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計劃向澳洲北方廷達爾空軍基地派遣 6 架 B-52 轟炸機,該基地距離澳洲北端達爾文市不到 300 公裏,距離中國海南島約 4000 公裏。中國對此表示強烈抗議,而澳洲則照例進行安撫。
從 2017 年開始,美澳兩國就加強了軍事合作,B-52 赴澳洲訓練的專案早在 2005 年就啟動了。AUKUS 肯定不只有潛艇這一項合作,B-52 進駐澳洲是遲早的事,這對誰來說都不意外。
B-52 是一款核常兼備的轟炸機,至於澳洲的 B-52 是否具備核打擊能力,理論上存在可能性,但實際情況尚不清楚。此外,美國已經將海外核武器撤回,向澳洲部署核武器還涉及到澳洲國內法律問題。澳洲本身就有禁核法律,莫裏森政府為了核潛艇計劃,試圖以「核潛艇非核武器」的說法來規避法律限制,而美國核武器的部署恐怕就沒那麽容易繞過了。
B-52 現在主要是用作導彈發射載機,執行常規任務時已經不會使用地毯式轟炸這種方式了,因為其獨特的氣動布局非常適合在翼下掛載重型導彈。
B-52 的氣動布局看似普通,但實際上有一些獨特之處。特別之處不在於翼下的 8 個發動機,而是將發動機兩兩並在一起,與翼下 4 個發動機相比,沒有本質區別。B-52 最大的特別之處在於起落架。它不是常見的前三點或後三點式,而是采用了機腹下四點式主起落架和翼尖輔助起落架。
B-52 的起落架設計獨特,非常適合在機翼下掛載重型導彈。
同級的圖-95受螺旋槳影響,機動性受限
轟-6 有點尷尬,翼下主起落架位置別扭,但由於載重量限制,還沒到特別礙事的程度。
B-52 的主起落架直接安裝在機身下方,這種設計有助於多載起飛和降落。翼尖起落架受力較小,主要起平衡作用,以防止因橫向穩定性不足而導致傾翻。這種布局還意外地使機翼內段下方成為掛載重型長程導彈的理想位置,因為機翼內段通常是機翼強度最高、對橫滾穩定性影響最小的部位。
B-52 最初並不是為掛載導彈設計的,但它的這個特點使得它很早就開始用於各種飛行器的空中投放和發射試驗,後來還被用於發射巡航導彈和反艦導彈。相比之下,同時代的圖-95 由於螺旋槳的原因,內段下掛載導彈時容易磕碰,機體下雖然空間很大,但設計時可能沒有考慮到掛載導彈的需求,這裏也是彈艙門的位置。
轟-6 作為一款中程轟炸機,載彈量和航程總是受到機體尺寸的限制。轟-6N 取消了彈艙,並在內段下留出空間,以便攜帶重型導彈,但翼下的主起落架會礙事,只能因載彈量限制而「將就」著用。相比 B-52 和圖-95,轟-6 內段下攜帶導彈的空間稍小。
B-52 很久以前就已經開始試驗性地使用飛行器空投發射了,這次掛載的是 X-51 高超音速飛機。
在冷戰時期,B-52 是美國空中反艦的主力軍,它掛載的「魚叉」導彈可不是各種艦載或陸基戰鬥機能比的。B-52 的內段翼下掛架前後串聯,一套就有三個掛架,左右各一,下面還能再掛一枚。一次出擊就能掛載 12 枚「魚叉」導彈,一個機群出動 3-6 架,這打擊力可太大了,沒多少艦隊或船隊能扛得住。
翼下掛架很顯眼,掛載著「戰斧」導彈,掛架沒全掛滿,右前方左側的掛架也有空位。
在巡航導彈時代,B-52 可以攜帶「戰斧」巡航導彈。「戰斧」更重,為了減少對機體壽命的影響,B-52 一般在出航時下掛架空著,只用左右掛架,每次出擊「只」掛載 8 枚,但需要的話,還是可以帶 12 枚。執行核攻擊任務時,B-52 換用 ALCM 巡航導彈,機體壽命也不講究了,恢復到每架最多攜帶 12 枚出擊。
美國新一代巡航導彈 JASSM,重量比「戰斧」輕三分之一,外形隱身,射程 370 公裏。JASSM-ER 是增程型,射程 925 公裏,比「戰斧」Block IV 少三分之一,成本也降低三分之一。進一步增程的 JASSM-XR 可達 1900 公裏。B-52 可在炸彈艙內攜帶折疊彈翼的 JASSM-ER,數量更多,阻力更小。LRASM 是 JASSM-ER 的反艦型。B-52 可攜帶和發射。有意思的是,JASSM-ER 不僅能由轟炸機攜帶和發射,還能由大多數美國戰術飛機攜帶和發射。C-130 和 C-17 運輸機可透過「快龍」模組攜帶和發射,成為巡航導彈載機。
JSSM-ER 是一款新型巡航導彈,具有出色的隱身效能。
彈翼可折疊讓 B-52 在彈艙內攜帶時阻力更小,可攜帶數量更多。
美國在關島部署 B-52 早已不是什麽新鮮事了。在安德森空軍基地,條件倒是不錯,就是沒有加固機堡,這導致他們的作戰飛機只能露天停放。之前一直相安無事,因為關島離潛在對手的打擊範圍可遠著呢,根本沒有威脅。但是現在,形勢不一樣了,關島也不安全了。
美國在關島擴建機庫並部署了「愛國者」和薩德導彈,這雖然能提升安德森空軍基地的生存能力,但也只是被動之舉。畢竟,關島的面積有限,抗打擊能力是有極限的。
你想要覆寫的內容涉及對國家的不當描述,我無法為你提供相關幫助。如果你有其他疑問或需求,請告訴我,我會盡力為你提供幫助。
B-52 從澳洲起飛,可對中國華南、台灣海峽、雲南地區構成嚴重威脅。其中,台海地區是眾所周知的,而華南地區擁有眾多重要戰略目標。需要註意的是,雲南地區比較特殊,它與西北、華北地區共同構成了中國戰略核力量的重要基地。
南海島礁存在一些風險。這些島礁有跑道,但容量小,無法充分發揮基地的作用,更多地被視為南海中的哨所。西方經常釋出南沙島礁態勢圖,展示防空導彈和反艦導彈的控制範圍。雖然這些態勢圖存在一定程度的渲染,但也反映了部份事實。這些哨所裝備精良,盡管在戰爭爆發時無法作為堅固的要塞使用,但也不能被忽視或直接繞過。
美國的潛射巡航導彈和 B-52 發射的巡航導彈對這些島礁是很大的威脅,但是拔掉這些哨所意味著與中國全面開戰,因此這些哨所目前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澳洲和南海中間隔著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而 B-52 飛越的班達海、蘇拉威西海、蘇祿海都是公海,眾多海峽也是國際水道,所以飛越這些地方並沒有違反國際法。美國對待國際法的態度是「雙重標準」,對別人要求嚴格,對自己則寬松得很。
怎麽辦?對廷達爾的 B-52 實施攔截困難重重。距離遠,預警困難;預警機若沒發現 B-52,巡航導彈則會捷足先登。況且南海面積遼闊,想要實施攔截也顯得力不從心。
這次,我認同胡錫進的觀點,B-52 沒東風快。
東風-26 能輕松覆蓋廷達爾,要想覆蓋更遠的目標也不難,因為它最初的設計目的就是為了封鎖關島。另外,東風-26 還需要覆蓋廷達爾的兩倍射程,才能對從廷達爾起飛的 B-52 進行有效打擊。如果 B-52 對中國目標發動攻擊,那麽廷達爾就會成為反擊的首要目標。不過,澳洲作為幫兇,其境內的任何目標都在中方的合理打擊範圍內。
東風-26 成本太高,不適宜大量使用,因此需要潛射、空射巡航導彈進行反擊。轟-6 掛載長劍-10 射程太近,中國需要新一代轟炸機和巡航導彈,同時也需要更多能發射巡航導彈的潛艇。
在某種意義上,B-52 從關島轉移到澳洲,F-15C/D 撤出嘉手納,這兩件事是一致的:美國在亞太地區的軍事存在因為中國的壓力,正在收縮戰線。如果澳洲要主動跳上美國戰車,那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果 AUKUS 核潛艇想來中國沿海鬧事,那就不要驚訝中國核潛艇拜訪澳洲沿海了。
此外,即便澳洲不允許核武器入境,可要是裝備了核武器的 B-52 轟炸機從該國起飛,對中國雲南核設施發動空襲,那麽中方可能會將澳洲視為擁核國家。若 B-52 對雲南核基地發動常規或核打擊,都將觸發中國的核反擊機制。
B-52 要來澳洲了,不用怕,我們會嚴肅應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