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死什麽都沒用。
只要開過車的人,看錄像就知道這個司機的行為邏輯:
他為了防止撞到前車和水泥墩子,毀壞自己的車,選擇猛打方向盤往空處開,撞到騎電動車的行人,釀成這起惡性事故。
說白了司機試圖保住自己的車,導致最惡劣的後果,他不負全責誰全責。
要不然以後都有樣學樣,路上車失控了,往有人的方向撞。
車是沒被撞狠,路人被撞飛一堆,血肉之軀怎麽受得了汽車的撞擊?
無論如何,生命財產安全,生命的優先級遠高於財產。
為了保住財產,害死更多的人,那是叢林社達社會的法則。
中國這樣的社會,可以避免的情況下因為人禍死了人,死了很多人,無論死的人是貧窮富裕還是年輕老邁,是什麽身份地位,這都是政府、民眾和社會輿論不想見到的慘劇。
跟撞飛個把市民或流浪漢,連地區新聞都懶得報道的某些國家是截然不同的社會輿論環境。
所以這個司機必然要負最大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