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數碼就是隨便填的,只要高於座位數X75kg(68kg的載客質素+7kg的隨身貨物質素)就行了
就這麽簡單
所謂「最大荷載」,是一個誕生於98年的陳舊規定,只不過至今沒有過廢除和修改罷了
當時的主流家用車是什麽?
是這樣的
當時的車是什麽動力水平?
號稱「運動小鋼炮」的奧拓,00年引入國內,0,8排量,36馬力,60扭矩
03年上市的奇瑞qq,同樣0.8排量,動力略顯增強,但也是僅僅38馬力和70扭矩而已(但是比奧拓重了將近一半,因此實際動力略弱)
就這點動力水平
能帶得動375公斤,都算是難為它們
要知道他們的裸車重量也才多少
奧拓車重670kg,375kg,比它車重一半還要多
奇瑞qq雖然車重936kg,但別忘了它的動力水平糊奧拓差不多
三四十馬力,六七十扭矩,要帶動一噸多的重量
這是當時家用車的常態
所以,才有了「運輸質素」的規定
說白了,這玩意是個下限,不是上限,你只要高於375,具體是多少都行
豐田普遍寫500,也沒強到哪去
而且,因為道路安全法和汽車管理條例的逐步完善,現在這個古舊規定基本已經形同虛設了
車輛檢查時也不會針對所謂「運載質素」進行檢查,因為都是數值溢位的
畢竟,家用乘用車,只有「超員」,沒有「超載」的說法
商用乘用車也只是不允許載貨,也沒有「超載」的規定
比亞迪方程式豹,你不會覺得一個自重3噸,660馬力,760扭矩,五秒內破百,還有2.5噸拖曳資質的車,真的只能裝375kg的重量吧?
要是你對比亞迪有偏見,那我再舉個例子
福特,F150,猛禽大皮卡,最大荷載719kg,刨除340kg的載客質素
載貨質素只有379kg,七百多斤
猛禽的貨箱只能裝七百多斤的貨物,這話說出來你信嗎?
怎麽到了比亞迪這裏就開始當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