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反面教材。
這事我也幹過,而且比這個還過分…….
我當時大學剛畢業沒幾年,當時搖到號了,車必須要半年內買。我想買我的dream car 奧迪A4L,確實非常喜歡,非買不可。
但我當時收入連8000都不到呢,每個月能剩的也不多,根本不夠還車貸的。再說存款:我把兜都掏幹凈了也就四萬多不到五萬吧,但要買的車將近30w,差距太大了。
無論是父母還是女朋友都覺得太貴了,汽車又是消耗品,覺得買這麽貴的車有點太奢侈了。我那會都是26了,還跟小孩一樣,不買就鬧。我還說了很多氣話,弄的我女朋友很不高興,最後她拿我沒辦法,還是依了我了。
她媽早先給了她20w嫁妝,在她自己那存著呢,我們商量好我們各自拿5w(我出我的存款,她拿5w嫁妝),剩下20w各自找父母再要10w,一共湊夠30w。
我是獨生子,我媽也慣著我,說什麽也拗不過我,最後還是給我拿了10w;但她那20w嫁妝就是買斷的錢,不能能再從家裏拿錢了,她知道要不到的,也沒去要,直接拿自己的嫁妝錢和她之前打工掙得錢頂上了。
我也是車都買完了才反應過來的,還沒結婚呢,我買個車就把她的老底幾乎掏空了。
這事我現在想起來還有是些後悔的,覺得當時我不應該這麽任性的。我女朋友也是太愛我了,太慣著我了,我要買,她把自己的老底掏空了滿足我的願望。這並不是一個成熟的、負責任的男人應該幹的事。
能勸還是勸勸吧,還是要量力而行的。
大家別學我,我是反面教材,我來給大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