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財經

人去世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2021-02-18財經

一、退休老人病逝後要辦理什麽手續

1、開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2、登出戶口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登出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登出戶口。同時,將各種證件、卡等做銷戶處理。

3 、要辦好火化手續屍體運到殯儀館後,隨車家屬(接屍車可隨帶家屬二至三人)首先到業務室,交驗死亡證明,選購骨灰盒,領取火葬證,辦好交款等項手續。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 死亡登出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 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