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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京东律师函会上法院嘛?

2019-12-19知识

这种律师函,看起来有些不妥。如果你确实不欠钱,可以考虑 起诉京东和这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理由是侵犯你的名誉。

你可能会说,还能这么玩?当然。我给你举两个判例吧。 何某诉甲公司律师函名誉权案。 2004年甲公司委托律师,向何某的经销商发出律师函,称何某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家公司的专利权。

何某因此起诉甲公司侵犯名誉权,要求其赔礼道歉。一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不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因此,甲公司在没有证据证明何某侵权的情况下,轻率委托律师向何某的客户发律师函,损害其商誉,应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律师函不能乱发,乱发可能构成侵权。

再举一个判例吧。 深圳甲公司诉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誉权纠纷案。 2009年,广东某律所代理乙公司,向深圳甲公司、甲公司的供应商、客户发出律师函,甲公司以律师函与事实有出入为由,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为该律师函事实基本真实、意见表达不存在侮辱、诽谤,不构成侵权。

这两个判例说明:1、 律师函是个好东西,但是不能乱发,乱发可能被告

律师函用于制止侵权和不法行为非常有效。一些人接到律师函,一般就会自动停止侵权,因为他们知道委托律师的人已经动了真格,下一步他们就会面临诉讼。所以明星们动不动就喜欢发律师函。对明星来说,律师函物美价廉,一份律师函的费用还不到自己一顿饭钱。她们一个包就可以发几十封律师函。

但是律师函使用不当,不但委托律师发函的人会被告,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本人都会被告,因为三者都可能是侵权主体。

而且律师函是书面的,属于铁板钉钉的证据,上面谁是委托人、谁是律师都一清二楚,如果真的涉嫌侵权,发函对象是非常好维权的。

2、律师发函范围要控制,不要满天飞。

名誉侵权的实质是造成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而社会评价的来源是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比如亲朋好友、街坊四邻、客户、同事、网民等。如果为了警告受害人,而向这些人滥发律师函,很可能会造成对方社会评价的降低,进而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或者隐私侵权等。

所以发律师函,最好点对点,只发目标对象一人。这样即使律师函的事实不真实、意见不恰当,也可能不涉及名誉侵权问题。对于这类点对点的私密信件,如果不是律师恶意扩散,一般不存在降低社会评价的问题。

3、律师函陈述的事实要高度真实,不能诽谤侮辱对方。

律师函可以构成名誉侵权,这是毫无疑问的。律师函也要受到陈述基本真实、意见表达客观理性的限制,所以律师们在发律师函时,要对律师函陈述的事实进行审核把关,拿捏不准时要请委托人提供相应证据,并对相应证据进行审核。

此外,由于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法院对律师对事实的审核义务要求更高, 很可能律师尽到针对普通老百姓的事实基本真实义务还不够,法院还会要求律师函的事实高度真实。

律师们在起草律师函时,不但要进行事实把关,还要对表达的意见进行把关,确保客观严谨理性,避免有侮辱、诽谤措辞,更不能对发函对象进行人身攻击。如果律师函陈述的事实失实,意见表达有实质恶意,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考虑到侵权风险,一般经验丰富的律师,在对律师函措辞时,对事实部分不会用绝对性语气,而更多采用不确定性的语气词,比如「如果」、「可能」等。而且更多的是以转述的方式陈述事实,比如 客户xx称...,如果客户xx所述属实,则xxx。

某平台发给欠款用户的律师函,这封律师函语气非常肯定,直言对方「欠款」,万一对方没欠呢?万一对方是被冒名借款呢?这不是律师给自己制造风险吗?

而且这封律师函也没有以客户转述的口吻描述事实,上来就已经给对方的行为定性了。万一客户说这不代表我意见,是你们律师自己听叉了咋办?

当然,并不是说转述方式陈述事实就不会承担责任,律师还是要对客户陈述的事实进行把关,对客户表达的意见尽量不要写在律师函上。因为这些意见很可能侵犯对方人身权益,比如谩骂、贬损对方人格等。

4、律师函要高度专业。

律师函能反映律师功底,是律师的一张名片。能够规避侵权风险,这只是律师们的基本素养。律师函陈述的事实是否准确、简明扼要,表达的法律意见是否准确、客观,透露的信息是否全面精准等,都是考验律师功底的方面。

一封好的律师函,可能会让对方都产生委托代理的念头。律师函的专业性,除了广告效益以外,还能最大程度地避免侵权风险。因为只有专业的律师函,才不会犯侵权的错误。

5、律师函一定要给自己留点余地。

律师函实际上是律师以律师的身份替客户发声,不是自己跟对方干仗,所以凡事要留点余地。所谓凡事留一线,将来好相见。

万一你发函的时候,对方已经没有函件中的情况咋办?比如催款的律师函,如果客户已经还款,那么还是要在结尾加上一句:如已还款,请勿理会。

总之,律师函本身就是风险,律师发函之前要仔细检查措辞,防止自己被卷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