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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零售封頂價、強化煤電聯動,浙江調整明年電力市場化交易政策

2023-12-22新聞

現貨市場關鍵時間表已然明晰,浙江對2024年電力市場化交易政策作出一系列調整。隨著【浙江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2023年修訂版)】【浙江省電力零售市場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關於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四件套」政策檔近日正式印發,浙江電力市場建設進入新階段。

相較於2023年,2024年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在電價構成、分時電價執行方式、購電方式、零售套餐封頂及風險預警機制、暢通價格傳導機制五方面迎來變化。

調整使用者電價構成上,根據今年5月國家釋出的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政策,浙江新政將輸配電價中的上網環節線損費用和系統執行費單列。具體而言,調整前浙江工商業使用者電量電價=上網電價+輸配電價+輔助服務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損益清算費用等。調整後,工商業使用者電量電價=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執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電價的實際構成成分並未增加,但如同重新分配多個抽屜裏的物件一樣,為的是把電力的「商品價格」和「運費」分得更加清晰。

長遠來看,不同時段電的價格理應不同,如「尖峰、高峰、低谷」三個價,甚至一個小時一個價。但考慮到市場初期,浙江將所有零售套餐由原「尖峰、高峰、低谷」分時價格調整為按單一價簽訂。分時電價零售使用者仍執行浙江省現行分時電價政策。

相較於三分時模式(三個量三個價簽約),單一價模式(一個量價簽約)對於廣大工商業使用者而言更為直觀,便於比價議價。浙江同時要求企業按曲線簽約,為明年適時啟動現貨市場執行夯實基礎。

此外,浙江此次政策調整將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定性定量明確聯動公式,實施年度和月度聯動。年度電量占80%,月度電量占20%,月度以年度價格為基礎,根據當月煤價實施煤電價格聯動。由此,真正形成「有漲有跌」的價格機制。

為進一步保障使用者利益,浙江還對零售使用者設定封頂條款,並引入風險預警機制。所有零售套餐對使用者均設定了價格封頂條款,若勾選封頂條款後,結算時將取套餐價格和封頂價格的低值,簡而言之「就低不就高」。

比如,某使用者與售電公司簽約了固定價格套餐,約定固定價格為0.46元/千瓦時,並且套餐已勾選了封頂價格條款。若2月份市場封頂價格為0.459元/千瓦時,小於0.46元/千瓦時,自動觸發了封頂機制,則該使用者按照0.459元/千瓦時進行結算。若3月份市場封頂價格為0.463元/千瓦時,大於0.46元/千瓦時,則該使用者繼續按套餐價格0.46元/千瓦時進行結算。

澎湃新聞註意到,浙江的上述政策調整在征求意見階段便引發業內熱議,不同主體對其有不同解讀。核心爭議點在於:單一價模式是否意味著將順價模式改回了價差傳導、會否影響與現貨市場銜接,以及封頂價格機制設計是否壓制了售電公司的盈利及生存空間。

對此,浙江省能源局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介紹政策初衷時表示,自2015年新一輪電改啟動以來,浙江為全國電改的探索提供過不少思路和參考。但改革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交易模式較復雜,中長期交易采用三分時模式,企業對政策理解難度大;煤價與電價未聯動,煤價下行但煤電價仍頂格上漲;監管機制待完善,部份售電公司度電收益過高,市場行為需進一步規範等。

如其所述,2015年新一輪電改啟動後,浙江電力體制改革一馬當先備受矚目,在各方推動下為全國各試點電力市場改革提供範本、大膽試路。2017年,浙江被列為首批八個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地區之一,是首個在國內引進國外電力市場先進理念的試點省份。浙江電力現貨市場於2019年5月30日啟動模擬試執行儀式,正式進入試執行階段。

然而,近幾年國內電力供需關系發生顯著變化,2017年【浙江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印發時的「電力供應較為寬裕」已經轉變。

2021年下半年,電煤供應緊張、價格大幅上漲,火電企業成本倒掛虧損經營,限電潮席卷全國20余個省份。為緩解火電企業經營狀況,在國家統一部署下,浙江上調市場化交易價格上限,終端使用者電價有所上漲。若在延續至2022年的電力供需偏緊形勢下開展電力現貨市場試執行,可能導致電力價格進一步上漲。在此情形下,浙江暫緩了電力現貨市場執行。

「改革無法一蹴而就。近年來出現了供需關系周期性調整、企業穩價壓力大等大環境變化,基於此,我們在步伐上也有所調整。」前述人士坦言,浙江中小企業數量大,保護300多萬家企業使用者的權益和抗風險能力,是能源政策的重要考量。

亦有業內人士認為,浙江是全國經濟發展的大省,中小使用者多,電價敏感,價格承受能力不強。因而浙江註重體制機制建設,註重終端使用者電價的穩定。

一位熟悉電力市場建設的專家表示,電力市場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改革勢必涉及利益的調整,但只要合乎市場化方向,從最廣大電力使用者的根本利益出發,保護發電、售電等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那麽改革的方向便是對的,類似浙江這樣在改革過程中的不斷調整最佳化也是必須的。

值得註意的是,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新政的出爐發生在該省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程的大背景下。

浙江省省長王浩2022年9月強調,今後3年該省統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保供穩價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紮實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聚焦電力和天然氣保供穩價,堅持長短結合、標本兼治、改革驅動、系統施策,統籌能源供給和能源需求,統籌省內和省外能源資源,統籌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統籌能源發展和轉型,全面加強能源安全保障,高標準建設能源設施網,深化電力和天然氣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有效提升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初步形成具有競爭力的電價氣價水平,高水平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

2024年,浙江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預計3300億千瓦時左右,市場化使用者數將進一步增加。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期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浙江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的階段性時間表,「浙江加快市場銜接,2024年6月前啟動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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