,日日如是。」

在這些勾欄裏,每日演出各種伎藝,有雜劇、傀儡、影戲、說書、講史、舞旋以及雜技等等,且能配合節序上演一些時令節目。

另外,比較聚集人氣的還有 酒樓茶坊的音樂演唱。

京師酒店 ,門首皆縛彩樓歡門,……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濃妝妓女數百,聚於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抵諸酒肆瓦市,不以風雨寒暑, 白晝通夜 ,駢闐如此。

這些酒樓即有「正店」,也有「腳店」,不僅供應酒食,也供人們文化娛樂,顧客可以一邊品茶,一邊聽唱。

宋代的歌伎完全是以她們的伎藝而入樂籍,與後世賣淫的娼妓不同,她們唱曲既是借酒助興,又是一種藝術表演,供人欣賞。

此外,夜市中還有數量頗多的 算卦攤、賣藝者 以及各種「 賣酸文 」、 畫扇面 的文人所設之攤,一切皆充滿文化情調,卻又不失其商業性,二者有機結合,水乳交融。

3、明代

明代是中國古代商品經濟發展的頂峰時期,城市的規模化、市場分布的有序性、商品貿易數量的劇增,對外交流的增多等社會現象都為夜市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條件。

同時,夜市反過來又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交往的頻繁,為商品貿易和城市化行程提供了保障。

明代與唐宋相比,更多的地方出現了夜市,並且每個地方的城市因為經濟發展水平、政治背景、地理位置、自然資源、人文風俗等不同因素的影響,使得夜市具有各自的特色。

除了各地特色夜市之外,還有一種夜市是所有地區共同存在的,那就是歲時民俗夜市,比如前面提到的元宵、七夕、中秋等節日期間,都有不同於平時的特殊夜市。

(1)杭州北關夜市

明代杭州的夜市十分繁盛,飲食、娛樂、撲賣皆有,較之宋代,明代杭州夜市的最大變化主要體現在地點上。

宋代杭州的夜市主要分布在眾安橋、壽安坊、太平坊、中瓦子等市內,而明代杭州的夜市雖然在城內也有多處夜市,如壽安坊「夜則燃燈秉燭以貨,燒鵝、煮羊一應糖果面米食」,但最大最熱鬧的市場已經移至北新關一帶,北關則成為明代杭州有名的夜市所在地。

北關位於城門之外,杭州在明代時,凡郭門之外的地方,皆稱作「關」。北關是指杭州城武林門外的地段,因「北關」在杭州話裏同「百官」發音相近,民間又俗稱為百官門。

因為京杭大運河的南端就在武林門外,從隋代以來,武林門外一直是溝通南北大運河杭州段的城北運河和城內運河的樞紐地帶。

據【西湖誌】記載:

北關夜市。凡郭門之外皆曰關,武林門,在城北故門以外,皆稱北關,以清湖閘上為上關門,閘下為下關門,蓋水陸輻輳之所,商賈雲集,每至夕陽在山則檣帆卸泊,百貨登市, 故市不於日中而常至夜分,且在城之外,無金吾之禁,篝火燭照如同白日,凡自西湖歸者,多集於此,熙熙攘攘人影雜沓,不減元宵燈市,洵熙時之景象也。

北關外,今武林門至湖墅一帶,一直是「人煙輻輳,商賈雲集」之處。每當夕陽下山之際,「檣帆卸泊,百貨登市」, 入夜篝火燭照,如同白日,從西湖遊玩歸來的遊人香客,也多集宿於此,故「熙熙攘攘,人影雜沓」,形成熱鬧的夜市場面。

因為這裏處於大運河的水路交通樞紐,往來貿易的商賈自然雲集於此處。而北關夜市尤其以清湖閘為最熱鬧,因那裏是水路輻輳之所,商賈雲集, 因此每當夕陽西下之時,正是河中檣帆卸泊,百貨登市之時。所以買賣不在日中,常在夜晚。

可見明代杭州北關夜市的興盛與運河貿易息息相關,北關夜市的興起主要得利於水路縱橫的交通樞紐的地理位置。

北關夜市多以城市下層商人、平民、船夫等生產勞作者的為主要活動者,夜市主營的商業主要是為這些人服務的餐飲業。

因此,相對於城內主要為官宦商人、士子文人服務的夜市來說,北關的夜市性質更傾向於平民化。

北關夜市的形成離不開交通樞紐這一因素,也與江南地區物產富饒密切相關。明代江南的棉、桑、絲綢、棉布、竹木、糧食等物品漕運都要靠這條運河來承擔,日夜來往的商船成千上萬,還有普通旅客在此搭船出行,人流川息、絡繹不絕,夜市便應運而生。

同時,北關夜市上的消費者也不完全是夜晚的勞作者,也有一些白天遊覽西湖歸來的遊客,晚上便在這裏的夜市閑逛、歇息、飲食和娛樂。因為沒有禁夜令,所以北關的晚上總是燈火通明、人群熙攘,並不遜色於元宵節燈市。

明代有不少關於北關夜市的詩文,如明代詩人高得旸有【詠北關夜市】詩:

北城晚,集市如林,上國流傳直至今。青苧受風搖月影,絳紗籠火照青陰。樓後飲伴聯遊袂,湖上歸人散醉襟。阛阓喧闐如晝日,禁鐘未動夜將深。

【七修類稿】收錄的無名氏【北關夜市詩】:

地遠那聞禁鼓敲,依稀風景似元宵。綺羅香泛花間市,燈火光分柳外橋。
行客醉窺沽酒幔,遊童笑逐賣餳簫。太平風景今猶昔,喜聽民間五袴謠。

這兩首詩都刻畫了一幅明代杭州北關夜市歌舞升平、人頭攢動、喧闐如晝、流光溢彩的太平盛世圖景。

杭州北關夜市圖

(2)蘇州閶門城外一帶夜市

明代蘇州最為繁華的地方莫過於閶門,在蘇州的九個城門中為首屈一指。門內門外一帶全是鬧市,商店櫛比,顧客盈門,河道縱橫,運輸便利,在工商業上占著分外重要的地位。

蘇州閶門在明代曾經是全中國最繁盛的商業街區,包括城外呈放射狀的南濠街(今南浩街上塘街和山塘街),以及城內的閶門大街(今西中市)。

繁華的閶門自然少不了夜市,明代著名詩人、畫家唐伯虎正是蘇州人,他在【閶門即事】寫道:

世間樂土是吳中,中有閶門更擅雄。翠袖三千樓上下,黃金百萬水西東。 五更市賣何曾絕 ,四遠方言總不同。若使畫師描作畫,畫師應道畫難工。

唐伯虎眼中的閶門,就連畫師也無法輕易將其繁華描繪出來,堪稱世間樂土之最,不僅青樓、商戶成千上萬,五湖四海的遊人講者不同的方言絡繹不絕,還有至五更(淩晨三點至五點)仍售賣不絕的夜市。

名畫【盛世滋生圖】雖然是清代乾隆年間所作,但清代的蘇州閶門夜市基本沿襲明代,也完全可以用來表現明代時閶門夜市之興旺。

(3)南京秦淮河一帶夜市

夜市雖然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比如前面提到的杭州北關夜市、蘇州閶門夜市,主要是因為水陸樞紐、交通要道的地理位置而興旺,屬於 商業夜市

但是夜市同時也是一種文化活動,這種夜市文化一方面體現在夜市中的文化商品上,如書籍、古董和樂器這些實物,還有民俗夜市、文化夜市上戲曲、雜耍、燈市等帶給觀眾感官和心靈的雙重享受,因而有很多文人都有描寫夜市的詩詞歌賦,使得我們能深切感受到古代人民豐富多彩的夜市生活。

明代南京秦淮河一帶的夜市就屬於這種 文化夜市

明代的南京是全國著名的商業中心,人口眾多,商業發達,城區不斷向外延伸,不斷擴大,帶動了周邊的縣鎮集市經濟發展,靠近南京城的江寧縣四鎮十四市,上元縣五鎮九市,城外二十三古市,競相繁榮起來。

這些縣鎮的集市也出現了 夜市,又稱「晚市」 ,據【萬歷上元縣誌】記載:「 定淮門內回龍橋側,居民至暮方集 」。

明初,朱元璋令在秦淮河南岸建富樂院,成為倡優樂妓聚集之地,後稱舊院、南曲。嘉靖、萬歷以來,這一帶便成為演劇唱曲的繁華區域。

富樂院裏的妓女都是才貌雙全,不僅精通琴棋書畫,還會酒令、猜謎、板鼓等技藝,因此她們對王孫公子和文人墨士的吸重力是極大的,於是這裏便終日車馬不絕。

其中多有出奇美色妓女,善詼諧、談謔,撫操絲弦,撇畫、手談、板鼓、謳歌、踧圓、舞旋、酒令、猜枚,無不精通。每日王孫公子、文人墨士,坐轎乘馬,買俏追歡,月無虛日。

明末,諸院紛紛在秦淮河畔構建表演和棲息場所,稱「河房」。河房與河房之間有露台連線,也是演戲唱曲的場地。 秦淮河上燈船畢集,岸上河房櫛比,喧闐達旦,船上遊人為河房中的名姬爭渡之景。

秦淮河沿岸的河房,主要分布在今南京市秦淮河之淮清橋至武定橋一帶,【留都見聞錄】記載:

南京河房夾秦淮而居,綠窗朱戶雨岸交輝,而倚檻窺廉者亦自相掩映。夏月,淮水盈漫, 畫船簫鼓之遊至於達夜, 實天下之麗觀也。

秦淮河上幾乎是夜夜通明,如同白晝。張岱的【 陶庵夢憶·秦淮河房】也記載:

秦淮河河房,便寓、便交際、便淫冶,房值甚貴,而寓之者無虛日。畫船蕭鼓,去去來來,周折其間。河房之外,家有露台,朱欄綺疏,竹簾紗幔。夏月浴罷,露台雜坐。兩岸水樓中,茉莉風起動兒女香甚。女各團扇輕絝,緩鬢傾髻,軟媚著人。年年端午,京城士女填溢, 競看燈船。 好事者集小篷船百什艇, 篷上掛羊角燈如聯珠, 船首尾相銜,有連至十余艇者。 船如燭龍火蜃, 屈曲連蜷,蟠委旋折,水火激射。舟中鏾鈸星鐃,宴歌弦管,騰騰如沸。士女憑欄轟笑,聲光淩亂,耳目不能自主。 午夜,曲倦燈殘,星星自散。 鐘伯敬有【秦淮河燈船賦】,備極形致。

除了秦淮河上夜夜笙歌之外,南京城內也有夜市,尤其是節日前後,夜市尤其興旺。

春節前夕,店鋪就已經開始售賣各式花燈,到元宵節的時候,夜晚分時,人們便紛紛舉著花燈遊玩,以秦淮河附近的笪橋、評事街一帶的燈市尤其壯觀,花燈萬盞,燭火輝煌。

笪橋和評事街的夜市至遲在唐中後期已經出現,元宵節燈節在當時已經流行,每逢元宵,便有很多手工紮好的花燈出售,正所謂「花市燈如晝」。

除了以上三種夜市,明代各地還有很多夜市,比如有名的 成都夜市、杭州西湖夜市 等等。

(4)北京鬼市

明代的北京大多都保持了掌燈後營業,三更收市的夜市。另外,其中還有一種特殊的夜市—— 鬼市。

某些買賣舊物的夜市因主要營業時間在天未明時,並因所梢售的物品,常有來路不正,也時常發現珍奇物品,故稱「 鬼市 」。

此外還有打著小鼓,晝夜走街串巷的「打小鼓」等,這些都是對於傳統夜市的一種補充。

(5)歲時節令民俗夜市

明代時,在歲時節令期間,全國各地都有很多風情各異的特殊夜市,如: 元宵夜市、清明夜市、端午夜市、七夕夜市、中元夜市、中秋夜市、除夕夜市、廟會夜市。

這其中最熱鬧、興盛的「元宵燈市」前面說過,這裏就不再提了。

四、夜宴與夜娛

1、夜宴

中國古代夜間宴飲的習俗由來已久。起初由於夜間照明設施尚不發達,只是皇宮貴族所用之物,因此這一時期夜間的宴飲只在宮廷進行,並逐漸成為達官顯貴們日常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東漢的【夫婦宴飲圖】,十六 國的【宴樂圖】,顧閡中的【韓熙載夜宴圖】以及馬遠的【華燈侍宴圖】都是當時宮廷貴族夜宴場面的極好寫照。

隨著照明設施使用的不斷普及,以及物質生活的日益充裕,農業、商業、交通業的發展促進了飲食業的發展,而飲食業的發展對於夜間宴會的興盛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民間夜間聚飲設宴的現象也變得十分普遍, 夜間的宴飲生活逐漸走入民間,成為普通民眾夜間娛樂生活的一部份。

人們以美酒佳肴為基點,以巡盞勸飲為樂趣,並且在聚飲過程中摻入娛樂遊戲和藝術欣賞,使參與者達到盡興盡歡。

中國古代夜間的宴飲,還常常有女性參加,其中更多的是挑選年少貌美的妓女陪座。

宴席之間,男女往往並肩而坐,看起來成對成雙,大多數陪座妓女都能歌善舞,所以人們又通稱此類宴聚為「妓席」、「妓筵」,尤以唐宋時期為盛之始。

唐人詩中對此有諸多描寫:

薛極【夜宴安樂公主新宅】:秦樓宴喜月裴回, 妓筵銀燭滿庭開。 坐中香氣排花出,扇後歌聲逐酒來。
白居易【對酒吟】:公門衙退掩, 妓席客來鋪。 …… 今夜還先醉 ,應煩紅袖扶。
施肩吾【夜宴曲】: 蘭缸如晝曉不眠,玉堂夜起沈香煙。 青娥一行十二仙,欲笑不笑桃花然。……碧窗弄嬌梳洗晚,戶外不知銀漢轉。被郎慎罰琉璃盞,酒人四肢紅玉軟。

由此可以看出,古人的夜宴生活,常常充溢著脂粉香澤之氣。

夜間宴飲的時間一般持續較長,不到夜半不會散席,通宵達旦而徹夜喧飲的現象也極為普遍。

儲光羲【留別安慶李太守】「 初筵方落日,醉止到雞鳴
韋應物【餞雍幸之潞州渴李中承】:絲竹促飛筋, 夜宴達展星。
姚合【送崔玄亮赴果州冬夜韓卿宅】:蘭燭照重茵,飛杯復幾分。 主人寒不寐,上客曉離群。
曹松【夜飲】:「席上未知簾幕曉,青娥低語指東方。

明代陸容【菽園雜記】也記載:

古人飲酒有節,多不至夜。所謂 厭厭夜飲,不醉無歸, 乃天子燕諸侯,以示慈惠耳,非常燕然也。 故長夜之飲,君子非之,京師惟六部、十三道等官飲酒多至夜。 蓋散衙時,才得赴席,勢不容不夜飲也。若翰林、六科及諸閑散之職,皆是晝飲。
吾鄉會飲,往往至昏暮才散。 此風亦近年後生輩起之,殊不思主人之情,固所當盡。童仆伺候之難,父每懸念之切,亦不可不體也。李賓之學士飲酒不多,然遇酒邊聯句或對奕,則樂而忘倦。 嘗中夜飲酒歸,其尊翁猶未寢 ,候之,賓之愧悔。 自是赴席,誓不見燭。將日晡,必先告歸。 此為人子者所當則效也。

「厭厭夜飲,不醉無歸」,「京師惟六部、十三道等官飲酒多至夜」,「吾鄉會飲,往往至昏暮才散」,「嘗中夜飲酒歸,其尊翁猶未寢」。反正就是通宵達旦地喝酒,不醉不歸。

2、夜間室內娛樂

古人在夜宴聚飲的時候,一般都附帶一些娛情娛性的室內娛樂節目,以此來調節宴飲的氣氛。同時人們也在透過這些多樣化的室內娛樂活動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並且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不斷探索著新的途徑。一直較為流行的有 觀賞歌舞表演,行酒令 等方式。

(1)歌舞表演

在夜間的藝術欣賞中,要屬歌舞場面最為宏大壯觀。宮廷裏夜間歌舞就不提了,尤其是唐朝,歌舞宴飲活動是如日中天。

宮廷中的樂舞機構集中了大批樂舞藝人,朝廷制定了「十部樂」,每逢節日,在宮廷中舉行盛大的夜間宴飲,並伴以遊樂活動,人們手拉著手,且歌且舞,這就是所謂的「踏歌」。唐代最著名的歌舞大曲莫過於【霓裳羽衣曲】,以楊玉環的表演最為出色。

唐代以降,宮廷歌舞漸息,而民間由於裏坊制的崩潰和夜市的逐漸興起,民間的夜生活內容逐漸豐富,民間樂舞也日益興盛。

市民、詩人、藝伎、將士、官吏、羽客、僧人走馬燈似地穿梭於繁華都市的酒肆茶樓,出現了宮廷宴饗之樂的高度繁榮,出現了同遊戲和自娛相融合的種種舞蹈方式。

很多唐詩中都有描寫晚間宴飲之中所伴隨的歌舞場面:

於武陵【王將軍宅夜聽歌】:朱檻滿明月,美人歌落梅。忽驚塵起處,疑有鳳飛來。
高驕【贈歌者】:公子邀歡月滿樓,雙成揭調唱伊州。便從席上風沙起,直到陽光水盡頭。

除了官宦豪富之家在夜間宴飲時常伴有歌舞表演之外,青樓酒肆也以同樣方式招攬顧客。

許渾【觀章中承夜按歌舞】: 夜按雙娃禁曲新 ,東西簫鼓接雲津。舞衫未換紅鉛濕,歌扇初移翠黛顰。彩檻燭煙光吐日,畫屏香霧暖如春。西樓月在襄王醉,十二山高不見人。
韋莊【過楊州】:當年人未識兵戈, 處處青樓夜夜歌 。花發洞中春日永,月明衣上好風多。

夜間宴飲中最不可缺少的便是妓女陪座,而這些妓女們大多色藝雙全,她們熟諳音律,能歌善舞,以出色的表演藝能博得了世人的青睞,因此,每當藝妓出場,總會引起滿堂喝采。

張說【溫泉馮劉二監客觀妓】:溫谷寒林薄,群遊樂事多。佳人碟駿馬,乘月夜相過。秀色然紅黛,嬌香發綺羅。鏡前鶯對舞,琴裏鳳傳歌。
儲光羲【夜觀妓】:白雪宜新舞,清宵召楚妃。嬌童攜錦薦,侍女整羅衣。花映垂援轉,香迎步履飛。徐徐斂長袖,雙燭送將歸。

唐宋之後,由於夜市的發達,樂舞漸漸由室內移到室外,在夜市中即有許多靠賣藝為生的藝人。

據【東京夢華錄】載:「樂人動鼓樂於空閑,就坊巷引小兒婦女觀看,散糖果子之類,謂之‘賣梅子’,又謂之‘杷街’。」

(2)行酒令

夜宴中,人們還進行多種酒令遊戲,借以增添席間的歡快情趣。

酒令之風盛於唐朝,在此之前,「酒令」一詞主要指主酒吏,直到唐朝,酒令才開始作為一個專有名稱,特指酒宴上那些決定飲者勝負的活動方式。

唐李肇【唐國史補】記載:

古之飲酒,有杯盤狼藉、揚觶絕纓之說,甚者甚矣,然未有言其法者。國朝麟德中,壁州刺史鄧宏慶 始創平、索、看、精四字令 ,至李稍雲大備,自上及下,以為宜然。大抵有律令,有頭盤,有拋打,蓋工於舉場,而盛於使幕。

自此以後,酒令很快就成為宴飲助興的主要娛樂形式,從文人到氓夫,無不選擇其適應的酒令方式來助興,為此,各種型別的酒令紛紛出台。

宋人王讜【唐語林】記載:

壁州刺史鄧宏慶,飲酒至‘平’‘索’‘看’‘精’四字。酒令之設,本骰子、‘卷白波’律令。自後聞以【鞍馬】【香球】或【調笑】拋打時上酒,‘招’‘搖’之號。其後‘平’‘索’‘看’‘精’四字與律令全廢,多以‘瞻相’、‘下次據’上酒,絕人罕通者。‘下次據’一曲子打三曲子,此出於軍中□善師酒令,聞於世。

在諸酒令中,最受婦女所喜歡的應算藏鉤了,這是一種以手指手形變化爭勝的遊戲。

張說:「 十五紅妝倚綺樓,朝承握架夜藏鉤 」。

岑參也曾描述過唐代婦女夜玩藏鉤的活動:

美人紅妝色正鮮,側垂高髻插金鈾。醉坐藏鉤紅燭前,不知鉤在若個邊。為君手把珊瑚鞭,射得百段黃金錢,此中樂事亦已偏。

當時有以文字以主導的酒令遊戲。如【舊唐書·楊給傳】記載:

給生聰惠,年四歲,處群從之中,敏識過人。嘗夜宴親賓,各舉坐中物以四聲呼之,諸賓未言,給應聲指鐵燈樹曰:‘燈盞柄曲。’眾鹹異之。

又有一種籌令遊戲,據【白氏長慶集】卷 27【想東遊五十韻】記載:

小宴閑談笑,初筵雅獻酬。稍催朱蠟燭,徐動碧牙籌。

當時,人們在席座之間拋遞一種小球,球停誰手,誰就要飲酒,這種遊戲稱為「拋香球」。

白居易詩:香球趁拍回環匝,花盞拋巡取次飛。自人春來未同醉,那能夜去獨先歸。
朱慶余【冥音錄】:每宴飲,即飛球舞盞,為佐酒長夜之歡。
張枯【陪範宣城北樓夜宴】:華軒敞碧流,官妓擁諸侯。……亞身催蠟燭,斜眼 送香球 。何處偏堪限,千回下 客籌

唐代的酒令不但在夜宴場合廣為流行,還深深影響了後世的遊戲格式。

五、夜遊

古人特別愛「夜遊」,喧囂的城陌夜市,清幽的山林寺院,或僅僅夜泊泛舟於湖上都是人們向往的去處。

尤其是夜間泛舟,經常一葉輕葦,飄遊於澄江綠水之上,以清風為伴侶,以明月為賞物,同時吹笛彈琴,暢舒襟懷,尋找大自然的夜晚美趣,以至於夜航船成了古代的一種特色。

如晚明張岱的【陶庵夢憶·龐公池】記載:

龐公池歲不得船,況夜船,況看月而船。自余讀書山艇子,輒留小舟於池中,月夜,夜夜出,緣城至北海阪,往返可五裏,盤旋其中。山後人家,閉門高臥,不見燈火,悄悄冥冥,意頗淒惻。余設涼簟,臥舟中看月,小傒船頭唱曲,醉夢相雜,聲聲漸遠,月亦漸淡,嗒然睡去。歌終忽寤,含糊贊之,尋復鼾齁。小傒亦呵欠歪斜,互相枕藉。舟子回船到岸,篙啄丁丁,促起就寢。此時胸中浩浩落落,並無芥蒂,一枕黑甜,高舂始起,不曉世間何物謂之憂愁。

六、其他夜生活——洗浴、看戲、聽曲、逛妓院

1、夜晚洗浴

明代有類似於現在「洗浴中心」的「浴肆」,專門半夜營業

【七修類稿】「浴肆避鬼」條記載:「吾杭八字橋,相傳多邪穢蠱於行客, 東有浴肆,夜半即有湯。

2、夜間聽戲、看劇

【陶庵夢憶· 不系園】記載:

甲戌十月,攜楚生住不系園看紅葉。至定香橋,客不期而至者八人:南京曾波臣,東陽趙純卿,金壇彭天錫,諸暨陳章侯,杭州楊與民、陸九、羅三,女伶陳素芝。余留飲。章侯攜縑素為純卿畫古佛,波臣為純卿寫照,楊與民彈三弦子,羅三唱曲,陸九吹簫。與民復出寸許紫檀界尺,據小梧,用北調說【金瓶梅】一劇,使人絕倒。
是夜,彭天錫與羅三、與民串本腔戲,妙絕;與楚生、素芝串調腔戲,又復妙絕。章侯唱村落小歌,余取琴和之,牙牙如語。

【 陶庵夢憶·過劍門】記載:「南曲中妓,以串戲為韻事,性命以之。楊元、楊能、顧眉生、李十、董白以戲名,屬姚簡叔期余觀劇。 傒僮下午唱【西樓】,夜則自串。

【陶庵夢憶· 嚴助廟】記載:城中及村落人,水逐陸奔,隨路兜截,轉折看之, 謂之「看燈頭」 五夜,夜在廟演劇, 梨園必倩越中上三班,或雇自武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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