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地方習俗,叫做瓦罐墳。
跟史書上記載的60不死活埋差不多吧。都是把到了一定年紀的老人搞死,然後節省集體糧食。
這個年紀的老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但是會大量消耗團體資源,將他們直接處理掉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
活都活不下去了,哪有什麽所謂的禮儀道德廉恥。在災荒之年,連孩子都能相互交換著吃,還想著讓青壯年堅持孝道嗎?
所以這樣的陋習,也在資源及其缺少的地方保留下來。
這瓦罐墳呢,先是找一個好一點的地方,挖一個洞,接著把到年紀的老人放進去。
再拿最好的食物一日三餐供養著。
但是每吃完一天的飯,就需要在洞口砌上一塊磚,直到完全砌死,這事兒就算結束了。
說沒人性吧,還拿全家最好的飯菜供養,可能大人們都吃不飽,也會給洞裏的老人送飯。
說有人性吧,到了一定時間,老人肯定會活活餓死在洞裏。
瓦罐墳差不多需要200多塊磚頭。
但是能夠送200多天飯的子女卻不多,有的甚至直接砌上,根本等不起兩百多天。
據唐代風俗誌【歲華紀麗】記載,雲南地區就有過「瓦罐墳」存在。清代的【閱世編】也曾有過關於「瓦罐墳」的記載。
甚至【遵義府誌】記載,此風俗傳自古時候,屢禁不止,在山上隨處可見,每逢遇到大雨,這種墳塋就會露出地面,瘆人地厲害。
可見,這棄老也是自然規律。
只不過是後來人的共情心,同理心,孝道等觀念,讓老人們也不用受這些罪了。
我當然認可順產是自然規律了,既然您說了,我更是要踐行。
可這自然規律不止順產一樣呀,您說是不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