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星空 > 社會

事關電動車,廣州又一區釋出通告

2024-03-01社會
3月1日
廣州市黃埔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
釋出【關於規範電動單車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充電
法律責任的通告】
此前
「廣州荔灣釋出」
釋出荔灣區關於加強電動單車
火災防範工作的通告
2024年2月23日淩晨4時39分,江蘇省南京市雨花台區西善橋街道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經初步分析,起火建築為高層住宅,由地面架空層電動單車停放處起火引發。
為深刻吸取江蘇南京「2·23」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單車引發火災事故,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廣東省實施辦法】【廣州市消防規定】等法律法規, 現在全區範圍內就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
經初步分析,南京「2·23」火災,為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單車處起火引發,一層起火後,架空層直接聯通了建築內部的天井,形成煙囪效應,向上快速蔓延。
此次火災火點分散在多個部位,「底部起火之後,有煙囪效應拔風,煙囪壁上分布著多個可燃物聚集點位,引起局部猛烈燃燒(主要是天井中防盜網飄出位置堆放雜物)。而後透過窗戶蔓延進室內,引發了室內火災。
由於火災發生在淩晨,很多人處於深睡眠狀態,對外界的感知比較遲鈍。此次火災中的42名輕傷患者多為吸入濃煙引起吸入性損傷。
高層建築內部的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閉,無法有效阻隔煙氣蔓延,也是造成傷亡擴大的重要原因。
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對管理區域內電動單車停放及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同時,建立健全社區和物業微型消防站,一旦發生電動單車火災,迅速展開滅火救援行動;
對於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由社區居委會等統一明確具體責任單位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落實管理責任。
對因安全責任不落實引發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企業和責任人責任。
三、嚴格遵守「八個嚴禁」
嚴禁在居民住宅區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單車或為電動單車充電;
嚴禁私拉亂接充電路線為電動單車充電;
嚴禁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場所為電動單車停放或充電;
嚴禁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電動單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設施、器材;
嚴禁私自改裝、擴容、更換電動單車電池;
嚴禁超時充電和過度充電;
嚴禁電動單車及蓄電池 「進樓入戶」「人車同屋」;
嚴禁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停放電動單車。
四、規範停放充電區域場所
電動單車充電停放場所應優先選擇在室外安全的位置,不能與居民住宅樓、自建房的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不得占用架空層、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
在建築物內部設定集中停放充電區域時,建築構件燃燒效能和耐火極限均不應低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的相關規定,且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位進行防火分隔。應采用防火墻、甲級防火門、耐火極限不小於1.50h的樓板與建築內的其他區域完全分隔開。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各社區,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等管理區域內開展電動單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排查清理,及時消除隱患。在檢查中發現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屬地街道辦事處、消防救援機構報告,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五、配備消防設施和用電裝置
電動單車充電停放場所應配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和警示標誌,設定獨立式感煙火災報警探測器、簡易噴淋設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不得私自拉接電源路線、插座和開關。
六、加強消防安全科普教育
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及各街道應加強宣傳電動單車停放及充電「八個嚴禁」以及 「進樓入戶」「人車同屋」「 飛線充電」和違規改裝的危害,同時透過播放典型火災案例警示片,印發宣傳材料,設定消防安全警示標誌和海報,加強消防演練,普及消防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教育市民加強火災防範,提升消防安全素質,一旦遇到電動車火災能夠正確逃生自救。
要開展消防安全宣傳「進小區」活動,上門入戶開展消防知識宣講,提示火災風險和消防安全常識、電動單車火災風險危害,發動居民群眾持續開展「三清三關」(清走道、清陽台、清廚房、關火源、關電源、關氣源)活動,自發配備居家滅火器具,確保消除家庭住宅火災隱患。
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單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12345」舉報電話。
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涉及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和違規充電等構成消防違法行為的,由消防救援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對涉及危害供電、用電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違法行為的,由供電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對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
因違規充電行為引發火災,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廣州黃埔釋出、廣州荔灣釋出等
來源:廣東公共DV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