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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稱從機場買到無主行李盲盒 機場:已報警

2024-04-29社會
常州國際機場將旅客滯留的行李箱當盲盒賣?近日,一粉絲量近百萬的博主稱自己花了4280元在常州國際機場買了2個行李箱盲盒,都是旅客滯留的行李箱,開出近萬元奢侈品。影片一經釋出,引發大量關註和熱議。旅客滯留的行李箱可以被當做盲盒進行銷售嗎?此事到底是真是假?
常州機場將旅客滯留行李箱當盲盒賣?機場回應:造謠,已上報公安處理
記者留意到,該博主粉絲量已有96.8萬,其在影片中稱,賣給他行李箱盲盒的是常州國際機場的空姐,專門處理乘客滯留的行李箱。
對此,有網友質疑該博主開盒的行李箱盲盒中,不少物品為全新未開封物品,而通常情況下,旅客行李箱中物品可能多為已使用,影片內容可能為假。對此,該博主在評論區稱絕對不是劇本,「(如果)是劇本,我不敢帶常州國際機場。」
4月28日,記者聯系上了該博主影片中提到的常州(奔牛)國際機場。對此,其相關工作人員回復,機場不銷售(此類)行李箱,並稱旅客滯留的行李箱,機場一般會保管一個月左右,如果超期還無人認領,便會進行銷毀。
網傳影片內容到底是否為真?常州國際機場另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造謠事件,我們已經上報給公安處理。」
各個機場處理旅客滯留行李箱的規定是否形同?記者也咨詢了鄭州國際機場。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長期滯留物品也算遺失物品,鄭州國際機場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遺失物自釋出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將依法上繳國庫。
盡管各個機場對於旅客滯留物品的處理規定同不盡相同,但相同的是,這些物品不允許拿來售賣毋庸置疑。
無論是否是旅客滯留行李箱,出售此類盲盒或可能觸犯刑法
如果有人將旅客滯留的行李箱拿出來售賣,或者人為「制造」旅客滯留行李箱並進行售賣,是否違法呢?
「這個肯定是違法的」,北京天元(鄭州)律師事務所王文博律師分析,對於旅客滯留的行李箱,在確定沒有違禁物品的前提下,需要妥善保管,然後依法處置,「直接售賣或者交給第三方賣都是違法的」。
然而,29日,記者在鹹魚、小紅書等軟件搜尋「機場行李箱盲盒」,發現銷售此類盲盒的賣家比比皆是。不少賣家不僅會標明盲盒中的物品可能包括私人物品、化妝品、首飾、電子產品等,甚至還支持機場自取,並可以「加20元保證女箱」。
行李箱盲盒的價位也高低不一,對此,一賣家回復記者稱,價位是根據行李箱的體積、重量以及成色定價的,「箱子大、重、成色好的價位高,沒有空箱」。
無論是否是旅客滯留行李箱,但銷售此類盲盒無疑都是違法的。那麽,會有什麽後果?王文博解釋,對於銷售這種「盲盒」類的物品,除了必須像一般銷售企業一樣擁有資質,還得按照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去年釋出的【盲盒經營行為規範指引(試行)】的規定,在公示資訊、抽取概率、定價策略、宣傳引導等方面謹慎行事,否則輕則警告、罰款,重則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更嚴重的,還會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