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一連開出5張罰單。
處罰物件方面,此次罰單物件包括網商銀行、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杭銀理財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沒金額超1500萬元。
從被處罰型別來看,大多罰單均涉及信貸業務違規。
網商銀行被處罰735萬元
2024年8月16日,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因未及時披露公司治理中的重大變更事項;重大關聯交易未經審查審批持續開展;未經審批變更經營場所等多項原因,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浙江監管局罰款735萬元。
同時,時任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業金融部負責人林學冠及時任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管理部產品經理余紅星均被警告。
進出口銀行被罰款165萬元
同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顯示由於貸款「三查」不審慎,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股權投資;貸款「三查」不審慎,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於計畫建設等原因,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處罰165萬元。
同時,時任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戶四處副處長李鋒、時任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客戶服務一處處長王錦華以及時任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省分行公司客戶三處處長朱永兵均被警告。
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被罰款450萬元
8月16日,浙江蕭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回流作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股市等原因被浙江監管局罰款450萬元。
同時,時任副行長倪鴻斌及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吳鳴分別被警告並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