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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开车将闯红灯并且速度很快骑三轮的人撞死,我方正常行驶,没有酒驾没有超速但在打电话,责任怎么划分?

2021-12-13汽车

谢邀,说二无一。

先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首先事故中,对方违反信号灯规定(即闯红灯),在事故中属于严重过错行为,一般作为主要考虑因素。如果你没有严重过错行为的情况下,不考虑照顾对方,应当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如果你没有过错行为的,则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外,对方骑三轮车,车速比较快,如果对方是电动三轮车,其车辆属性,经鉴定,大概率属于机动车,学名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该车辆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摩托车驾驶证,车辆应当登记上牌。无牌无证虽与事故成因无关,但应当在事故中作为考虑因素,上浮事故责任。

事故中,你打电话,实际上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手持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使用车载或者蓝牙,实际上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当然驾驶车辆过程中,如果存在打电话的行为,不管是否是手持电话,都可能会对驾驶员注意力产生影响,因此会以未确保行车安全为由,在事故中承担事故责任。但无论是否手持,其行为在事故中都属于一般过错行为,作为次要考虑因素。

综上,仅仅是对方违反信号灯的情况下,你方没有严重超速等其他过错行为的,不考虑照顾对方死者的情况,我个人偏向主次责,对方责任更大。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我是Master,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