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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引導 公眾參與

2021-11-15新聞

無論是黃石國家公園還是大峽谷國家公園,壯麗的景色蘊藏在遍布美國的400多個國家公園、國家保護區和國家森林組成的美國國家公園體系中。除了政府積極主動引導之外,公眾參與貫穿美國國家公園體系的建立和發展過程。

美國國家公園體系由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負責,該機構隸屬於美國內政部。國家公園管理局的財政預算簡單清晰,容易被國會和公眾理解,因此也得到了各界的持續支持。預算被分為兩部份,其一是軟性支出,其二是硬性支出。在這兩個部份當中,美國國會運用這些財政支出使管理局的日常服務活動變得更加有目的性和針對性。而軟性支出分為兩部份:國家公園直接的營運成本和特殊專案的啟動,涵蓋管理工作和教育、管理專業化、青少年活動、氣候影響評估和財政預算重組。

美國的國家公園體系建立並非一蹴而就,是多方博弈的結果。在各個國家公園建立過程中政府倡導,資本介入,原住民利益分享要求引發多方博弈,在這一過程中,公眾參與始終貫穿其中。居民、開發商、地方政府、國會、國家等利益相關方的矛盾一直是公園發展的焦點和難點,這是無法回避的客觀現實。立足保護、求同存異、共謀發展是協調這些矛盾的有效途徑。

各方經過博弈達成共識,美國國家公園體系強調為公眾服務,禁止營利性開發。美國1916年透過的【國家公園管理局組織法】明文規定,「保存(公園地的)風景、自然、歷史遺跡和野生生命並且將它們以一種能不受損害地傳給後代的方式提供給人們來欣賞」「國家公園是聯邦政府為國民福利的專門需要而保留(免受開墾)的土地,國家公園內不得從事營利性開發」。開發商、原住民、當地政府在充分討論和博弈之後,形成共同目標,設立國家公園。

強調參與方的社會責任,是美國在建立國家公園過程中持續堅持的原則。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將公眾參與機制貫穿於國家公園的確立、規劃決策、管理營運等多項環節,並透過【公民共建與公眾參與】和【國家環境政策法案】規定公眾可參與範圍界定、環評草案和環評決案。其中,黃石國家公園每年批準的科研專案中,近四分之一的專案由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完成。由此可見,公眾參與已經逐漸成為劃定利益相關者界限,實作保護地適應力管理的重要途徑。

透過制度設計保障公眾能始終參與管理的關鍵環節。美國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保證了政府資訊公開化、資訊電子化以及公眾可以參與的具體階段。國家公園管理局以條例的形式對公眾參與的目標、授權、框架、定義、政策與標準,對職能與義務、評估與審計作了全面的註解與技術規定,並制定了微觀的、精細的操控體系,建立了資訊互動平台。

正是由於有這一開放、全程有公眾參與的體系,盡管國家公園管理局一共只有20000多名雇員,但是每年參與工作的誌願者達到十幾萬人,為政府節約了大量的資金和資源。(經濟日報記者 關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