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知识

林月如三观是否正确?

2020-08-04知识

没觉得林月如三观有什么不对。

【针对游戏作答,电视剧没怎么看过。】

第一,当初她并不知灵儿和逍遥是实质夫妻。

事实上,本质就是个误会。李逍遥被下蛊忘记了,赵灵儿以为李逍遥想对自己不负责,而林月如毫不知情,一直以为他们只是兄妹。按道理讲,最可怜无辜的就是月如。

因为,灵儿算是对逍遥的不信任。当然这也不能怪她,逍遥某种意义上确实表现得有点像个渣男(偷窥别人沐浴,别人以名誉相护,都成亲了,你居然用婶婶名义想要不负责?)何况,她还有背景以为自己是妖,以为逍遥嫌弃自己而自卑。

逍遥的「孝」没有错。错在灵儿牺牲自己的名誉换他一命,没有灵儿也就没有他和婶婶,然而他就想着用完灵儿的掩护当晚就跑。那么,当初看人家沐浴偷窥时你怎么不捂上眼睛装君子?要是我,走到那地步,实在不愿意成亲又想孝义两全就自刎谢罪好了。

后来,被黑苗族下蛊,不知情的情况下一男许二女,犯了现代所谓的重婚罪。

在锁妖塔之前,林月如是全程不知情的。某些人说月如早应该从白河镇看出来是灵儿怀了逍遥的孩子,纯粹是给仙剑加戏。白河镇的配方月如只知道几味,中医药千变万化,她又不是学医的……那么,在她理解,男未婚、女未嫁,主动争取喜欢的人有什么错?何况逍遥还是她按武林规则的丈夫。女子都是慕强的,逍遥打败她而让她心服口服,千里送灵儿让她感动,支持下人婚姻自由也给她一定的眼界,喜欢上很正常。

第二,月如不计灵儿是蛇妖,比逍遥坚定。

逍遥知道真相还愣了一下,一时间接受不了。他之前救灵儿是因为坚信灵儿是冤枉的。假如他俩没发生什么,灵儿真身没显示,不晓得会不会被逍遥一剑像桃花妖一样刺死(详见狐妖女和蛇精的下场)。可是,月如始终没对人妖之分有什么太大反应。

一直都是坚持【只要你是逍遥的妹子,我就不计代价地救你】这个原则没动摇过。

第三,月如在逍遥和灵儿相认后,说「从此我们三人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一,当时她并不知道发生什么。毕竟回忆只是逍遥脑子里的,而不是全息影像。

二,就算她恍惚间知道了什么,按中国古代法律,和台湾法律,过去是可以「一夫多妻」的(1985年才正式废止)。不违背公共良俗。很多老人现在还是很宽容。

第四,月如以性命护逍遥、灵儿,是全剧升华,是最感动、也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不明白那些口口声声月如小三的人到底怎么想的。我只想问:先有命,还是先有爱情?如果你支持「爱情价更高」,那么我祝福你的世界里,月如锁妖塔崩塌时放手,不做小三,成全逍遥和灵儿这对苦命鸳鸯。

如果剧情没到这里,大可以有现代观的三个人纠缠。就因为作者不知道选谁好,二选一必须会死一个(其实是45度系统放不下四个人),而灵儿后边还有用,所以月如才被剧情杀。而按照现有剧情看,月如就是位伟大的女子,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女孩子。

如果我是灵儿,如果非要一夫一妻,人家救了我的命,我难道不应该退出吗?(前提是月如逍遥相互喜欢,逍遥难抉择)

如果我是月如,按照现代婚姻爱情1v1观,我不会因为绑架别人。毕竟先来后到。

当然,幸好是一夫多妻的世界观,所以谁都不必让,本就可以三个人一起快乐生活啊。

这不是贪婪齐人之福,而是剧情就是这样。假如像电视剧一样,刘晋元没游戏里那么水,也许刘也是月如的良配。但游戏里就是个忘恩负义的窝囊废,怎么能让月如嫁给那种人呢?我支持月如知道真相以后再嫁,但是也同样支持月如自己的选择。

【毕竟,逍遥和灵儿欠月如一条命。】

第五,月如为了逍遥和家庭决裂,根本没有退路。最开始也是逍遥招亲惹的。

本质上,要怪就怪逍遥,谁让他偷看人家沐浴不知道避嫌;谁让他土包子连招亲打赢了必须娶都不知道;谁让他意志力不够强大,对灵儿爱得不够深,说下蛊就真忘了,是猪转世啊?但是木已成舟,就不能让女孩子们受委屈啊。

相比之下,当然二代的王小虎更坚定,一心想着苏媚,那也是因为七七根本就没有太多不可逆的牺牲。

如果性别颠倒过来,俩人都对女主好,女主失忆后来想起来。一个为女主死了亲人发生关系怀了孩子(或得了重病之类);另一个为女主和家庭决裂(放弃继承权),孤苦无依。木已成舟,女主想俩都负责,社会又容许(或者他们不在乎一起住荒岛),三方都开心没有觉得委屈,有什么不妥吗?

RPG游戏,一切都是不可逆的。假如,没有和灵儿「一夜过去」,当然可以反悔;假如,月如没与父亲决裂乃至付出性命,也许还可以有转机。然而,没有如果。

我们反对一夫多妻、坚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本质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害怕对方算计,害怕那个处于中心的人会偏心,不能一碗水端平。而事实上,也有一家人相敬如宾,丈夫死了、妻子互相帮衬的范例。只是人心太难测了,所以每个人都不想将自己的幸福赌注压在别人身上。就好像三次元现实世界里经常出问题的婆媳、翁婿矛盾一样。

而仙剑一的世界观是不涉及这些的。逍遥喜欢灵儿的天颜和善良,和月如更意气相投、心灵共识。而灵儿和月如相互之间互敬互爱,可以说,月如对灵儿的爱护,比逍遥不遑多让。而灵儿也没有仗着「我是原配」、「我有逍遥的孩子」而排挤月如。换句话说,就算逍遥战死,你们认为俩妹子不能好好过日子吗?她们是那种唯男主不成活的人吗?

这样的原始的最纯朴的善良简单的感情,是最让我感动的。三人并肩作战的情谊可歌可泣。尤其是两位女子,都拥有仙人一样的节操。月如和逍遥之间,可谓人间至爱,最接地气,平凡英气而让人艳羡;而灵儿和逍遥之间是天人之爱,超越世俗,返璞归真,可望而不可求。

月如为守护逍遥和灵儿,眼睁睁看在大石头砸向自己的头顶……圣姑处,逍遥见灵儿母女无恙才松了一口气,却见隔壁月如冷冰冰地躺在隔壁,那是我第一次为这部作品落泪。那一刻,真切地感觉到逍遥的悲。

也许,逍遥以前是有点顽皮的土包子,这一刻,他真的长大了。被迫长大的。

新仙剑隐藏结局,灵儿与逍遥遥望,触手可及,却明知虚幻,是我第二次真正理解那种永失所爱的痛。比之高深莫测的结局所带来的懵懂又不是一个层次。

很多人代入现代占有欲的爱情观,以宫斗思维代入仙一,然后将三个人最简单的世界扭曲成畜牲道一样不堪,用各种粗鄙的话诋毁对方(灵、月)是对这部神作的侮辱,也是对自身角色的亵渎。代入戏过多,还说作者思想龌龊、三观不正,简直是白玩了。

p.s.我是原著逍遥和灵月双粉,没参与过粉丝之争, 但是从朋友那听说过仙盟各种角色毒唯奇葩针对游戏里月如、灵儿小三的说法。一说先来后到,月如是小三;一说灵遥是野婚,灵儿才是真小三。……简直了,我觉得这帮人才不是东西。

借一位兄弟的话说:「身为女子,对同是被命运捉弄的同胞,极尽其能的辱骂,真是像极了为争地主老爷宠爱上位的大太太、二太太们。」

逍遥虽有情有义,比之三代景天、三外南宫煌,算是仙剑系男主中相对完美的男主,但比之两位女主,还是略逊一筹,是他配不上两位神仙姐妹。而剧情官方设定又是两位都倾心于他,那只能他嫁二位姐妹而已。

在能恩义两全、皆大欢喜的情况下,因为个人私欲而非要二选一,那我只能很遗憾地说,你既不是林月如,也不是赵灵儿。你只是你。所以你也无权替她们做决定,更无权替她们diss对方的角色。

(有人说阿奴也不错?是不错。如果见个不错的妹子就收,那才是渣男,真后宫。)

补:(根据评论解答)

赵灵儿那种人设,你觉得,如果她不介意,会怎样说?当时那句「林姐姐……我……」表现其实就是羞赧和羞愧了。

灵儿因为误会逍遥要抛弃她一直忍着没说,
逍遥是真忘了,两人一起造成的林月如一直被蒙在鼓里。

【猜到】≠【知道】

林月如是根据逍遥对灵儿过分关心(夫妻本能,虽然忘记了)猜出来的,但是之前问了几次都没问出来。

你带入林月如的角色。你一直被父亲逼嫁不喜欢的脓包,你苦苦支撑。好不容易有个你看上眼的帮你摆脱命运,按照武林规矩,他就是你的丈夫。你和你爹也怀疑过,问过,但是对方矢口否认。所以你出于相信对方,一直以为对方是兄妹。

可是一路走来你发现越来越奇怪,你有过怀疑,问不出来,但同时,这个人也对你承诺过「吃到老玩到老」(朋友能一直到老?这就是朴素的爱情誓言啊),所以你一直安慰自己【多心】了。直到锁妖塔……

请问,这时你的心情如何?能不难过吗?

善良的赵灵儿看着林月如陪逍遥九死一生到这里,能是普通的战友关系吗?何况,比武招亲的结果她不知道吗?李逍遥是因为乡下人,不懂规矩,赵灵儿是明显知道规矩的。

李逍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婚(虽然当代不犯法)。两个女孩子都有合法地位,灵儿拜过堂,月如比武招亲也是必要娶的。

【江湖规矩是上了擂台就等于默认要应招,胜了就必须要娶;如果不娶,江湖规矩,打死你都是应该的。】你们看的那种普通电视剧,随便悔婚,都是淡化了后果的行为。在皇家,你悔婚就是死罪;在江湖,悔婚是污人清白,按采花处理。淫乃第一大罪。

所以赵灵儿知道林月如是李逍遥合法的准妻子、未婚妻。为了自己之前误会逍遥(逍遥都为她到这里肯定不会为了抛弃她)向月如隐瞒她俩关系而抱歉。

由于灵儿的性格内向,所以抱歉无法说出口;所以还没等说话,性格外向大方的月如就抢先说话了。

这才是根本。

很多人看不清是因为游戏没有微表情。

但是,按照江湖规矩,逍遥胜了擂台就要娶,否则在就跟偷看人家洗澡不负责一样,【毁人名节要遭到天谴、挨雷劈的】。

莫说灵儿因为亲眼见到月如闯生死关救自己而心怀感动觉得不介意,还很喜欢月如,所以能接受,并且欣然这件事。

就算她介意,她坚持的后果就是,【逍遥回到江湖无法做人,被万人唾骂,乃至被林家追着废他武功都不过分。】

那么,善良的灵儿会陷逍遥于进退两难境地吗?她不会。【她那种利他主义、事事为人着想的牺牲人格怎么说的出口呢?】

按照人设,灵儿会面带羞赧:林姐姐……我……我……(你让她再久她也是这些,再久点无非是把抱歉说出口)而让对方道歉是不体贴的行为。林月如恰恰是因为知道她的心意,不想让她难堪。

苏州看出来?苏州当然看出来了,她爹一个大老爷们都看出来了。但是是李逍遥亲口否认的啊。那别人说了你不信算什么?别人说了你信了不是天经地义么?李逍遥一个土包子谁都不觉得他说的是假话。

所以,「苏州早就猜出来了」≠「后来没打消、淡漠这个念头」,【不代表没有受到欺骗和伤害 】(虽然欺骗主体也是无辜的),不代表月如不难过。只是,月如胸襟广阔,装作不难过。所以,善解人意的灵儿一定对这些感同身受。

而且,当时的社会和台湾一样,允许一夫多妻,是不存在内地的小三说法的。大不了做妾而已。林月如那么大方完全没问题。还可以「平妻」来劝说她爹不满。

如果,她让了,灵儿也答应了。回去她爹能干吗?你怎么确保林父善罢甘休?

说穿了,两个女孩子都是为逍遥好。

你举例这个片段没错。在中国内地,如果这样,真就是小三。但是,忽略了【比武招亲既成事实】这个大背景。如果没有这个,就算在古代,只是林月如和逍遥江湖遇见了觉得不错,带回去见家长了,没有成亲,那完全没毛病。就算她一路艰险帮逍遥救了灵儿付出很多,也依然有退路。

【比武招亲,这个江湖规矩,是不看武侠的人最容易忽视的因素。】

另外,还有一种解法,灵儿和逍遥去海外隐居。但是,逍遥那时才二十几岁,正是一个男人身体最好的时候,大好前程在前边。和那些七老八十玩过江湖累了想退隐的人不一样。何况他还没有实现理想。

灵儿看见月如救自己心怀感激;月如知道灵儿是先,自己是后,所以心怀愧疚(但是她自己也没退路,逍遥也没有)——三人都互敬互爱,这些才是三人行的必然结果。

决定三人行的,是局势。

①和灵儿成亲 ②比武招亲既成事实
是三人行的客观充要条件,没有退路。

如果否定②必要付出惨重代价。

而③逍遥因为吃药表现得像个渣男,引灵儿误会沉默,造成林家没有及时宣布这门亲事不算 ④ 月如费尽千辛万苦和逍遥一起救灵儿 ,甚至冒生命危险

这两条又构成了灵儿欣然接受月如,
反而对月如有愧疚的感情条件。

假如你有一箱黄金,对救你的人会不会分一半?现代内地爱情不可分,但在古代是可分的,台湾也是。

这就是我说的「先有命还是先有爱情?」
没有月如,逍遥没准死路上了,灵儿也没得救,干脆俩人一起做亡命鸳鸯吧。

而在三个人都能接受三人行的情况下,
为什么要根据自己不合时代的想法来要求?一定要让一个人肝肠寸断而不是皆大欢喜?

举个例子:
古代,有个女人说「丈夫是天」。
你说她不自爱,是完全没道理的。
因为她当时受的教育可能就是这样。

为什么金庸小说都是一夫一妻呢?
因为hk也是一夫一妻。
所以即使写古代的东西,
也会避免和现代文明主流相冲突。

而台湾制度和古代一样,允许三妻四妾。
所以,女人之间互相妒忌是不政治正确的。

如果仙剑这个本子放到hk或者内陆来写,
一定是不会有你说的这句话。
可能就是,灵儿:林姐姐…我…
月如:你别在意,先养好伤出去再说吧
(也许出去她就离开了独自解决,或者和逍遥嘱咐怎么应对父亲)

而在古代台湾,三人行是客观的最优解。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分不清什么是爱情,把【排他性】当成爱情的标志。

其实,这未必是正确的。这也是电视剧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觉得灵儿、月如不吃醋就不像人,没有人性,所以给灵儿增加了吃醋,给月如增加了争风。看似增加了编导以为的「人性」,其实是败坏了原著的「神性」,也就是仙剑一最宝贵的品质【仙气】。

按著名哲人纪伯伦对爱情的定义,爱情有两面,正面就是【爱的神性】:无私、奉献、付出、理解、包容等等优秀的品质;反面才是【爱的人性】:吃醋、嫉妒、占有欲……这些。后者是常见的,可以理解的,但并不是绝对正确的。

为什么说可以理解?上边我说了,因为现实往往不能一碗水端平,互相竞争争风吃醋互相算计。谁都想好好过日子。所以,一夫一妻一心一意是最一劳永逸的做法。但是,并不是幸福的唯一解。在能两全其美的情况下,就非要为了一方私欲来让另一方肝肠寸断么?如果灵儿和逍遥在一起,不要月如,以她的善良,能否心安理得?

关于比武招亲:

比武招亲,是指通过比试武功达到成亲的目的。也是古代的招亲方式之一,由女方设下擂台,武功最好者获得【婚约】。

婚约 engagement,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 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

中国古代,婚姻大多为父母、尊长包办。订婚是嫁娶的必经程序,【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悔约者须按律科刑】。

例如,明律、清律都规定:女家悔约者,主婚人笞五十,女归本夫,再许他人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者知情与女家同罪,财礼入官,不知者不坐,追还财礼,女归前夫,前夫不愿者倍追财礼给还,其女仍从后夫。男家悔约再聘者同罪,仍须娶前女;后聘听其别嫁,不追财礼。

也就是说,和灵儿的婚礼是只有姥姥(女方父母)主持的缺席婚礼;和月如是默认订婚,然而由于是李逍遥私自主张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也比完整的订婚有一些遗憾。然而双方父母都是各在一半,也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这也就是「比武招亲」为什么不可以轻易毁约、「比着玩」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