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咪說,我這是得罪誰了?我這是犯了哪門子天條。沒去你們家蹭小魚幹吧!
這個問題,看似搞笑,其實是有著很強的法律基礎原則的必須性!我印象當中,這是個法考的解答題。需要有很強的掌握法律的條理性和全面性,下面我們來看看幾個關鍵點。
單從「入室」兩個字,我們可以分為首先是有無房屋主人在家的情況,有與無決然兩種司法判斷。首先我們來看,假設家中有人;入室則可以被理解為未經特許,硬闖他人住宅!第二種是家中無人在家采取偷偷進入他人住宅或室內,這可以理解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這其中的緣由,要看被抓獲人的主觀行為才能作決定的。這樣我就有了兩種司法判斷:
一、硬闖他人住宅或室內,把貓咪剃成禿子。屬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室內,進行尋釁滋事!
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室內,把貓咪剃成禿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室內,有盜竊的嫌疑、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尋釁滋事!
我們初步做出這樣的判斷,就可以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進一步了解案情,最終形成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