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口
在七十年代,由於當局手中積攢了大批的舊工藝品與文物。為了獲得外匯,一部份被認為不太重要的文物就透過友誼商店等機構向外出口(還有許多流入廢品回收或金屬加工業,成了廢品或是原材料回爐)。因為價格便宜,很快就吸引了大量外國人來華購買文物古董。
而且當時各地的友誼商店之間文物價格也不統一,以舊工藝品為例,北京友誼商店的價格要比上海高出數倍。1972年時一位美國記者在北京友誼商店買了一只翡翠鐲子,價格為1200元,之後他看到上海友誼商店類似的鐲子標價只有240元,非常懊惱,甚至認為上海友誼商店的鐲子比北京友誼商店的還要好。而即便在上海這一座城市內部,不同機構、不同部門之間的價格也出現很大差異,造成了有些外國人大肆在中國套購牟利。
以上海市友誼商店為例,後來被發現定價明顯偏低的主要有玉件(如舊白玉)首飾、舊瓷、仿唐三彩馬、景泰藍瓶、新地毯、皮貨、木雕樟木箱、酒櫃、漆雕、銀花絲魚、瓷器花瓶、檀香扇、紅木小件、竹編動物、毛筆黑墨 16 類商品。
雖然按照規定,當時外銷的文物必須由主管文物部門加蓋火漆印,但是實際情況卻不盡如人意。如1973年3月,香港九龍海關反映:
「今年三月,香港工藝品商會旅行團成員分別在本市淮海中路創新日用品調劑商店及延安中路陜西日用品調劑商店購買了一批仿古文物、瓷器等攜帶去港,數量較多,價值較大,這些攜帶去港的物品除個別的上面蓋有文物部門鑒定的火漆印外,極大部份均未加蓋火漆印。」根據事後調查,是這兩個商店私下違反上海市委和文管會的規定銷售中國文物古玩,並謊稱得到文管會和友誼商店的允許,或者是邀請所謂的「核價小組」的成員去私下轉一圈以應付檢查。不僅如此,這兩個商店的售價和友誼商店相比更加低廉,如有一次一個外賓在創新(舊貨商店) 或陜西(舊貨商店) 買了一只鼻煙壺,這個外賓買後到友誼商店去配蓋子,友誼商店營業員問他多少錢買的?外賓講五元。而同樣一只鼻煙壺在友誼商店要賣五十元,據說在國外則要賣五百元。
這兩個舊貨商店中,「創新」私賣文物的現象更為嚴重,1973年4月上海市百貨公司和文管會到「創新」和「陜西」檢查,發現「創 新」不僅沒有撤掉文物,陳列的商品大都也沒有加蓋火漆印。不僅如此,還在「創新」 的收購處看到了二件雍正和乾隆年間禁止出口的文物(據商店講沒有上過櫃台) ,在外貨中混有仿大明宣德年制銅爐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