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空间所逼迫出的躯体物化,来用以情绪表达
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察觉到疼痛并不只带来煎熬,是在初中的某一天。
那个时候我们班级的座位是每周轮换,只有我是个例外,因为有次午休我和几个兄弟伙在厕所里叼着烟怒骂教育的陋习,老师的愚昧。
而班主任在隔壁坑位。
所以我被强制分配到了教室的最左下端,也就是堆放撮箕扫把的地方。
于是很难得的,我前面终于有了一位异性。
我那个时候觉得我暗恋上了这个娘们儿,她是个屁股挺大的女孩,我得解释一下这并不是源于我猥琐,而是我压根儿记不清她长啥样了,唯一的体貌特征就记得个屁股,但这不重要。
为了彰显我灼热的态度,我选择有事没事揪她的头发。
这的确很弱智我知道。
而每次揪她的头发,她就会转过身拿圆规扎我,可神奇的是我并不觉得这样的痛楚有多么不堪忍受,哪怕她真的很用力。
我察觉到一种欣喜和快乐蔓延出来,导致疼痛也被涂上了胭脂水粉,变得有些暧昧了起来。
可惜她看不出来这疼痛中的情绪。
所以我开始疯狂地扯她的头发,她开始疯狂地扎我。
最后她找她认的干哥哥把我堵在教室里爆搓一顿。
我的暗恋也就此结束了。
而过了十几年我进了精神病院,这个跨度好像有点过于离奇了,总之这地方多的是自残的人。
我是个没有道德感的怪胎,所以我喜欢旁观病友们的肢体语言,并把他们的自残进行了艺术分类般的区分。
有些人喜欢割手臂,那密密麻麻的划痕像是树木的年轮。
有些人喜欢抽自己的耳光,直到发肿流血,我偶尔睡得迷迷糊糊猛地发现怎么是个春梦,就晓得病房里那位又在啪啪抽大耳巴子。
还有的人喜欢搞穿刺,我时常在想再过三十年,我就能够见到人形刺猬的画面。
当然还有那些更难以理解的。
比方说嚼玻璃。
大家伙儿好像对自己的躯壳有种恨意,颇有想把这具皮囊大卸八块的欲望,然后以示魂灵得到解放。
但其实没有那么复杂,那只是一种情绪表达。
对躯体造成什么伤害根本不重要,由此引发疼痛,再用疼痛感表达情绪,才是一个完整的流程。
表达压抑的,就把这种自虐看作减压,表达绝望的,就把这种自虐看作厌世,表达自我厌恶的,就把这种自虐看作否定。
说到底,裸露的伤口只为了映射情绪而存在。
那么躯壳理所应当被物化成为了一种工具。
而物化是精神病患的专属吗,那必然不是,正常人为了憋着笑不至于出洋相,通常用力揪着大腿,以疼痛来迫使自己不必嘴角上扬,这照样是对于躯壳的物化,把它看作一种造成伤害便可以维持体面的东西。
所以人类的自我物化偶尔很圆滑。
躯壳是否可以被伤害,只看需求什么时候会存在。
而需求由生存空间的宽窄程度所决定。
憋笑的人所处的场景越宽松,他揪大腿的动作也就越从容,而倘若是坐上了重要会议的头排位置,那我看他的大腿只会铁青剧痛。
同样的道理,自残者为什么要选择以疼痛来表达情绪。
因为他们的生存空间过于狭窄。
他们不可能去摔碎瓶瓶罐罐,那会导致父母的极端厌烦,他们也不可能在马路上狂奔乱叫,那会导致公共秩序的混乱不堪,他们更不可能去采取挥霍物质欲望的手段,因为家庭无法承担。
于是在一个极端狭小的环境里,连情绪都只能隐晦地表达。
躯体伤害就成了最好的手段。
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自残行为率先出现在童年,而这种行为将作为某种习惯被成长所接纳,最终隐晦地留存在自我中。
好比恋痛的人是否感官体验和常人相反,以至于把疼痛感领悟成了快乐,但其实疼痛就是疼痛,一个大耳巴子抽过来和躺在白色床单上做按摩是两码事。
他们只是对于最初狭小而又压抑的表达,依旧怀揣着依恋感,就仿佛身处荒山野岭的游人,在漆黑暴雨中偶然窥见萤火,而后即便回家后目睹万家灯火,璀璨非常。
也依旧会觉得那夜的隐晦,一如明月般皎洁。
人类总是这样。
所以想那么多干嘛,抬起头看看月亮吧老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