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素發展的重要舉措。近日,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通知。
在完善稅收支持政策方面,【行動方案】提出了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舉措,以更好促進投資和消費。
伴隨該政策的釋出,【行動方案】在廢舊物資回收行業引起了討論。其中一個頗受關註的問題是,在報廢產品回購過程中,自然人和回收企業應該如何利用「反向開票」?
4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召開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行業協會及企業座談會。中國物資再生協會、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及6家從事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的負責人,圍繞進一步推動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稅收政策、稅費服務以及征管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胡靜林在座談會上表示,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黨中央著眼高質素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稅務總局和各級稅務部門將著力推進稅費服務更加便利,推進行業秩序更加規範,為紮實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添助力、提效能、優環境。
對於【行動方案】中提到的反向開票,【中國經營報】記者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後發現,第十八條明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此時這裏的「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就稱為「反向開票」。
具體操作中,由銷售方(收款方)向購買方(付款方)開具發票,就是我們常說的「正向開票」,而「反向開票」,主要是指發票的開具流程與常規流程相反,即是由購買方(付款方)向銷售方(收款方)開具發票。
對此,一位稅務人員解釋稱,對於資源回收行業來說,「反向開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資源回收行業的開票難題。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解決開票難題,稅務部門完善和改進了相關業務制度,並對資訊系統進行了升級改造。按照要求,4月底前實作對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人員表示,透過實施「反向開票」,將進一步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賦予資源回收企業規範合法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這讓持續開展出售報廢產品業務的自然人也能按現行稅法規定享受增值稅免征或減征政策。
為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稅務部門還將依托稅收大數據,精準篩選符合優惠政策享受條件的納稅人,加強宣傳輔導服務,確保納稅人懂政策、會操作,以稅收政策的執行通暢、服務措施的持續最佳化、執法標準的全國統一,為資源回收利用行業全產業鏈加快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與會行業企業負責人表示,黨中央作出推動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重大決策部署,從行業角度看,將創造出廣闊的市場空間。
胡靜林強調,對不法分子利用「反向開票」以及地方違規招商引資造成的「政策窪地」進行虛開騙稅的違法行為,稅務部門聯合公安等8部門將開展常態化工作,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震懾。
此外,對違法違規給予從事再生資源回收業務的納稅人財政返還、獎補行為,稅務部門也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加大處理力度並追究相應責任,著力維護法治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良性迴圈,有力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素發展作出貢獻。
據悉,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行動方案】主要聚焦器材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迴圈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座談會上,稅務部門還就如何更好支持大規模器材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與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座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