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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聯合釋出【關於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意見】

2024-12-24新聞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聯合釋出【關於加強

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意見】

完善檢僑合作機制維護僑胞合法權益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回應僑胞需求和司法實踐需要,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正當權益,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聯合釋出【關於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

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負責人和中國僑聯權益保障部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在最高檢和中國僑聯的共同指導下,江西、浙江、福建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機關與同級僑聯聯合發文,就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維護僑胞合法權益作出規範。此次出台的【意見】就是在充分吸收、借鑒各地檢僑合作創新探索基礎上,研究提出更具普適意義、更加務實的機制。

【意見】共20條,從充分認識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不斷提升依法維護僑益水平;依法平等保護涉僑企業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發揮檢僑合作優勢,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加強組織保障,提升涉僑工作聯動協同能力等五個方面,對持續加強檢僑合作進行業務指導。

【意見】強調,要落實服務民營經濟法律政策,積極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依法懲治侵害涉僑企業和企業家利益犯罪。辦理涉僑企業刑事案件時,要準確把握罪與非罪、違法與犯罪界限,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

【意見】明確,檢察機關和僑聯組織要普遍建立健全檢僑聯席會議制度,探索構建檢僑資訊共享、交流合作、聯合調研、同堂培訓等工作機制。共同加強與人大歸僑代表、政協僑聯界委員、專家學者等方面聯絡,廣泛聽取有關意見建議。

值得註意的是,【意見】在檢僑常態化聯絡機制方面有諸多創新,要求涉僑案件較多地區的檢察機關可以探索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在僑聯組織、歸僑僑眷集中的社區,重點涉僑企業以及僑商投資區、創業園、創業基地等探索建立專門涉僑人員接待視窗、聯絡站、工作室,集中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和重大涉僑糾紛。

以此次【意見】釋出為契機,最高檢還印發了5件依法保護僑胞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涵蓋未成年人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文物保護等僑界關心關註的重點工作,展現了檢察機關透過聽證審查、檢察建議等方式綜合履職、保護僑胞權益的新成效。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關於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僑務工作的重要論述,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正當權益,廣泛凝聚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團結奮鬥的磅礴力量,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現就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新時代涉僑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

1.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實作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和改進僑務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復興的強大力量」。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完善僑務工作機制作出了部署。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僑聯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梁和紐帶,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涉僑政策法規,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正當權益,凝聚僑心僑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

2.進入新時代,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素發展階段,改革開放全方位推進,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廣大僑胞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也提出新需求、新期待。各級人民檢察院、僑聯組織要努力應對新形勢、新任務,協同做好涉僑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著力幫助僑界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實作好、維護好、發展好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正當權益。

二、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不斷提升依法維護僑益水平

3.各級人民檢察院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僑服務」的理念,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依法保障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正當權益。

4.充分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能,依法懲治各類侵害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人身和財產權利的犯罪。對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境外的正當權益,依法給予保護和關註。對於行為人在境外對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實施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有關刑事責任。

5.依法開展涉僑刑事案件訴訟監督工作。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作用,依法開展涉僑案件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立案、偵查等環節違法情形。探索建立辦理重大涉僑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指控、證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綜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及時糾正涉僑案件裁判錯誤、審判程式嚴重違法等問題。

6.精準開展涉僑民事檢察監督和行政檢察監督。透過抗訴、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依法及時妥善辦理涉華僑祖墓、僑房拆遷、土地征收等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案件。積極開展檢察聽證,透過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和解,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實作案結事了,政通人和。

7.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妥善辦理涉及華僑慈善公益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安全和華僑醫院、華僑學校公共衛生安全、公民個人資訊和數據安全、涉僑進出口商品質素安全和地理標誌產品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強化對涉僑文物和文化遺產特別是僑鄉革命文物、傳統村落、歷史風貌建築和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專案的司法保護,切實守護好凝聚海內外中華兒女的文化紐帶。

8.會同職能部門加強校園安全建設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依法嚴懲各類侵犯僑界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犯罪活動。對僑界留守兒童較多的地區,檢察機關、僑聯組織要加強協作配合,積極協調共青團、婦聯、民政、教育等相關單位建立廣泛合作,依托檢察履職辦案,及時掌握留守兒童就學、監護等情況,對事實無人撫養的困境兒童等提供救助和保護。共同開展心理咨詢、親情聯絡、扶貧助學等活動,形成未成年人全面綜合保護格局。

三、依法平等保護涉僑企業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9.落實服務民營經濟法律政策,積極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依法懲治侵害涉僑企業和企業家利益犯罪。辦理涉僑企業刑事案件時,要準確把握罪與非罪、違法與犯罪界限,防止和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幹預經濟糾紛。對涉嫌生產經營活動犯罪的涉僑企業及其負責人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各級僑聯組織要積極作為,配合檢察機關共同為涉僑經濟高質素發展創造穩定、透明、規範、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10.加強涉僑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依法懲治侵犯涉僑企業商標權、商號、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犯罪。強化對涉僑企業科技創新領域各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監督,切實保護創新成果,為創新型涉僑企業和僑創人才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四、發揮檢僑合作優勢,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11.認真落實黨的僑務政策,充分發揮僑聯組織在聯系服務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發揮民間力量參與解決糾紛、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等方面獨特優勢,完善檢僑合作常態化聯絡機制,細化實化惠僑制度安排和服務措施,為廣大僑胞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12.推進完善涉僑司法服務體系。涉僑案件較多地區的檢察機關可以探索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在僑聯組織、歸僑僑眷集中的社區,重點涉僑企業以及僑商投資區、創業園、創業基地等探索建立專門涉僑人員接待視窗、聯絡站、工作室,集中協調解決難點問題和重大涉僑糾紛。

13.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化解涉僑矛盾糾紛融入社會治理。高度重視和妥善處理涉僑信訪申訴案件。充分利用「12309檢察服務熱線」和「12309中國檢察網」,借助海外僑團和海外聯絡員紐帶作用,為僑胞、涉僑企業法律咨詢、控告、申訴等提供服務與保障。檢察機關與僑聯組織推動建立涉法涉訴信訪資訊互聯互通機制,加強涉僑案件公開聽證工作,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14.提升涉僑司法救助質效。開辟涉僑司法救助「綠色通道」,落實「應救助盡救助」,及時提供司法救助。建立健全檢察機關與僑聯組織溝通協作機制,共同開展救助後回訪,逐步建立救助效果聯合評估機制。推動司法救助與涉僑幫扶措施銜接融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多元救助措施,切實保障困難當事人基本生活。

15.加強涉僑普法宣傳工作。辦理涉僑案件要落實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強化法律文書說理,運用檢察聽證等開展普法。聯合開展僑界普法講座、法治進企業進社區、檢察開放日等活動,釋出涉僑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廣泛宣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涉僑法律法規宣傳闡釋,推動僑界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引導廣大僑胞講好中國法治故事。

五、加強組織保障,提升涉僑工作聯動協同能力

16.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對於在涉僑政策執行、案件辦理、司法服務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主動向黨委和上級檢察機關請示報告,爭取支持。各級人民檢察院、僑聯組織要在黨委領導下,健全完善與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法院、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機制,推動涉僑案件依法妥善辦理。

17.強化檢僑合作機制。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僑聯組織要建立健全檢僑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定期專題研究涉僑檢察工作。探索構建檢僑資訊共享、交流合作、聯合調研、同堂培訓等工作機制,共同分析研判維護僑益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專項打擊、防範對策和措施,實作資源共享、業務協同。

18.推動僑界力量參與。各級人民檢察院、僑聯組織共同加強與人大歸僑代表、政協僑聯界委員、僑界代表人士、專家學者等溝通聯絡,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探索完善具有涉僑身份的人民監督員、專家咨詢委員的選任和管理機制,邀請僑界代表委員參加考察調研、公開聽證、專家論證等活動。

19.深化學術研究。積極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合作,支持在國家檢察官學院等具備一定相關研究優勢和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設立僑益司法保護研究基地,開展對涉僑法律法規、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等方面的研究,共同為檢僑合作提供理論支撐和制度保障。

20.加強組織領導。緊緊依靠黨委領導和政府支持,探索建立政府購買服務、「以案定補」機制,提升檢僑合作工作保障水平。及時總結本地區工作取得的成熟經驗,提出立法建議,積極推動出台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涉及司法檢察制度、重大法律適用問題以及僑界反映的重大訴求,要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中國僑聯。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