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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吨水都没用也得交钱,自来水厂岂能强买强卖?

2024-07-11社会
7月10日晚,公众号「临川发布」发布一则【关于新建水厂违规收费情况的通报】。此前,有媒体报道「村民常年不在家,仍每年交水费96元」,引发社会关注。通报显示:经初步核查,报道所指的水厂为罗针新建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目前,当地已责成该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下一步将对违规收费户数和金额进行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在报道中,爆料村民表示自己全年「一吨水都没用」,但还是要缴纳「最低消费」96元。当地有关部门的通报也证实,水厂是以「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方式进行收费的。这些信息都说明,这笔多收的水费,与阀门管道、计算方式等「技术问题」完全无关,纯属当地水厂强行收取。这种「明知用户没有用水,却硬要收水费」的做法,显然有违公平交易原则。
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在回应质疑时表示:罗针新建水厂对每家收取「最低标准」水费,是为了「保证运营」。这番回应显然缺乏解释力,水厂作为企业,当然需要保证自身运营,但这靠的是开源节流,一手开拓业务、争取更多客户,一手量入为出、平衡自身财务,从来没有靠着「强买强卖」保证运营的歪理。所谓「最低消费」之说,也只能用在非必需品上,而决不能扩展到水费这样的基本民生项目之上。
当前,全国各地的自来水厂有多种所有制属性和经营形态,这次涉事的罗针新建水厂,就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但是,不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任何一家企业,只要涉足自来水供水这一基本民生领域,其经营便不能只考虑盈利,而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自来水系统是最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之一,对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至关重要。各地的自来水供水工作统一受地方水务系统管理,具有基本的准入门槛和要求。与此相对应,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也应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基准,而不能任由水厂视自身运营需要随便定价,乃至创造出「最低消费」这种有失公平的收费方式。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明明没有用水,却被收了水费,其不合理性可谓显而易见。民众不是不会换位思考,如果一家自来水厂觉得运营这项业务赚钱困难,当地完全可以换一家更合适的企业来接手这项业务。如果当地的自来水业务确实存在结构性问题,企业也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依法依规启动调价程序,或是申请供水补贴。
在这起事件背后,尚并不知道究竟是涉事水厂太贪心,还是确实存在客观上的经营困难,但不论问题出在哪,都不能由普通用户埋单。要求民众为自身责任以外的原因平白多付水费,已然违法违规。对这样的企业,唯有如通报所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才能以儆效尤。如果涉事企业能够吸取教训、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好民生责任,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做不到或不愿做到,恐怕只能送它一句「干不了就换人干」。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