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柏可林12月19日報道:一周之內,河北省張家口市和湖南省衡陽市先後宣布「取消公攤面積」,商品房按套內建築面積(專有建築面積)計價銷售。「取消公攤」的話題由此沖上熱搜,這釋放了什麽訊號?購房成本會降嗎?
「公攤面積」這個概念最早誕生於上世紀50年代的香港。當時由於房地產業起步階段均為整棟出售,價格高昂,房產商李嘉誠想出「分層出售」「分戶出售」的辦法,公共部份的電梯、樓梯、大堂、走廊由各戶分攤,「公攤」由此而來。2013年,香港全面取消公攤面積。
「公攤面積」模式引入內地後,從2011年以來,「取消公攤」經常成為兩會代表和委員關註的熱點話題。今年12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發文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12月1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也宣布,取消商品房銷售價格限價機制,鼓勵實行「現房銷售」,逐步推進「取消公攤」。
其實,今年以來,廣東肇慶和湖南湘潭等地就提出過新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廣州、杭州、長沙和廈門等地雖然未明確取消公攤,但也透過放寬對贈送面積限制、最佳化陽台等空間面積計算規則等方式提高實際得房率。不少業內人士推測,從短期內多個城市頻繁行動的跡象來看,未來或將有更多城市加入取消公攤面積。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取消公攤是件惠民的大事:「以往在公攤制度中產生了很多貓膩現象,最典型的就是得房率不高,所購非所得。取消公攤非常務實,實實在在回應了群眾關切,是保障購房權益的非常重要的措施。」同時,嚴躍進也認為取消公攤折射出房地產的發展新模式,「各地要結合其他內容綜合推進,包括持續發力房地產止跌回穩態勢、結合交房即交證、現房和精裝修交付等模式,更好提升購房幸福感,也真正促進購房方面的品質提升。」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取消公攤」與「按套內面積計價」是兩碼事。「很多購房者之所以對公攤面積有所計較,是因為許多開發商在設計樣板房時會把公攤面積做得很小,但實際交房時情況卻並非如此。公攤面積的不透明性和前後不一致性,才是許多購房者面臨的根本問題。」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表示,開發商的開發成本是既定的,無論商品房按套內面積計價還是按建築面積計價,對購房整體成本的影響可能並沒有想象中大,「取消公攤面積符合購房者的利益訴求,有助於購房需求的釋放以及高品質住房的打造,也是房地產行業進入到存量階段後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