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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上一個人的本質是什麽?

2019-12-22知識

喜歡上一個人的本質,往往是因為 我們在對方身上看見了自己的影子 ——這在心理學上,又被稱作「 心理可視性 」。

羅曼蒂克之愛的核心與基礎——心理可視性

人和人之間有不同的愛,羅曼蒂克之愛是其中一種。Brandon教授將其定義為:「 人和人之間在精神上、情感上和性方面產生的強烈依戀,它是一方對另一方高度認可的反應。 」(p.3)經歷著羅曼蒂克之愛的戀人,會對伴侶有強烈的感情傾慕,有精神上的依戀,並為對方的價值觀、外貌等特質感到深深吸引 (Brandon教授認為,羅曼蒂克之愛只存在於異性戀關系裏,不過KY認為它並不受性取向的局限)

盡管可能經歷感情挫折,人們仍然有不斷去愛、去和另一個人締結關系的沖動,是因為 在羅曼蒂克之愛中,我們體驗到了心理可視性(psychology visibility),即對一個人內在特質的理解和認可。

心理可視性是羅曼蒂克之愛的核心和基礎。 在一段成功的羅曼蒂克之愛的關系裏,雙方都能擁有可視體驗,都能感到自己的內在自我有了更深的認識和接納。反之,如果缺乏心理可視性,愛可能無法產生,或是無法長久生存。

我們需要體驗可視,因為它與「認識自我」的基本需求緊密相連。 人們渴望並需要充分、真實、客觀地了解自己,來為自己做出合適的選擇與行動。然而,由於我們的內在特質(如性格、心靈、思維過程)並不像外在特質(如外貌、地位、成就)那樣明顯,且會在不同的情境、時間中發生變化,僅僅透過自身的反思,可能無法足夠充分地了解自我。

因此, 我們需要和他人締結關系,透過a.「主體內容的客體化」和b.「自我意識的外化」兩種方式來獲得對內在自我的可視:(pp. 63-64)

首先, a. 「主體內容的客體化」,簡單地說,就是透過感受「他人眼中的我」來感知我們的內在自我。 我們是他人感知的客體(物件),透過他人註視我們的方式,與我們說話的方式和對待我們的行為,我們得以了解在對方眼裏我們擁有什麽個性、處於什麽情緒狀態、擁有何種認知方式,等等。

如果對方看待我們的觀點與我們內心深處對自己的認識合拍,並且他們的觀點透過行為和話語傳遞了過來,讓我們覺察到,我們就產生了心理上的可視,在對方的行為、話語中體驗到了自我的反映: 「原來我的內在自我是這樣的」、「你看見了我,理解了我」。此時,對方也就成為我們自我心理的鏡子。

另一種方式是 b. 自我意識的外化,即在他人身上看見我們自己。 如果我們遇到一個人,ta的所思、所愛,ta對一些事件和環境的反應與我們相似,我們會覺得對方仿佛「另一個我」,並透過觀察ta對世界的反應來感受和理解我們自己:「原來在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會這麽做」。

人與人之間的積極互動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產生可視的體驗,但Brandon教授認為, 我們在羅曼蒂克愛情中感受到的可視是最強的。 愛促使我們去和被愛的人產生接觸和互動(p.50),而在強烈的情感投入和緊密交流中,透過伴侶對我們的反應和/或觀察伴侶對世界的反應,我們感受到了頂峰的心理可視性。最終, 愛一個人也就是在對方心裏找回了我們自己。 (p.64)

什麽樣的伴侶會和我們產生羅曼蒂克之愛?

a. 你們擁有相似的生活感受

Brandon教授認為, 想要在羅曼蒂克之愛的關系中擁有可視體驗,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是關系中的雙方擁有相似的生活感受。

生活感受是人們對世界、生活和自身的最深刻、最廣泛的態度和觀點的總和 ,比如,我們對自身價值的認識,對於我們的努力和想法能否實作的信念,我們是對世界充滿懷疑還是信任,是更喜歡立刻獲得滿足還是願意為了未來去忍耐,哪些是我們堅決支持的,而哪些又是我們無法接受的,等等。(p.84)

在羅曼蒂克之愛的早期,或初次相遇時, 愛人往往會體驗到「似曾相識的感動」 ,但那並不是因為他們之前真的彼此熟識,而是 因為在另一個人身上發現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部份,即我們自己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時常浮現出的、強烈的生活感受。

而彼此相似的生活感受不但可以成為互相理解、認可的基礎,也讓我們更信任伴侶,願意把自己的不同感受和觀念和對方分享,期待得到反饋,這進一步帶來更多的可視體驗。

相反,如果在生活感受方面存在分歧,即使相遇時充滿激情,隨著接觸加深,愛人們會或強烈或隱秘地感到雙方並不合適,仿佛「哪裏出了問題」。最終,他們會意識到雙方並不是一路人。

b. 在生活感受相似的基礎上,我們喜歡和自己互補的人

相似帶來交流和理解的基礎,而當兩人存在互補時,就能體驗到刺激、挑戰和激動,提升感情。但不是所有差異都具有互補性,有些差異只能帶來抵觸和矛盾, 只有那些被我們欣賞的差異,那些在我們看來可以拓展自我的差異,才是互補的。 (p.94)

舉個例子,如果我們自己不善於言辭,而羨慕愛人擁有更強的溝通能力,我們會取長補短、試著學習ta的溝通方式。在學習過程中,我們不但體會到了自我提升的喜悅,還對自身的狀態和潛力有了更好的認識,並再一次肯定了自己對愛人的選擇。

c. 選擇愛的物件,需要避開不成熟的人

此處的「 不成熟 」, 指的是一個人內心沒有獨立自主,總感到不合適與不滿足,又覺得只有別人才能改變這些,自己則缺乏內心的力量和支持,無法為自己負責

不成熟者可能因為從小被溺愛,或是被過度控制,而在長大後不敢或不願為自己負責;也有些不成熟者可能因為缺乏來自父母的關愛和照料,而不斷地想用他人的愛來補償自己缺失的父/母愛。

有些讀者可能會感到困惑,感到自己擁有的愛情有些似乎是成熟的,而有些似乎是不成熟的。而Brandon教授指出, 每個人總是多層次和多側面的,即使是高度成熟的人,也會偶爾有不成熟的時候。但,成熟的人能夠接受這種偶爾的不成熟,並且不會沈溺其中;而不成熟的人則會極力否認自身的不成熟,事實上又受制於它。 (p.102)

如果你的愛人並不成熟,或許你很難從愛人身上獲得可視體驗。因為不成熟者會期望你按照ta需要扮演角色,ta對你的理解和認識是扭曲的,投射了ta對父母的期望,而一旦你違背了ta對角色的要求,ta可能對真實的你視而不見,或是可能勃然大怒,指責你對ta不夠好,沒有滿足ta的需要。

而由於不成熟者沒辦法感受、理解真實的你,ta也就不能在交流中給予相應的反饋,無法讓你感知到你的真實內在自我在ta心中是什麽樣子。

d. 對女性而言:羅曼蒂克的伴侶需要尊重女性

只有尊重女性的愛人,才能讓女性擁有可視體驗。如果愛人只是將她看作一份私人財產,一個物件,一位保姆或是一位母親,那麽就無法真正重視她,將她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去理解和感知,女性也就無法從愛人的反應和對待中感受到愛人對她內在自我的理解。她可能感到自己被利用、被忽視,卻感受不到自己的價值。

Brandon教授將羅曼蒂克之愛視作一個人走向自我完善的重要路途。事實上,喜歡上一個人,不僅是因為ta是誰,而更是因為,透過ta,我感受到了我是誰。

Reference:

Branden, N. (2018). The Psychology of Romantic Love: Romantic Love in an Anti-Romantic Age. Tarcher Peri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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