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很可能得不償失。
蘋果一個品牌已經吃了手機市場大多數的利潤,僅從利潤角度看,蘋果沒必要搞什麽子品牌。
蘋果已經是手機市場的最高端存在,子品牌不可能往更高端做,只能往價效比方向做。結果可能會反而擠占主品牌利潤,得不償失。
但從 防守 角度看子品牌並非沒有存在必要,因為現在狀態下所以外來沖擊都會直接作用在主品牌上,比如19-20年期間,某國產品牌對蘋果三星的沖擊極大。
據說在美國制裁政策的出台上,蘋果三星也出了不少力 ,這樣的手段在商業領域是不那麽「自由競爭」的。
如果能有一個受控制的廠商替自己承受沖擊,也不失為一種不錯的防守策略。
但子品牌並不是一個特別好的選擇,因為蘋果並不擅長做價效比,。
最佳選擇是註資控股,技術扶植(控制)另外一家廠商來充當這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