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官,我一年能審理50多個交通事故案件。
首先作為普通人說幾句:
1、機動車真心是弱勢群體;
2、騎電瓶車的都是惹不起的大爺;
3、人性有多壞你們難以想象;
4、撞了你,賠償是義務,探望是情分,不探望是本分,你能不能不要玻璃心?
然後作為法官,我為各位車主提幾點建議:
1、商業三者險請買100萬,不計免賠;
2、出了事故,固定證據先,因為有時候路口網絡攝影機是壞的,然後…說不清了;
3、交警定責任時,如果不是你的錯,千萬不要好心認全責或者主責,因為,一旦傷者死了,你主責以上,是要判刑的!判刑的!判刑的!
4、對於傷者,如果真的遇到壞司機全責撞人還不墊醫藥費,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墊付醫藥費。現在法律和保險公司都非常和諧社會(至少在沿海地區是這樣),不會出現什麽「惡棍司機撞人,窮苦傷者無錢醫治病死街頭」的橋段。
最後說一句,所有弱者,請你們認真學習社會規則,這個社會這個國家的法治已經越來越完善,出了悲劇,請多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打感情牌。
祝大家平安。
7月18日補充:
一覺醒來贊數過了200,謝謝大家擡愛,當然這也表明這年頭在中國開車真不容易。補充一些交通事故案件的看法吧,都是工作中積累的經驗:
1、撞死人(我就說同責及以下,因為主責及以上你就坐牢去了)確實比撞成植物人要賠的少,我手上唯一超過100萬的賠付,就是植物人,而且醫藥費非常多…護理費也是天價…
2、只買交強險不買商業三者險的人是傻麽?因為交強險理賠醫藥費部份只有1萬元,這年頭隨便撞個人醫藥費都幾萬了,昨天剛判一個,因為沒買商業險,自己掏腰包賠了3萬多…
3、交警定責那個階段是最重要的,法院基本上都是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來區分各自賠償責任。所以,不要隨便聽交警的「你反正有保險,就認個全責吧,看別人騎電瓶車的多可憐」,你真認了全責你就倒黴咯。(當然,如果雙方都沒有受傷,那就認個全責趕緊去修車吧)
4、如果電瓶車方有責任的話,你的汽車車損也可以找電瓶車理賠。甚至可以請求法院同案調解。
5、保險公司在法庭上會以各種理由和借口不賠或者少賠,每次和保險公司鬥智鬥勇真是心好累…每次全部駁回保險公司的辯稱真是好舒心…
6、司機們,你們如果給過傷者錢,一定記得要讓傷者出具收條,我辦案曾遇到司機墊了1萬元,因為沒有收條,傷者在法庭上拒不承認的情況,我當時把所有網絡攝影機開啟,厲聲告知傷者「虛假陳述將罰款10萬並承擔相應刑責」,這才嚇得傷者老實承認。可見,這年頭人心有多壞。
7、我每次開車經過路口都特別小心,因為80%的交通事故都是在路口發生。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