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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會成癮嗎?

2015-09-07知識

我本有大嘴巴一張,加上在國外從業,所以我可以暢所欲言,不喜勿噴,噴了也不在乎。不論是咨詢師還是來訪者可能也不喜歡我的聲音,但是必須吐一吐牢騷,這樣心裏痛快,也對得起良心。

還有一點要吐槽:有些心理學大V本身就沒有正規的訓練,然後透過他們的不專業的言論,讓大眾對心理學(包括臨床和咨詢)產生了非常錯誤、甚至是荒謬的認識。希望可以建立起心理學家這樣一個註冊和監督系統,把劣幣都趕出去。我們也有類似的註冊系統(中國心理學會),但可惜和香港情況一樣,沒有國家法律法規保護,還是沒有根本上的限制力。等到哪一天,我們不僅有「心理學家」這個執照,並且如果沒有執照情況下敢自稱為「心理學家」可以罰他款、讓他坐牢,然後公之於眾,那麽大眾就有保障了。

註釋:我這裏心理學家和心理咨詢師混淆使用了,這樣是不準確的。

心理學家是博士學歷作為門檻,可以對心理/精神疾病進行診斷和治療的。目前國內沒有心理學家這樣的體系,那下面咱們就統稱為心理學工作者吧?

這裏澄清一下:美國有註冊臨床社工,有執照的臨床社工也可以對心理疾病進行診斷治療,只是不能做心理測試,我個人更喜歡稱呼他們臨床社工哈,個人感覺心理咨詢師Counsellor這個稱呼太寬泛了,好多沒有資質的人(即使在北美)也可以自稱咨詢師。

讓我質問一下:

  1. 誰在提供心理咨詢?他們有怎樣的資質?他們有怎樣的教育背景?他們經過了怎樣的專業訓練?他們有經過怎樣的認證?更不要說,我們國家現在還沒有統一的註冊系統、監督系統,沒有法律法規的約束,大家可以隨便亂來。
  2. 我們的心理咨詢師們到底有多少的科研背景?他們懂得怎麽去參考科學文獻嗎?他們有做過自己的臨床研究嗎?他們有任何學術性的發表嗎?他們知道現在臨床上的研究大概是什麽樣的方向嗎?為什麽美國心理學會在幾十年前就強烈要求大學采取科學家-實踐家的培訓模式(scientist-practitioner model)?為什麽北美包括英國的心理學家入門檻都是博士(澳洲正在提高門檻)?
  3. 為什麽我們一提到心理咨詢,就是精神分析、心理動力治療?這是來源於國外,但是國外人家早就不玩了好嗎?就算是被臨床實證的、以心理動力理論為基礎的人際關系治療(IPT),我們國內心理咨詢師有多少人熟悉?有多少人經過IPT訓練和認證?作為一名加拿大職業的臨床心理學家,為什麽我沒有接受過精神分析、心理動力的訓練?為什麽這裏醫院也好,大學也好,都沒有提供類似的服務?為什麽在精神健康更發達的歐美地區,精神分析已經不再是主流了?
  4. 心理治療也好,心理咨詢也罷,心理學本身應該是一門臨床科學,是要以臨床研究為基礎,而進行臨床實踐。精神分析、心理動力治療的臨床研究那麽少,歐美已開發國家的健康系統都統一推薦或者要求,針對大多數的精神/心理疾病,第一陣線的臨床幹預應該是認知行為療法(這裏包括正念療法(MBCT/MBSR)、辯證行為療法(DBT)、情緒焦點療法(EFT)、接納承諾療法(ACT)等等),或者至少是人際關系療法(IPT),眼動脫敏(EMDR),原因是因為這些療法被大量臨床實驗所支持。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我們在國內把心理咨詢當作是門藝術似的?怎麽一點科學嚴謹性都沒有?來訪者不懂就算了,心理咨詢師呢?
  5. 心理咨詢/治療怎麽會成癮?成癮了還要討論這個來訪者有沒有責任?心理治療本身目的是幫助來訪者,認識清楚自己的病理,然後透過治療來提高來訪者進行自我幹預的能力、技巧、和經驗,從而來訪者可以不再需要心理咨詢師/治療師,可以透過自己來改變病癥,從而得到長久的康復。心理治療和咨詢的原意就是和成癮相反的,而提供心理服務的專業人員,就應該對來訪者的依賴行為特別警惕,怎麽可能讓心理咨詢/治療走到了成癮的地步?這難道不是心理咨詢師的失職?或者說心理咨詢師/治療師的不稱職?
  6. 有答案說到邊緣性人格障礙癥容易導致成癮,呵呵,我是專門做BPD的,而且在醫院BPD診所受過專門系統訓練,如果真的出現了病人對心理治療的成癮,那就真的是心理治療的失敗了。不錯,可能依賴的行為在這個人群中會更常見,但是當我給BPD提供治療時,我本身就需要特別註意,並且在最早期對潛在的依賴行為進行幹預,如果走到成癮這一步,我視為自己的失敗和自己的不稱職,怎樣都不會怪到病人身上!
  7. 為什麽說到成癮、依賴,大家就開始用各種精神分析的詞匯,比如「移情」,「反移情」等等,哪裏來的臨床依據?哪裏來的臨床實證?在哪門子的心理治療裏,我們會鼓勵來訪者對咨詢師產生依賴,甚至是依戀的關系?我們希望來訪者對咨詢師有信任感,也應該到此為止。這本身就不是親密關系,本來就不應該親密,這不是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嗎?我不相信,專業的、經過認證的精神分析師會希望病人對自己「依戀」或者「依賴」啊?
  8. 如果說心理咨詢師和來訪者關系超越了醫患關系,走入了「親密關系」或者「依賴關系」,放在我執業的加拿大,我早就被告了好不好?這是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我會被罰款,然後執照吊銷,處罰結果會一直在網上公開,在業內就沒法混下去了好嗎?
  9. 為什麽大家要進行長期心理咨詢和治療?為什麽大家要一周多次進行咨詢和治療?背後的臨床依據在哪裏?還是說所謂的心理咨詢師想要掙錢罷了?掙錢也就算了,是不是心理咨詢師自己有心理問題,或者心理疾病,然後透過這樣不正常的醫患關系來滿足自己的要求?這不是病態嗎?或者是沒有經過系統的診斷,沒有提出治療方案,沒有具體的治療步驟,但是武斷地做出決定,說要多少年的咨詢和治療?這個臨床能力是不是太高了?
  10. 大家看一看最近國內發生的關於心理咨詢的負面案例,為什麽這樣的事情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來訪者的權益誰來保護?誰來保證心理咨詢不會變味?誰來保證來訪者不會因為心理咨詢師的不稱職而產生成癮的現象?誰來保證來訪者被心理咨詢師傷害之後,可以得到應有的補償和幫助?誰可以來懲罰壞人?
  11. 如果是心理咨詢師的話,也就是說你沒有資質、沒有訓練、沒有技能和知識去對心理/精神疾病進行診斷和治療。但為什麽我總是看到心理咨詢師大大方方地去談論「抑郁癥」、「焦慮癥」、「人格障礙」呢?咨詢師可以幫助健康人群解決一些生活中的問題和困擾,但怎麽可以去不懂裝懂、越界地去對臨床疾病提供服務呢?這不是太可怕了嗎?
  12. 我不是反對精神分析、心理動力治療,部份以心理動力、精神分析為基礎的心理治療是有臨床實證的(比如MBT,比如IPT),但是國內自稱精神分析、心理動力的咨詢師中又有多少是接受過這些有實證的、以心理動力為基礎的療法呢?雖然在國外,精神分析已經不是主流,在慢慢消失,但是實踐精神分析的人至少有執照、有專業訓練,國內有這樣的基礎嗎?我們做的是一樣的東西嗎?

有這樣的問題出現,然後有這樣的答案出現,真的讓人感覺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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