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什么是「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代表性的文件是2022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银保监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利率下限的通知,当时的条件是「6~8月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 ,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当然后来验证了并不是阶段性的,而是长期有效的政策,而满足该条件的城市基本也是满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
2 下调的幅度和期限由符合条件的各地方政府自主决定
这个里面就有讲究了,一旦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地方就可以打破普遍的房贷利率下限,即LPR下20个基点,比如5年期lpr为4.2%的时候,一般城市的房贷利率下限就是4.0%,且多数城市在房地产下行阶段就是按这个底线执行的,利率比较稳定的北京,很长时间都是高于lpr上55bp来作为执行利率下下限的,所以北京的房贷利率很长时间都是4.75%,最近也扛不住了,城六区内、城六区外首套房贷利率分别为4.3%、4.2%,和普通城市的利率下限差异也基本没多少了。ps:按照该问题描述吗,此前,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可能有点问题,现阶段lpr是4.2%,按道理执行利率下限是4.0%,根据其列举算法来看,这个地方描述上是有问题的。
而符合条件的城市(同比环比连续下跌的),则还可以打破利率下限的4.0%,某些省会城市都出现了房贷利率到3.8%的情况,也就是必lpr可以低40基点,甚至还有3.7%的,要知道现在的公积金利率还有3.05%呢,之间也就只有六七十bp的差异。根据各个城市的情况来看,东莞所谓的「市场化」原则,大概参考点也就是3.7%、3.8%的样子,用于刺激市场。
3 刺激效果
这里面有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 能阶段性放宽利率下限的城市,往往是房地产价格下跌较为长久且幅度不低的城市 ,其市场供需关系本身可能已经过渡不均衡,靠着这20/30bp的进一步让利,怕也是很难扭转市场的走向,这也是为什么从2022年9月至今,已经长期执行的城市也并没有好转太多,所以不能寄希望于其刺激效果有多大。但客观来说,对于真正穷尽六个钱包和高杠杆的刚需,总归是个利好,每月百八十块钱还能拿来改善生活么,蚊子小也是肉么。
最后,对于刚需,总归是个利好,但从供需关系来看,房地产连续下跌且看不到底的城市,也不能寄希望于这种2022年就一直存在且多数城市已经验证的政策能有多大的帮助,至于政策底,本人看来还不到时候,这种小恩小惠的让利恐怕还是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