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車子是一個消耗品,從買到手裏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貶值,但正常使用的貶值,和碰撞事故的導致的額外貶值又不一樣了。比如我們去買二手車,同年份同配置的車子,精品車和事故車的差價就會大,所以當你的車子被別人撞了,你無責對方全責的時候,自己的車子產生了事故貶損,該不該向對方要呢?前段時間江蘇的王哥就遇到了這種情況。
上個月在一個路口等紅綠燈的時候,被後方車輛追尾,他人沒事兒,但是車子比較嚴重,對方的車子和人都受傷了,最後定責是他無責對方全責。雖然有保險能修他的車子,但他這輛車是寶馬6系GT 2022款 630i M運動大旅行家版 ,當時新車指導價69.99萬,價值比較高,2022年8月上牌,才開了2年多,王哥覺得這次事故導致他的愛車貶值過大,就想讓對方賠償5萬塊錢。
但對方肯定不願意賠償王哥車輛的貶值損失,並嘲諷王哥是不是想錢想瘋了?要真想要這個賠償,可以去起訴他,法院判多少他就賠多少,一分都不會少他的。本來王哥是不想把事情鬧到法院的,但對方這個態度他就很不滿意,於是王哥就找了我們檢車家幫他做一個車輛貶值評估報告,到時候拿著我們的報告去法院起訴對方,滿足他的要求。
這是王哥發給我們的車輛發生事故後的圖片,可以看到整個尾部受損還是比較嚴重的。
這次事故直接撞到車廂後部地板的電瓶槽, 需要拆裝維修地方也很多。那麽我們先來看看車子具體維修了哪些地方,再看計算貶值損失。
經過我們的查勘,發現後保險杠、後尾燈、後備箱蓋、後尾翼存在更換。
並且行李箱底板切割更換,電瓶槽切割更換,電瓶更換,後圍板切割更換。
左後和右後縱梁都存在變形焊接修復,後部消音器和排氣管尾罩也存在更換。
還有 後橋支架、超音波傳感器、保險杠支架、和排水槽擋板更換。
全車安全帶、兩側氣簾以及車內頂棚 均因事故損傷而替換。還有一些其它小的東西咱們就不贅述了。
目前經過對事故車輛的勘驗,確認車輛損壞情況與4S店結算單內容相符,維修工作按照車輛實際受損狀況進行,本次維修服務的總費用為231216.02元。好了,現在知道修了哪些地方,並且修了多少錢,下面就是計算貶值損失了。
鑒定評估方法:DB51/T 1988-2015【事故機動車鑒定及價值評估】。首先 確定評估基準日:以 2024年11月5日事故發生的日期定為鑒定評估基準日,截止基準日該車已使用 27 個月,該車重設成本為 587679元,事故前評估值為430827.47元。事故後的評估值為281497.06元。 此次事故中造成的貶值損失=事故前評估值-事故後評估值=430827.47-281497.06=149330.41元。也就是說此次事故造成這輛寶馬6系GT的貶值損失約為14.9萬。這個金額跟剛開始王哥要讓對方賠償的幾萬塊錢相比,還是高了不少的,其實前面王哥要的也不多。
有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國內對於事故貶損的賠償是沒有相關的條款的,但其實像這種案例並不少,目前我個人所了解到的情況是不同地區的法院對於這種情況有不同的判法,一般來說,車子越新,車的價格越高,法院越能支持貶值賠償。那麽大家覺得以今天這輛寶馬6系GT來說讓對方賠償貶值損失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