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家想过没有,对于房地产公司:
可以让总包垫资,先做后结算。
可以玩供应链金融,风险转嫁给下游企业。
可以商票支付,哪怕逾期不能兑付。
可以用房子和车位去抵押工程款。
可以……干脆就躺平不付款。
可以不发年报,被停牌,被剔除。
可以面对评级下调,说人家评级机构不安好心。
可以不发员工工资,变向裁员。
可以面对跟投,理财的投资者,两手一摊。
面对如此多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行为 ,楼盘烂个尾,好像也心安理得,账多不愁,虱多不痒 。
购房者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停贷,然后他们说这样会影响个人的征信。那么我想问的是,房地产企业他们的信誉呢?因为个人好欺负,所以被迫停贷就要采取强制措施。房地产企业欠一屁股烂账,供应商的钱不付,投资者的钱不还,员工的钱不发,也没看相关部门来强制执行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