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看過這個孩子打球,結論就是,如果你不愛看當錫打球,你就不是真的熱愛籃球
我想澄清的一點是,雖然NBA的影響力很大,視覺觀賞度強,聯盟市場包裝全世界第一,但是它未必更接近籃球的核心。你看到NBA的球員飛起來像鳥,跑起來像鹿,各種超遠三分,各種暴扣,各種個人英雄主義,但所有的一切其實更符合商業需求,而不是一項集體運動。
有時候你會覺得,真正的籃球根本不在NBA,而是在NCAA,在歐洲。在那裏,也有明星,但至少每個球員都明白基本功的重要,至少每個球員的心裏最重要的是團隊,而不是自己。當然也許我誇張了,但是這是我的期盼吧。
這就導致了兩種籃球文化,一種是腦子裏時時刻刻考慮團隊,基本功紮實,講究高效和取勝;一種是腦子裏滿是個人英雄和團隊的激烈鬥爭,僅憑身體素質就幻想能賺到大合約,作為年薪幾百萬幾千萬美元的球員連個罰球都罰不準。孰是孰非我不知道,但是我擔心的是,NBA是不是在遠離籃球運動的本質,成為一個超大的秀場。
幸好當錫出現,還有約基奇、馬克加素爾、博格丹、鉑金,越來越多的歐洲球員的崛起讓我看到了,至少籃球的本質還存在。
當錫,這個據說是19歲就拿遍了歐洲所有成人籃球最有價值榮譽的孩子,可以說是集歐洲團隊籃球理念的精華,同時又具備了NBA的超強個人能力,是一個完美的天才結合體。
80年代也曾經有這樣一個白人,跑不快跳不高,靠著對籃球運動超出其他球員的理解,稱霸了NBA歷史級前鋒這個位置直到占士出現,這個人叫拉利布特。
現在另一個白人天才出現了,同樣的,兩者雖然位置不同,也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這裏說的,第一點,為什麽他在NBA打球這麽厲害:
和拉利布特一樣,兩者在進攻端都沒有強悍的爆發力,但是籃球不是一味比快和跳(所謂炸裂,我的理解就是指爆發力吧?),打過籃球的知道,其實越高層級的水平中,對抗、身高才是最重要的。拉利布特和當錫在對抗和身高上擁有明顯的優勢,甚至說,當錫的對抗能力和力量,在NBA所有後場中都是頂尖的。這意味著,你可以保持體力,保持對抗中的技術動作不變形,保持穩定度,以及可以依靠力量和體型去壓制對方。
第二點,史帝芬居里曾被評價過有一個天賦,就是所有的動作,他學起來就是比別人快,練體育和練武裏面也有,就是什麽動作看一遍就會,學一下就精。籃球畢竟不是純體能的專案,技巧性是非常之高,同樣的傳控運,同樣的技法,學到什麽程度,都是看個人的天賦和苦練。而當錫應該是一個運動方面的學習天才,和恩比德一樣,依靠看奧拉祖雲的錄像學習腳步,當錫靠看哈登入像學會了持球後撤步和造犯規,並且靈活運用在比賽中。重點是靈活運用,所以你看和馬賽克隊的比賽,兩人的動作簡直互為映像,甚至當錫自己還會加入自己的思考。這就非常可怕了,這是一台學習機器,可以學習對手的招數,化而為自己的本領,這樣的天賦,上限就不知道怎麽評價了。
第三點,就是開文說的,團隊籃球的理念。我想,當錫的腦子中對籃球的理解,是整體性的,系統性的。進入聯盟第二年的他,已經是聯盟頂尖的擋拆大師了,你經常會看到他貌似很輕松的突破上籃,為什麽?因為他的腦子中展示的是球場的全貌,每個隊員的位置,每個防守者的位置,宏觀上的意識,導致了他在打擋拆時,擁有非常多的選擇,每一種會造成威脅的選擇都是對防守者的挑戰,投還是不投?突還是不突?傳還是不傳?所以,你會看到當錫有時候,如前輩拿殊、居里一樣,運著運著就進去上空藍了,都是因為防守者無法判斷他們的選擇,對他們的每一個選擇都很忌憚造成的。但是宏觀的概念是不夠的,當錫還懂得非常多的微觀技巧,如何擠過擋拆,什麽時候對抗,什麽時候降低重心,什麽時候發力,當我看到20歲的他已經懂得依靠半個身位的優勢,倚靠著防守者突進的時候,感覺就是在看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將。在我的記憶中,勒邦也是到了30多歲速度下來以後,開始使用這樣的招數。至於什麽假動作、什麽造犯規,這些顯而易見的微觀技巧,當錫都是如火純青。
所以為什麽這麽厲害?我總結過,他的靜態天賦在聯盟是前列的,而他超強的學習能力和成熟的團隊籃球理念,讓他比其他美式籃球球員更快地理解這項運動。一個軟硬件完全融合為一體的天才球員,不得不佩服獨行俠的眼光。未來有可能阻止這個孩子的,我想只有兩點,一個是傷病,一個是驕傲自滿,但是無論如何,除了居里、字母哥、除了萊納德、占士,除了哈登、保羅,他也是我們現在欣賞NBA,欣賞籃球運動的重要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