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推動遊艇產業高質素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出,按照「提升制造、補足設施、帶動消費、最佳化監管」的原則,加快推動廣東省遊艇產業發展。力爭到2027年,廣東省遊艇制造產業鏈不斷升級,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形成集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維修保養於一體的完整產業鏈。建立完善的遊艇基礎設施體系,規劃建設高標準遊艇碼頭,提升碼頭設施智能化水平,建成遊艇泊位數(含停靠點)不少於2500個,基本形成覆蓋全省沿海的遊艇停泊網絡。提升遊艇安全監管能力,擴大消費市場需求,打造一批具有廣東特色的遊艇旅遊路線和體驗專案,全省遊艇登記數量達4000艘以上,遊艇及關聯產業規模達1000億元以上。
【方案】提到,爭取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試點。推動出台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爭取國家對港澳遊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出入境、航行、停泊、維修保養、旅遊等方面推行系列便利措施。加強試點效果評估,穩步擴大相關政策適用範圍。
【方案】還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遊艇制造專案、遊艇基礎設施建設及遊艇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保險機構探索開展遊艇相關保險業務,最佳化保險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群體風險保障需求。支持發展遊艇融資租賃,鼓勵符合條件的遊艇企業透過上市掛牌、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
廣東省推動遊艇產業高質素發展行動方案
(2024—2027年)
遊艇產業是一個跨行業、跨領域的綜合性產業,其關聯行業涵蓋研發設計、制造、旅遊消費、基礎設施、金融服務等,產業鏈長、帶動作用大、發展前景廣闊。為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形成遊艇產業體系,帶動遊艇旅遊產業發展,開辟發展新賽道,打造發展新優勢,構建遊艇產業新格局,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提升制造、補足設施、帶動消費、最佳化監管」的原則,加快推動我省遊艇產業發展。力爭到2027年,我省遊艇制造產業鏈不斷升級,產業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形成集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維修保養於一體的完整產業鏈。建立完善的遊艇基礎設施體系,規劃建設高標準遊艇碼頭,提升碼頭設施智能化水平,建成遊艇泊位數(含停靠點)不少於2500個,基本形成覆蓋全省沿海的遊艇停泊網絡。提升遊艇安全監管能力,擴大消費市場需求,打造一批具有廣東特色的遊艇旅遊路線和體驗專案,全省遊艇登記數量達4000艘以上,遊艇及關聯產業規模達1000億元以上。
二、提升遊艇研發制造水平
(一)培育遊艇制造業龍頭骨幹企業。
支持龍頭骨幹企業做大做強,打造自主遊艇品牌,提升國際影響力。加快構建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力爭每年在遊艇相關產業領域培育一批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廣東海事局、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增強遊艇研發能力。
聚焦推動遊艇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開展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技術、環保材料、減震降噪和智能駕駛、北鬥定位、遠端視覺化監管、數碼化運維等技術套用研究。支持企業面向國內大眾化消費需求研發系列標準化產品,采用數碼化、規模化、綠色化的生產制造工藝,提升技術水平糊建造品質。加強配套供應鏈建設,支持研發制造船用發動機、純電動力系統、混動系統、智能儀器儀表、高效推進器等遊艇關鍵核心零部件及輔助器材。瞄準產業鏈關鍵環節和領軍企業,開展精準招商引資,提升產業鏈配套能力。(省科技廳、工業和資訊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遊艇產業特色產業園。
按照「產業集聚、最佳化布局」的原則,依托省級以上開發區省市合力建設3個左右特色突出、產業集聚的特色產業園,吸引產業、人才、資金、創新等資源集聚,形成覆蓋技術研發、維修保養、營運服務、教育培訓等業態,為培育具有國內競爭力的遊艇產業集群提供有力支撐。(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粵港澳遊艇政策突破
(四)爭取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試點。
推動出台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實施方案,爭取國家對港澳遊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出入境、航行、停泊、維修保養、旅遊等方面推行系列便利措施。加強試點效果評估,穩步擴大相關政策適用範圍。(省文化和旅遊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相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粵港澳遊艇互認互通。
積極推動粵港澳遊艇互通、牌證互認及遊艇操作人員證書粵港澳互認。擴大遊艇航行水域,探索開發跨境遊艇旅遊產品。發揮遊艇制造優勢,承接港澳遊艇維修保養業務,開展港澳遊艇展會、賽事等交流合作。(廣東海事局,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相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遊艇旅遊基礎設施建設
(六)統籌推進遊艇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推動地市逐步完善公共遊艇碼頭布局規劃,按照布局規劃新建一批公共遊艇碼頭;因地制宜規劃建設遊艇停靠點、下水坡道、系泊錨地、陸上幹艙以及環保配套設施器材等。加強對現有碼頭的規範管理,支持各地市結合港口規劃因地制宜推動老舊碼頭改造為遊艇碼頭,並完善配套設施。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遊艇碼頭建設、老舊碼頭改擴建的投入。完善港澳遊艇停泊專區、驗放專區、人員上下船智能化監控及出入口智能化門禁等查驗場地及監管設施,確保遊艇出入境及停泊期間管理「可視、可控」。鼓勵企業和個人所有或營運的遊艇碼頭向社會開放。(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水利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遊艇綜合服務中心。
推動在濱海和東江、西江、北江、潭江等沿線旅遊資源豐富的節點區域建設一批集遊艇停泊、供油供水、商務休閑、餐飲住宿等為一體的遊艇綜合服務中心,打造智慧、便捷的電子政務服務,提高綜合服務水平。(省文化和旅遊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廣東海事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遊艇公共服務能力。
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江門等重點地區加強碼頭泊位、遊艇檢驗、口岸查驗、報關、評估、倉儲、航道服務等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強化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遊艇旅遊靠泊地、遊艇旅遊路線等資訊宣傳,提升遊艇旅遊的便利性和舒適性。(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遊艇租賃創新發展
(九)規範遊艇租賃市場秩序。
研究出台廣東省遊艇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加強遊艇租賃營運管理。完善租賃遊艇檢驗、遊艇操作人員培訓等配套制度,提高租賃遊艇安全營運質素,降低遊艇載客風險。(省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遊廳、市場監管局,廣東海事局、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相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探索遊艇租賃試點。
鼓勵有條件的地市積極探索建設遊艇租賃試點,打造一批適合大眾消費的遊艇租賃示範專案。鼓勵遊艇俱樂部提高管理能力,增強軟硬件實力,創新經營模式,擴大客群範圍,提升遊艇服務企業綜合服務水平。(省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廣東海事局,相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培育遊艇旅遊消費新業態
(十一)創新遊艇旅遊航線及消費產品。
加強陸海統籌和江海聯動,建設一批高等級濱海旅遊度假區和旅遊景區,推出一批遊艇旅遊精品航線,打造一批海釣、潛水觀光、登島探險等適合遊艇遊玩的特色旅遊產品,強化規範管理,豐富提升遊艇旅遊體驗。(省文化和旅遊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廣東海事局,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舉辦遊艇相關國際賽事活動。
支持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中山、江門、陽江、湛江等重點地市舉辦國際遊艇帆船體育競賽、設計大賽等相關賽事活動,促進遊艇行業交流,提升我省遊艇產業知名度。(省體育局、工業和資訊化廳、商務廳,廣東海事局,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相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打造專業遊艇展會。
支持省內遊艇制造企業積極利用「粵貿全國」「粵貿全球」等活動平台,參加境內、外重點展會,積極開拓國內外消費市場。支持以市場化方式舉辦遊艇產業相關博覽會。依托廣東旅博會、廣東旅遊文化節等省內旅遊專業節展,舉辦遊艇旅遊推介會,加大對廣東遊艇旅遊消費的宣傳力度。(省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工業和資訊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安全監督與管理水平
(十四)規範遊艇安全管理。
建立遊艇分級分類管理制度,落實屬地責任,依法依規完善地市、縣區、鎮、碼頭(停泊點)、船主五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明確遊艇經營人安全管理職責,確保遊艇適航、配備足夠適任駕駛人員和通訊、應急等器材。督促遊艇依規配備通訊器材,確保遊艇航行軌跡完整、可視。加強遊艇操作人員培訓,提高船員專業技能水平糊安全管理能力。(廣東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遊艇精細化管理。
明確遊艇從事水上體育運動及賽事、經營性水上娛樂活動、休閑漁業及遊艇航行(在密集區域、遠距離)等四大類別安全風險,細化防控措施,合理分配資源,全面提升遊艇安全防控能力。(廣東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遊廳、體育局,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最佳化遊艇管理政務服務。
實行海事政務「一網通辦」,實作多項業務一次辦結。落實船舶轉籍登記不停航辦證服務,降低遊艇過戶時間經濟成本。探索開展遊艇產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遊艇管理相關資訊納入公共信用資訊目錄,並及時歸集共享到公共信用資訊平台,完善對遊艇產業領域的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廣東海事局,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遊艇活動應急力量建設。
支持相關地市加強搜救隊伍建設,配備能覆蓋遊艇活動水域的搜救船舶、搜救直升機等水上搜救應急力量,在遊艇碼頭、遊樂景點等場所配置水上應急救援設施器材,鼓勵水上搜救誌願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水上應急救助,提升現場監管和應急搜救能力,推動落實全航程通訊覆蓋、全航程動態感知、全航程應急高效,保障遊艇及其水上活動安全。(廣東海事局,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統籌協調。
加強對全省遊艇產業發展工作的統籌協調,制定出台廣東省遊艇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遊艇產業發展目標,因地制宜確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群遊艇產業發展重點,實作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完善遊艇產業政策法規體系。
研究出台廣東省遊艇管理辦法,推動遊艇檢驗登記、航行停泊、安全保障等規範化發展。圍繞遊艇制造、遊艇旅遊、遊艇管理服務等領域,持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強化遊艇產業重大專案建設服務,加快推動遊艇產業發展。(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東海事局、中國船級社廣州分社,廣州、深圳、珠海邊檢總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遊艇制造專案、遊艇基礎設施建設及遊艇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保險機構探索開展遊艇相關保險業務,最佳化保險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群體風險保障需求。支持發展遊艇融資租賃,鼓勵符合條件的遊艇企業透過上市掛牌、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省委金融辦,省工業和資訊化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遊廳,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監管局、深圳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強化資源要素保障。
統籌謀劃遊憩用海海域使用,科學布局遊艇碼頭、遊艇海上停泊、旅遊配套設施、訓練和培訓、海上觀光、海上低速高速活動類、水下觀光用海,為遊艇產業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加強遊艇人才培養,支持普通高校、職業學校加強遊艇相關學科或專業建設,聯合遊艇制造企業、遊艇服務企業,共同培養遊艇產業所需技術、服務人才。落實產業人才激勵政策,加大遊艇產業重點領域高端人才引進力度。(省自然資源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營造良好氛圍。
加強遊艇大眾化消費理念宣傳,引導遊艇旅遊消費大眾化。開展科普講座、遊艇試乘、遊艇試駕等活動,提升大眾參與度。推動遊艇行業協會發展,鼓勵行業協會釋出廣東省遊艇產業藍皮書,引導行業有序健康發展。(省文化和旅遊廳、商務廳、交通運輸廳,廣東海事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遊艇經濟統計。
建立遊艇經濟發展的統計機制,研究確定遊艇經濟相關產業分類標準,加強遊艇經濟統計監測結果的綜合套用。(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