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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家長獻血與孩子入學掛鉤,有違公平|新京報快評

2023-12-13心靈

把無償獻血與孩子入學掛鉤,既讓無償獻血變得功利,也影響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權。

▲資料圖。圖/新華社

文 | 熊丙奇

孩子上小學還需要家長獻血或向慈善機構捐款?

據縱覽新聞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浙江金華武義縣一學校釋出通知,稱外地戶籍人員如果孩子想在當地上小學要按照積分制,除了居住年限越久積分越高外,還可以透過無償獻血、造血幹細胞采樣、參加誌願者服務、向慈善機構捐款的方式獲取,其中獻血每100ml得2分,最高可透過獻血得30分。

對此,武義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網傳通知中的內容是片面的,該縣針對新市民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確按照積分制,獻血、捐款只是其中占比很小的一項。武義縣行政服務中心表示,積分越高越可以優先選擇到理想的學校,即使沒有積分也不影響子女上學,只是無法優先選到理想的學校。

簡單來說,把獻血作為「積分入學」的積分項之一,在當地確實存在,只是積分最終不影響入學,而是影響選擇學校的排序,先滿足積分高的孩子入學,再對其他適齡孩子進行統籌安排。但受此政策影響,有孩子入學的外地戶籍人員,無疑會想方設法弄高積分。

從現實情況看,把居住年限、繳納社保情況等作為積分項有其合理性,而把無償獻血與入學積分掛鉤,則毫無道理。這不但讓無償獻血功利化,也是在逼外地戶籍人員為子女入學而獻血,但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獻血。

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每個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權,應該降低入學門檻,而不是提高入學門檻。把有關部門要開展的工作都裝入積分入學政策中,無疑也增加了外地戶籍人員孩子入學的焦慮。

中國【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可見,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應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樣的教育。但由於各地義務教育階段教育資源不同,對於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各地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有的是要求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滿足居住證明、務工證明、社保證明、戶籍證明、戶籍所在地無人監護證明等「五證」要求,有的則實行積分入學制。

為保障隨遷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權,教育部要求,從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計劃生育、超齡入學、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精簡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顯然,將入學與獻血掛鉤,既讓無償獻血變得功利,也影響孩子平等的受教育權,與教育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馳。

當地應該在充分聽取外地戶籍人員意見的基礎上,對入學積分制進行調整,合理設定積分項,落實按居住證入學政策,按常住人口而不是戶籍人口保障教育投入,同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最終實作所有適齡孩子無門檻就近免試入學,充分保障隨遷子女平等的入學權利。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學者)

編輯 / 劉天紅

校對 /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