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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華潤銀行涉嫌違約反讓應屆生賠1萬?多方回應

2024-07-03財經

7月2日,一則「網傳華潤銀行違約反而讓應屆生賠1萬」的訊息受到輿論關註。

網傳截圖顯示,一位自稱是應屆畢業生的網友稱,透過校招,他簽約了華潤銀行總行管培,HR當時承諾,應屆生在支行輪崗3個月後將回到總行輪崗,並直接在總行定崗。然而,不久後他又接到HR電話,稱培養方案已經更改,新方案需要應屆生去基層前台輪崗兩年,並視表現回總行定崗,且不保證能回總行定崗。方案更改沒有協商空間,不接受只能賠付10000元違約金解約。

另一名爆料此事的網友則表示有同樣遭遇,「華潤銀行hr說新領導從招行跳過來,本次改方案是為了學習招行的管培培養計劃。」

網傳截圖

據鳳凰網財經【銀行財眼】報道,當事人爆料的「去年8月上任」、「從招行跳過來」的新行長,與當前華潤銀行行長錢曦的履歷、當選行長的時間匹配。錢曦曾任招商銀行西安分行行長、佛山分行行長、大連分行行長等職務。

針對上述情況,觀察者網3日下午致電華潤銀行客服熱線,未收到明確答復。

觀察者網隨後致電華潤銀行所在的珠海市12345服務熱線,對方表示「暫未收到相關指示」,並表示後續會應詢回復。截至發稿前,觀察者網尚未收到回復。

據澎湃新聞報道,華潤銀行工作人員3日表示,相關問題會反饋到對應部門。目前,部門正在核實相關情況,具體回復時間以部門處理為準。珠海市12345方面則表示,銀行內部政策建議咨詢銀行,應聘者也可撥打法律援助熱線進行相關咨詢。

另據藍鯨新聞介紹,一般來說,銀行管理培訓生儲備人才是指在基層輪崗後,根據個人專長安排到總行部門崗位工作。

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表示,華潤銀行在校招時如承諾「3個月定崗總行」,並將此條款納入簽訂的三方協定中,那麽擅自變更管培生培養方案已構成根本違約,需要與勞動者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華潤銀行作為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華潤銀行官網顯示,華潤銀行成立於1996年12月,2010年1月,華潤集團和珠海市政府對珠海市商業銀行成功實施戰略重組並完成更名,主要股東分別為華潤集團、南方電網、中國電子、珠海市、深圳市國資控股企業。截至目前,已在珠海、深圳、中山、佛山、東莞、惠州、廣州、江門、肇慶設立10家分行、109家支行,及廣東德慶、廣西百色2家控股村鎮銀行,並在深圳設立資金營運中心、科技研發中心、普惠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