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三的時候,開著車練習的時候,教練就強調過這個事,不僅僅是高速,哪怕是市區、高架橋……任何路段,不要超速、不要低於規定時速,不要違章,正常行車期間,前年突然有人、有動物,視情況,盡量剎車!絕對不要猛打方向變道!
第一,突然變道導致事故,你全責;
第二,突然猛打方向,有可能導致你翻車,速度越快,這種可能越大,速度越快,翻車後你車裏人員傷亡可能性越大;
第三,車上務必裝行車記錄儀,這是自證的關鍵;
第四,出事後立刻靠邊停車,按規定放置警示牌,打報警電話,如果是撞的人,撥打急救電話,保險公司電話。
如果是人,盡量剎車,不要一腳到底,速度太快的情況下過猛的剎車,小心甩尾、側漂甚至翻車。因為對方違反交通法規,後果自負吧,大不了司機按照交通法規,賠償不超過10%的損失,總好過自己翻車、自己車上人員傷亡吧?
如果是動物,還是看情況,貓狗這類小型動物,帶一下剎車,躲不過去就躲不過去了;面對豬牛這類大型動物,還是剎車為好,盡量減速,有朋友說「畢竟噸位在那放著呢」很有道理的,剎車減速,撞擊速度低一些,撞擊力度也小一些,最起碼對自己、對自己車裏的人傷害也小一些。
總的原則就是:保自己和自己車裏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