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人士来答一波,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大公司可以任意霸凌弱势员工的时代了 ,看来Keep并没有从最近网易、华为裁员事件中汲取教训,这个时代个人的声音只要是真实、有逻辑的是可以和公司一较高下的。
12月中收到小伙伴的微信,说自己可能要被Keep告了,是因为这篇文章,我一看才2000的阅读量,心想着Keep作为一家这么大的公司也太沉不住气了,一个2000阅读的文章就要告人了?
仔细了解情况后发现:
首先Keep首先在12月17日的时候向我朋友主张了商业秘密侵权,但是什么是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业秘密有着明确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1) 不为公众所知悉 、(2)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 (3)具有实用性 (4)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划重点,首先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文中的内容我扫了一眼除了作者自己的一些分析见解外没发现什么时候公开信息里面查询不到的内容。其次这里面的信息怎么证明能为Keep带来经济利益?有什么实用性?最后,Keep内部对于文中的信息有完善的保密措施么?
想证明是商业秘密谈何容易?你们Keep的法务是当其他人都是法盲吗?谁还没个律师朋友了?最讨厌看到这样的嘴脸,一副高高在上仗势欺人的样子,以为自己有着公司的资源作为后盾就可以欺负人了?
随后我的小伙伴又收到了主张名誉权侵权的律师函,这个律师函让我哭笑不得。
首先你得证明我的小伙伴是正确的责任主体吧,结果我一看证据笑喷了,这也能算证据?账号主体:个人,性别:女,你就证明我小伙伴是公众号持有人了?能专业点儿去微信取证一下个人信息吗?
在律师函正文中Keep主张名誉权侵权,诶?说好的商业秘密侵权呢?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Keep法务啪啪啪打脸啊,既然主张商业秘密侵权请你坚持一下好吗?随便改诉求不就正好说明自己咨询了律师后发现商业秘密侵权不成立吗?请回去重新读法学院好吗?
主张名誉权侵权你得举证有 捏造、虚构 的事实呀。但是之前不都还说是商业秘密了?你们的商业秘密这么快就变成了捏造、虚构的事实了? 请允许我不厚道地笑了。。。。。
遥想当年和人起冲突打架的时候对手教会了我一个很深刻的道理:「不要威胁别人,除非你真的要这么做并且有实力这么做。」然后他就被我揍了。。。。(这段掐了别播) 同理,Keep你要威胁人,请确保你有这样的实力好不好?这么搞吓不到人,只不过会成为别人的笑料罢了。
Keep的高管还在脉脉发动态称我的小伙伴是过街老鼠?人家都前员工了,你还不让人说话了?你还能把所有前员工的嘴都堵了不成?你咋管那么宽呢?最后谁是过街老鼠公道自在人心。一个大公司这点儿声音都容不下?
期间,Keep还把相关情况发给了我朋友的妈妈,天啊,请问Keep发消息的人你几岁?还告家长?再怎么样祸不及家人,这太令人气愤了,这也是我写本文的一个导火索,因为我容忍不了这些人的嘴脸,最烦打小报告告家长的人了。
最近,Keep又裁掉了我另外一个小伙伴,理由是我这个小伙伴是上面这个小伙伴的入职推荐人。这?我在什么朝代?为什么会有连坐?还株连推荐人?那你们公司以后谁还敢举荐别人了? (后续会update这个小伙伴的案子)
这篇文章是这个公众号的第一篇文章,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只有2000的阅读,正好借机测试一下自己的影响力,当时就说我应该可以一天之内让这篇文章10W+,果不其然在我分享了朋友圈和知乎想法后当天就10W+了:
欺负崔律师的小伙伴的百倍奉还。
遥想当年知乎只有2个粉丝的时候与百度大战,也真的是很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