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开启联名活动,网友发布的照片显示,在部分乐乐茶门店,相关宣传物料中包括鲁迅先生的形象,并写有「老烟腔 新青年」字样。小程序点单时,页面先跳出的是鲁迅先生的头像等。在产品方面,相关杯子的包装也印有鲁迅先生的形象。
该产品上线后,立马引发抢购,据乐乐茶上海多家门店店员称,「烟腔乌龙」杯子和相关周边在27日已经售罄。
不过,此事也引起一些争议,「烟腔乌龙」被指「烟腔」一词是对鲁迅的不尊重。根据媒体报道,沪语小说【弄堂】作者胡宝谈认为,「老烟枪」这个词在上海日常生活里有时具有一点贬义。乐乐茶用了鲁迅和他的形象,让人不免联想到「老烟枪」的意思,毕竟大家对他抽烟的印象太深了。「新青年」应该学习和继承鲁迅的精神,而不是乐乐茶所说的「烟腔」。
4月28日,乐乐茶官方公众号4月23日的联名推文已经删除,其他官方渠道的宣传文案同样不见踪影。同一时间,乐乐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乐乐茶已经对相关文宣和周边做了下架处理。
4月29日,针对乐乐茶联名鲁迅引争议 ,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先生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译林)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中显示:「烟腔乌龙(乌木香)」相关联名产品以致敬鲁迅文学为由,核心系基于鲁迅手拿茶杯的肖像,并辅以鲁迅创作文章中的内容,指向性明确,一般公众无需任何迟疑,即可将联名产品与鲁迅先生进行关联。
鲁迅家属作为鲁迅近亲属,依法享有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请求权。鲁迅文化基金会经鲁迅家属授权,享有处理鲁迅先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及名誉权等在内的人格权事宜的权利。两者均有维护鲁迅先生身后人格利益的权利。
鲁迅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璀璨魁宝,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 公司与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鲁迅肖像,其商业盈利目的及性质明确,并非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使用,已超出法律允许范围。
据此,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之要求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最后,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后即与本律师联系相应赔偿事宜。
译林出版社:正在跟进,联名以乐乐茶为主体
4月29日下午,江苏译林出版社表示正在跟进,后续情况乐乐茶会发布声明,本次茶饮联名活动以乐乐茶为主体,译林出版社只提供样书。
乐乐茶: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
4月29日,乐乐茶发布声明,就「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
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乐茶」)在第29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爱心书箱」项目捐款20万,并同时在上新产品中使用了文学家、思想家鲁迅先生及其文学相关的周边和宣传。品牌的初衷是希望能在「世界读书日」之际,通过公益捐赠以及致敬鲁迅文学的方式鼓励中国青年热爱读书都向上走。但由于考虑不周,疏忽了鲁迅先生肖像权的相关权益,侵害了鲁迅先生的肖像权,也给鲁迅先生的亲属和鲁迅文化基金会带来了困扰,乐乐茶在此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深表歉意,并郑重道歉!
乐乐茶在4月24日接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函的第一时间就与律师取得联系表达歉意,并表示愿意做出补救措施,并于4月25日开始沟通撤销相关新品的文宣,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截止4月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毕。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们对此次事件的关心和关注,占用了公众时间和公共资源我们感到十分自责,再次诚恳地向喜爱乐乐茶的粉丝们说一声抱歉,对不起!
乐乐茶正在积极与鲁迅文化基金会保持沟通,积极弥补此次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会积极主动承担对应的责任。今后乐乐茶会更加严于律己,在不断坚持产品创新的道路上更加注重责任意识、权利意识。
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4.4.29
来源:橙柿互动、鲁迅文化基金会微信公众号、乐乐茶微博、澎湃新闻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