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錯,母親因為你欠債,相當於承擔了,本應是你的債務。你應該逐步還錢,天經地義。
錯的是你老婆。在你家如此拮據的情況下,還要嫁給你,多一張嘴吃飯不說,降低了你的還款能力,肚子裏還懷了一個。
如果沒有她的存在,你賺3000就能還3000給你媽,一家三口勤勤懇懇,同吃同住同睡,早日把債務清了。何至於連每月1000都不許你支配。
並且根據你原始版本的提問描述,你們那嫁妝是彩禮的雙倍,你家出了5萬8彩禮,你老婆帶回了11萬6嫁妝,這些錢也要用於你家的日常開支。
她家就是小氣,當初怎麽沒問你要580萬彩禮,多一倍嫁妝,就能帶1160萬回來了。已經是自己人了,還算那麽清。不然你家早就寬裕了,債務早就解決了。
你父母都說了, 生 小孩的錢他們全包了,不用你老婆花錢,她還有啥好擔心的。 生 小孩最多萬把塊錢,也就攢兩年的事,瞧不起誰呢。
這種女人,太會過日子,算得太精,為了談錢不惜傷感情,與你就不是一路的,及時脫身。
只要你一個人過下去,不要再討老婆,大機率也就不會有孩子,這樣債務就不會再加重,未來可期。
你要是心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