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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在长达19年的哈迷生涯中有幸读过大量的HP同人文。现如今很想好好整理一下,做些评述和分析,以纪念那段疯狂的岁月。鉴于个人的喜好,我 基本不读——
答主所 喜欢的HP同人文 是这样的:
1.深刻剖析原著角色心理、性格、宿命的文。
2.生长在原著罅隙中的玫瑰,那些原著涉及但没有过多精力描述的故事,但完全已经精彩到可以媲美甚至超越原著的同人文。
3.角度新颖,挖掘配角们人生精彩的HP同人故事。
4.颠覆类:揭示原著人物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但是却合情合理,没有被塑造成另一个人。「初看一时举座惊,回首看来皆是命」那种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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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评论区摘来一句经典的话:
这才是同人精神。穿针引线,毫不背离原著的人物性格特点,而又有大量的大胆创造细节,时间线和大事件也完全按照原著走,而最终超越原著的人物,将只言片语里的剪影和扁平人物最终塑造得生动而鲜活。下面开始(长短篇小说不限):
一.【Wilderness】(翻译为「荒原」)
作者:Aprililac年份:2005
主角:斯内普、小天狼星
配角:斯内普记忆中的亲世代和哈利
性取向:直
篇幅:短篇小说
原文转载链接:
简析:
这是一个关于西弗勒斯·斯内普在小天狼星·布莱克去了帷幔彼岸后的一段对小天狼星的追忆(发生在HP5结尾左右)。作者犀利的文笔宛如凌厉的劲风,刮过斯内普心灵的荒原。篇幅很短,但是对斯内普傲娇的心态,以及他对于掠夺四人组蚀烂入骨的憎恨刻画地入木三分。亲世代已随风远去,但斯内普对于他们的恨却没有随着他们的死亡而消减。他们的死,非但没有让斯内普有大仇得报的快感,反而让他更加恨他们。我想斯内普是最了解掠夺者们的人,詹姆斯·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离去后,斯内普面对卢平都不知道他们的恩怨能否还继续下去。斯内普是不快乐的,他同样希望每个人都不快乐。15年前他和小天狼星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摘录一段答主很喜欢的一段话(两个他分别指斯内普和小天狼星):
「那时他们彼此憎恨,现在也一样。憎恨的源头原来只是因为彼此的存在,而时间无声流驶了十五年。他的爱情,他的嘲笑,他的阴险,他的放荡,他的黑暗君主,他的阿兹卡班,他的骄傲,他的骄傲,他们的深刻的骄傲,相似得无能为力。他只是想伤害他。他也只是想伤害他。」
摘录一段斯内普对卢平的一段记忆:
他不明白卢平,卢平总是疲倦而温和地让一切都发生,卢平总是纵容着所有人的骄傲然后让所有人毁于骄傲,卢平总是被他忽视,卢平总是做得到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从卢平那里,他只得到他给予小天狼星的那种深刻的伤害。
再摘录一段斯内普独自一人来到失去最后一个主人的布莱克老宅时的心境:
沉重的门慢慢地开启。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
阳光照不进地牢,照不进他苍白陡峭额头下危险的黑色深渊。但某一个瞬间他以为有一些光线聚合在那里,在某一个瞬间他和一双熟悉的眼睛彼此憎恨地对视。
远处有一个孩子模糊不清的哭声。
小天狼星小天狼星小天狼星…………
他猛然站起来,唐突地做了一个关门的手势。
没有人,没有人在那里。
其实斯内普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与亲世代的恩怨情仇上,他那样恨他们,其实,他也离不开他们。斯内普了解他们,鄙视他们,厌恨他们,但他们都离开了。他惩罚了他们,但他毫不解恨,反而陷入更大的深渊中去。正如【Wilderness】最后一句话所描述的那样:
他是一片荒原,向着自诩伟大的烧荒者玩弄地笑。什么样的燎原之火,都不能让他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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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题】
作者:不详年份:不详
主角:小天狼星
性取向:直
篇幅:短篇小说
原文转载链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音频转成文字制作的)
简析:
这是答主在做哈迷之初所看的一篇印象极为深刻的同人文(应该是在活力吧论坛看到的),甚至是看到的第一篇小天狼星中心向的同人文。由于年代太过久远,小说的名字和作者我都没能留下记录。除了自己手抄的一份记录外,网上现在已经查不到这篇文。如果哪位哈迷看到过,欢迎告知。
这个故事发生在【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故事发生开始前:小天狼星从阿兹卡班越狱后抵达英伦,但尚未来到木兰花新月街与哈利相遇的时候发生的一段插曲。文章大概描述了这段时间小天狼星几天内所遭遇到的事情,一段原著里没提到的情节。
然而就是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让我们看到了小天狼星在越狱后所遭受的苦难。这些他都没有跟哈利提过,因此阅看的时候格外觉得触目惊心。
小天狼星以狗的形态穿梭于麻瓜的街道,跟野狗一样翻垃圾箱,甚至跑进香肠店抢香肠吃,蔬菜店偷蔬菜。他没有魔杖,因此除了阿尼马格斯变形外他和麻瓜已经没有区别。小天狼星顶着劲风和夏日的暴雨,受了难以想象的罪,只为了一个自打婴儿期就再未见面的孩子,这是满满的真爱啊。布莱克家的大少爷,此时就是人人喊打的流浪狗,被麻瓜们踹,被摄魂怪追踪。
终于,在一个饥肠辘辘的雨夜,小天狼星实在饿得受不了,自打越狱后他第一次变回人形,撬了一个麻瓜家的玻璃窗。他潜伏进屋,到冰箱里偷苹果吃。可是他却被屋子的麻瓜女主人发现了盗窃行为,但这女子是个盲人,摸索过来的时候发现摸到的是一只狗。就这样,小天狼星作为狗成为这个麻瓜盲女的宠物,过了几天温馨舒适苟且偷安的日子。这段时间内,小天狼星对这个麻瓜盲女慢慢产生了依恋之情,而这女子的那个做战地记者的男友却在伊拉克战争中去世。女子的伤痛触痛了小天狼星内心的伤痕,于是他决定准备离开。就在这最后一晚,盲女的家失了火。小天狼星吠叫着拉着盲女想逃离火海,但是火势太猛,女子又摔伤了头。就在这个危急的时候,小天狼星在烈火中突然变回人形,就和所有英雄救美的电影镜头一样,他一个公主抱把麻瓜盲女抱在怀中,翻身从三楼窗户上一跃而下。
那一刻,小天狼星仿佛佐罗或者蜘蛛侠,浪漫地简直难以形容。他整个人都摔伤了,却救了一个原本和他素不相识的麻瓜盲女。这剧情看似如此老套,但放在小天狼星身上,却震动人心,令读者近乎潸然泪下。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多么落魄,超级男神的光环始终环绕在小天狼星的身上,即便他是狗的时候,也有着传奇英雄的气质和风度。迷蒙中,盲女以为救她的是她死去的爱人,她幸福地睡着了。就在这时,小天狼星的手拂过盲女的头发。这女子长相普通,按说完全不会入小天狼星高傲的眼睛的。可是刹那间的动情让小天狼星的唇拂过睡美人的唇,就像微风拂过湖面。
这段似有若无、却刹那永恒的感动是否叫做爱情?我不知道。萍水相逢的麻瓜女子,怎么会让小天狼星这样的人有爱情的感觉?不过,这一瞬间,真的好美,美得令人悲伤。
小天狼星走了,临走时把那个盲女挂在他狗脖子上刻有「Star」的坠子放在熟睡盲女的手里。他和她,就这样无声地告别了。
不用想都知道,他与这女子再未见面。从小天狼星这个人生插曲中不难看出这位男神的品质,他的骄傲,他的善良,他对女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他的坚强和信念。当然,小天狼星对付女人也很有一套(估计是在学校早练出来了),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即使是人生最低谷,小天狼星举手投足都散发着魅力,感觉很应了那句老话「 自古美人慕英雄 」。
这则短篇小说或许是小天狼星的爱情故事,但我看并不是。这是小天狼星的人生插曲,但这个盲女,又和小天狼星生命中如过江之鲫的女性们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小天狼星在某个深夜还能回想起这个女子,我想,他的唇边也是仅仅会绽放出一丝有些无奈的微笑罢了。
摘录文章最后一段话:
他奔跑在风中,那生命的本质,还等待着他去开解。只要他看到她脸上的笑容,那幸福的表情,就可以知道,她满足了。
如果我可以,只想吻过你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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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纯白年代】
作者:李升平年份:2005
主角:卢修斯、伏地魔、布莱克三姐妹
配角:小天狼星、马尔福及布莱克家的部分家长
性取向:直
篇幅:长篇小说
原文转载链接:
简析:
这是HP公认的一代雄文,【纯白年代】所展现的魅力令所有读过此书的哈迷都叹为观止。迄今仍是答主看过的HP同人小说中最出色的篇章之一。这是一个关于卢修斯·马尔福的宿命悲剧的故事,截取于卢修斯从霍格沃茨毕业后一直到德拉科·马尔福的出生这段时间。其中把卢修斯从一个目空一切的纯血巫师到最后屈身向他心底下一直看不起的混血巫师伏地魔俯首称臣的过程刻画地极其精彩。
【纯白年代】的故事主线是卢修斯对伏地魔的斗争和卢修斯理想的崩溃,他对汤姆·里德尔的态度从轻蔑到震惊到憎恨到挫败到崩溃到最后甘心做了黑暗勋爵的鹰犬,最终这个曾经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儿变成了伏地魔公爵的脚踏。卢修斯一生信奉的纯血精神在他向伏地魔这个身上流淌着一半麻瓜血液的男人下跪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在这个过程中,卢修斯与布莱克三姐妹纠葛的爱情让他疲于应付,而伏地魔的卷入让卢修斯受尽了羞辱。直到故事的最后,卢修斯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认清了自己不幸的婚姻,向不可逆转的命运低下了他高傲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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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答主想简单聊聊【纯白年代】中那些给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们:
1.汤马斯·马沃罗·里德尔 (伏地魔公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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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不得不承认,【纯白年代】的伏地魔是我见过最为魅力四射的伏殿了(或许还有不少其他版本我没看过的),但是这位里德尔先生真的不知超过原著多少倍(罗琳笔下的伏地魔过于脸谱化,尤其是后期苍白无力,无法与他的名声相匹配)。
原文摘录:
卢修斯看着陷在墙角半旧的洋红沙发中的伏地魔,这个名声赫赫的所谓斯莱特林继承人,纯血巫师的精神领袖,不过是如此一个带着瘾君子式倦容的羸弱男人。「原来马尔福家的少东在舞台上演戏是那样深情款款。」伏地魔慵散地斜靠在沙发上,手指间拈着的盛红酒的细高脚杯如同一支长茎玫瑰。【纯白年代】的伏地魔完全抓住了伏地魔本人最值得挖掘的精髓并发扬光大,他的举手投足都像罂粟花一样吸引人们到那黑暗的深渊里去。他的第一次公开露面是在贝拉特里克斯和卢修斯的利益联姻的订婚仪式上,不请自来的伏地魔刚一亮相就艳惊四座,不费吹灰之力风头就盖过了当天的主角卢修斯,连站在宾客队伍里的小天狼星都惊叹于伏地魔的魅力颠覆。
原文摘录:
贝拉特里克斯回头,看到这个中年男人,他身材高大却有些瘦弱,脸庞很窄,宽宽的前额占据了脸的三分之一,两眼深陷,鼻子高挺,鼻翼延伸到嘴边,是两道深深的纹络。「晚上好,布莱克小姐!」他吻着贝拉特里克斯的手,单是那个颔首的动作,便流露出一种文弱的书卷气。 此刻卢修斯正在近旁与他人谈笑风生,他把高脚杯拈在手中,另一只手别在胸衣口袋里,神采飞扬。
「不,我们并没有邀请黑暗勋爵,事实上,他疾速飙升的人气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他不时侧目望向贝拉特里克斯,跟贝拉特里克斯眼前的男人相比,卢修斯年轻的脸庞犹如白纸,他的一切魅力全凭借与生俱来的英俊外表与雍容气度的烘托,与眼前的男人相比显然缺乏更沉实的依据,而这个男人却绝没有卢修斯贵族式华丽的空洞,岁月并未诋毁他的俊朗,却给他增添了沧桑的质感,仿佛他脸上每一道细纹都写满耐人回味的内容。 他微微含笑与贝拉特里克斯对视,吻过的手并没有松开。此刻其他的人全成了机械而木讷的背景,而唯有他们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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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
此刻卢修斯所面对的是人生第一场失败,就如同当头一棒,让他一时之间辨认不清方向。他的思想仿佛还停留在那男人出现的一刻,他伸过那双坚硬的手问候他,「马尔福先生!」他的眼里闪着志在必得的光彩,那是卢修斯遇上的第一个对手,或者说,第一个可以成为对手的人。他清楚地知道他是谁,同样清楚地知道他的来意并非只为得到贝拉特里克斯,卢修斯几乎忘记了自己实际上一直怀着忐忑的心情在等待着他,当他如同夜航船第一次发现巨型冰山已经来到面前的时候,他已经与他碰撞了。卢修斯如同站在天平的一端,他清晰地感触了彼端那个砝码——他的对手的重量,那重量在瞬间将他抛起,他十八年的骄傲被这一抛衬得一文不名。这是卢修斯和伏地魔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年仅12岁的小天狼星与伏地魔的第一次见面。(小天狼星和伏殿在HP的最英俊帅哥的宝座上斗争了多少年,小天狼星年轻阳光风流浪漫,伏地魔沉稳魅惑耐人回味,尽管他们年龄差距很大,但仍然是毫无争议的HP最帅的两个标杆)
此时的伏地魔,身边并没有成群的食死徒跟随,他是孤身一人的。但这段时间的颜值应该也是伏地魔被毁容前最后的盛放,他那富有磁性的诱惑嗓音和舌灿莲花的软语厮磨,很快地他就成功勾引了贝拉特里克斯。伏地魔扮演了贝拉体面的情夫,当着马尔福和布莱克两个大家族和一众毕业于斯莱特林(小天是个例外)的宾客的面拐走了卢修斯的未婚妻,如此伤风败俗的私奔轰动了整个斯莱特林们的朋友圈。伏地魔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为他最后彻底控制了这些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正如读者们所了解的,伏地魔是一个没有爱这个人类本能的人。他对贝拉特里克斯没有爱情,之所以引诱她无非是利用贝拉的身份打所有鄙视他血统的斯莱特林们的脸。伏地魔预言了贝拉特里克斯对自己的爱情,只是他没料到贝拉爱他竟然爱得这么深。他只要贝拉做自己忠诚的仆人,至于其他,贝拉爱不爱自己或者嫁不嫁人伏地魔都是不在乎的。到后来,几乎所有的食死徒都背后窃窃贝拉特里克斯是伏地魔的情妇,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贝拉特里克斯和伏地魔虽然有过几次鱼水之欢,然而这只是伏地魔对于贝拉这个小女孩天真爱情(在他的眼里是这样)的慵懒回应而已。这让我想起贝拉特里克斯的原型尤妮娣·米特福德对希特勒的疯狂崇拜和不可遏制的爱情表白,希特勒对此只是「哎呦,这可怜的小姑娘怎么这么疯啊呵呵」的态度。伏地魔面对贝拉的第一次的爱情表白时慵懒地拒绝了。从此她再未开过口。
直到很久以后,连卢修斯都已经投入伏地魔的麾下了,贝拉又一次向伏地魔表达了她对他炽热的爱情,这一次,铁石心肠的伏地魔居然也刹那间感动了。那一瞬间,人类爱的本能仿佛又重新回到了汤姆·里德尔的身上,这个妖孽在那一瞬间又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然而动情的伏地魔只是片刻功夫就恢复了他冷酷的面目,他又一次拒绝了贝拉特里克斯。
我从来不觉得贝拉特里克斯配得上伏地魔这样的男人,想必在斯莱特林的圈子里,向伏地魔投怀送抱的女人很多。伏地魔在学校时如此魅力动人,连拉文克劳的幽灵都被他蛊惑(可以说是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人是鬼都会被里德尔魅惑地不能自拔),追求他的各个学院的女孩子肯定都得车来拉了。但是伏地魔被毁容(自己作大死)后,他的那些个情妇还敢靠近他么?贝拉特里克斯没有因为伏地魔的毁容而惧怕和远离伏地魔,她自始至终都不离不弃在伏地魔的身边。对于这个情况,我对贝拉特里克斯多少有些同情和惋惜。她不会不知道伏地魔永远也不会爱她,不会对她的爱情有半句回应,而她却依然像斯内普对莉莉那般执着,为她这一生最为挚爱的男人奉献出自己的一切。
关于新近出的HP同人舞台剧对于贝拉特里克斯给伏地魔生了一个私生女的荒诞情节,在吐了数桶老血后也不禁五味杂陈。伏地魔没有爱,但是他的性能力和生育能力并没有受到影响。一个孩子,或许是伏地魔公爵给自己这个坐不实的情妇的最后的礼物和安慰。伏地魔被冠以小三名号也时日已久,他和贝拉特里克斯之间的事情也很难说清楚。不过以答主的意思,汤姆·里德尔还是适合单身,就不要学希特勒临死还给情妇一个名分这种事了。他的情妇只有权力、征服感、power和永生!
2.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莱斯特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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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白年代】中的每一个人的人生都是纠结的,其中布莱克三姐妹的爱情悲剧尤为让人叹息。其中的大小姐贝拉特里克斯的故事格外悲婉。HP原著中的贝拉疯狂而歇斯底里,已经很难看出她是出身侯门公府的大家闺秀。她是怎么变成这样的,【纯白年代】阐释出贝拉特里克斯的前半生的故事,我们会发现她走到最后这一步,其实早就是在人生最初的时候种下的恶果。
贝拉特里克斯憎恶麻瓜的程度要超出其他食死徒很多,斯莱特林们对麻瓜基本都是轻蔑态度,而贝拉特里克斯则是刻骨的憎恨。为什么会是这样?原来在她十来岁还在霍格沃茨当学生的时候,因为和卢修斯赌气出走,迷迷糊糊走进了麻瓜居住的街道,看上去像一个贫民窟的地方。那里是在英国,并不是在印度。但是天快黑的时候一个孤身的漂亮女孩子走到这样一个地方,不难想象会发生什么……所以被麻瓜侮辱的贝拉特里克斯整个人都变了,对麻瓜这个种族的憎恨已经渗透她的血液,贯穿了她的整个人生。所以疯狂的贝拉特里克斯也是个不幸的女人。这个遭遇也成了让她和卢修斯的家族联姻往后拖的借口,她察觉到自己的父亲想改让卢修斯娶自己的妹妹,而自小就有婚约的未婚夫卢修斯和小妹纳西莎也偷偷苟且的事实让贝拉心碎不已。无论是布莱克还是马尔福,她都已经彻底失望。终于,一无所有的贝拉特里克斯随伏地魔私奔。
贝拉特里克斯这辈子只爱过两个男人,卢修斯和伏地魔。可他们两人都不爱她。她曾经爱卢修斯很深,但随着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时光流转,那份只属于少女时期的爱情慢慢化为虚无。而她一生最爱的男人伏地魔,从来没有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他永远也不会爱她,而且还一门心思想安排贝拉和莱斯特兰奇家族联姻从而从中取利。贝拉特里克斯对此是很难过的,但她从没有说出口,她把所有的伤痛都埋在心底。为了伏地魔的欢心,她嫁给了表面上有断袖之癖的娘炮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而罗道夫斯这个人也很有意思,他是否真的是同性恋不得而知,因为他在婚礼之后与卢修斯的交谈中提到他是牺牲了自己的爱情才娶了贝拉特里克斯。他对贝拉和伏地魔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却一脸嘲讽(基本是针对贝拉的),根本无所谓,反而是和其他食死徒一样抱着在一边看热闹的心理。贝拉杀了罗道夫斯的兄弟,罗道夫斯有十足的理由恨她。但是由此罗道夫斯成了莱斯特兰奇家的唯一继承人。而贝拉父亲的官位和财产就会尽归罗道夫斯。罗道夫斯发现布莱克三姐妹的母亲血统里带着血友病的基因,所以断定贝拉特里克斯和纳西莎都不能生育儿子(安多米达的情况特殊以后再提),而女儿也会很难出嫁。所以他和贝拉特里克斯从来没有同过房。
由此可见,贝拉特里克斯的爱情和婚姻都是十足的悲剧。她只是一个被斯莱特林们抛来抛去的过气娃娃,曾经的爱人、现任的丈夫、挚爱的情人、亲生的父亲无一例外都在利用她。贝拉特里克斯仿佛大漠孤烟一般独立着,把自己的脆弱掩藏在疯狂的面具之下。她的愤然离家和逃婚,不过是她对现实的反抗与逃避,汤姆·里德尔发现了她的脆弱,展开自己死神的黑色羽翼把贝拉特里克斯包裹其中,就像中世纪传说中拥抱魔鬼的少女一样,贝拉特里克斯投入了伏地魔的怀抱,尽管她知道自己会被伤的鲜血淋漓,但仍然义无反顾地去了。她和那些个崇拜希特勒的女性一样,疯狂而执着。
摘录原文:
他的红瞳中终于闪烁过欣慰的光彩,如同看到她把万里江山砸成碎片捧到他面前,一颗女人的心是一份隆重的礼物,过后他更加不由得相信了她的话,她抓住他片刻动情的光彩开始吻他。「别,贝拉。」他觉得为难。
「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能给我爱?别再说你那只雪貂的故事,它无权决定你眼前这个女人的命运。你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不是强大的力量、权力,或者布莱克家的继承权,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放开你的手。」他命令她,而她的动作已经像蔓延周身的瘟病一样了,她已经无暇言语。
「我说不要。」他冷静地继续抗拒着,并没有被她的激情点燃。 她的手开始在他身上摸索,直至探到他的下身。他却始终不为她的激挑所动,她仍旧反复煽动,奈何眼前的伏地魔王如同行尸走肉。 她等他迎合,而他的回答却是一把蛮力,就在她似乎了悟玄机的那一刻——他将她推出身去,她的身体撞到冰冷坚硬的墙上。虽然只是很小的冲力,贝拉特里克斯却仿佛失去爬起来的力量,她偎缩在墙角,睁大惊噩的眼睛。
「主人?」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那怒兽的神情终究化归为茫然的空洞,「我不会再要女人了。」伏地魔的倦容胜似寻常。 贝拉特里克斯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她艰难地挛动着干涩的咽喉,泪水从黑眼睛中簌簌流下。
如果贝拉特里克斯知道在自己死后,她的黑暗公爵会为了她尖声大叫出来,她的唇边,应该会浮出一丝无奈而心碎的微笑。
3.安多米达·布莱克·唐克斯
【纯白年代】中赋予布莱克二小姐安多米达相当长的篇幅刻画她的爱情悲剧。主线卢修斯,复线泰德·唐克斯,暗线小天狼星。寥若晨星的纯血大家族中,这些待字闺中的小姐们所能选择的余地非常有限,所以布莱克家的姑娘们个个都爱卢修斯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卢修斯之于布莱克三姐妹,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是大小姐贝拉的婚约对象。然而安多米达和纳西莎不同的是,她并没有因为爱上卢修斯而去和贝拉特里克斯争个高下。安多米达爱卢修斯,但她爱她的姐姐似乎更多。以安多米达这样的性格,她就是再爱卢修斯,也不会成为一个横刀夺爱者。安多米达还有一个令人感动的细节是,贝拉私奔后,所有人都在指责贝拉特里克斯,而安多米达认为贝拉是被魔鬼引诱,他们是贝拉的家人,得想办法救她回来。而贝拉特里克斯是怎么回报安多米达的?HP7的霍格沃茨大战时,她杀了安多米达的独生女。
安多米达不像纳西莎这样的水仙,泡在爱情的水里才能成活。安多米达热爱麻瓜的戏剧,尤其喜欢【罗密欧与朱丽叶】,于是她和麻瓜出身精通戏剧的马特·唐克斯(泰德·唐克斯的哥哥)交了朋友。后来被困在纯白古堡的安多米达和卢修斯的几次鱼水之欢后,她落落大方地告诉卢修斯,她是很爱卢修斯,但她的理想是融入麻瓜社会,而且已经几乎答应了麻瓜泰德·唐克斯的求婚(这里和原著稍有出入,原著泰德是麻瓜出身的巫师,【纯白】中泰德的哥哥马特是麻瓜出身的巫师,而泰德是纯麻瓜,是在霍格沃茨放假期间安多米达去马特家做客时相识)。卢修斯原以为安多米达爱上她就可以掌控她,没想到安多米达却有这样的志气和魔法世界一刀两断,何况她还是这样高贵的纯血统出身。震惊之余卢修斯还发现了安多米达竟然是自己父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和埃拉朵拉·布莱克的私生女,是自己的同父异母的妹妹。而卢修斯和安多米达的媾和俨然已经成为骇人听闻的乱伦丑闻。急于掩盖真相的卢修斯不得不给安多米达施了一个遗忘咒,让她不再记得卢修斯,然后任由麻瓜唐克斯把安多米达接走。
摘录原文卢修斯对安多米达的一段内心独白:
天空的星辰永远那么明亮,你看到仙女座的那颗星吗?就像你一样美丽。她在那儿的时候,没有你我;等你我都消失不见,她却还在那儿。我们绚烂的生命对于她而言,只不过刹那时光,更长久的是千万年后的野蔓荒烟,枯坟孤冢,也许这世上除了出离尘世的星辰,没有什么可以永恒。我们只是留下雪泥鸿爪的匆匆过客,瞬息就会消失不见,所以,你不用再痛苦,不用为了离开我而痛苦,也不用为了遇见我而痛苦。我们的生命原本就这样微不足道。你是否会惊讶,这样的道理我也懂得,是的,我懂得,只是你不知道,我的心有多高。我懂得爸爸的所谓澹泊,也懂得格莱芬多的所谓勇敢,但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就像很多人一样,理解,却不能谅解。如果人活在世上必须要选择一种方式,那么我不会忘记我是一个斯莱特林。这就是我的选择和坚持。
安多米达后来嫁给了唐克斯,她的养母伤心欲绝,烧掉了安多米达在布莱克族谱上的名字。然而这个可怜的母亲临死的时候都在呼喊这个养女的名字,安多米达却再也没有回来,她真的和魔法一刀两断了。看来她和贝拉特里克斯一样,对布莱克家族已经彻底失望,甚至比贝拉失望地更彻底。安多米达是个充满仁爱的女性,她虽然出身布莱克和斯莱特林,但她反感尔虞我诈的斯莱特林精神,痛恨杀戮和残忍,对弱者有着悲天悯人的爱。安多米达的原型杰西卡·米特福德正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与自己的法西斯家庭决裂,和自己一样有着共同革命志愿的堂弟一起奔往心中的理想世界。说到这里,还要提到安多米达的爱情暗线——小天狼星。
而卢修斯的心只是一片干涸的沙尘,但沙漠风暴也带着摧残生灵的毁灭之力,他的力量注定了要用来破解那些正义之士的造物,如同流沙的吞噬,一次又一次抹杀小天狼星们的建立,以确保他们能投入下一次建立。然而卢修斯的力量使他永远都不可能拥有小天狼星那样的阳光,他只是一株永远不会与绿色结缘的沙树,阳光又有什么意义?当那不明的重物坠到他心上的时候他嘲讽着,但是,生命本就应该是绿色的。 那正人君子渐行渐远了,他也正在被曾经困扰过自己的心结折磨着,不是吗?这让卢修斯感到适意,人性中原本的罪恶是不分正邪的,小天狼星不是也没有逃脱吗?不过他嫉妒小天狼星,不是因为那缕得不到的阳光,而是,连小天狼星心中的邪念都如此纯洁。其实不难看出,小天狼星是爱安多米达的。由于对于乱伦这个词的避讳,这对堂姐弟的爱情转入最深的暗线。而同样担着乱伦之名的卢修斯却无比痛恨小天狼星。他对小天狼星爱情的愤慨,对自己纠结的命运充满了愤怒,卢修斯甚至嫉妒小天狼星连邪念都如此纯洁,可以站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小天狼星对于卢修斯的态度正好可以用他的原话形容:「混蛋!你禽兽不如!」安多米达和小天狼星之间的故事在很多同人文中都有阐述,而他俩的历史原型正好还结了婚。一直觉得,安多米达和小天狼星是最相配的,可惜血缘成了他们最大的阻隔。两个和布莱克一刀两断的人,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多年后,安多米达的丈夫、女儿女婿都相继去世,唯有安多米达只身一人将外孙泰迪抚养长大,如斯结局,令人唏嘘。
4.纳西莎·布莱克·马尔福
【纯白年代】的贝拉特里克斯是一个女战士,安多米达是一个慈善天使,那么三小姐纳西莎则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的性情和气质从她的会客室就能看出来:
纳西莎的小会客室布置得十分雅致,百合型的水晶吊灯为小房间打下浅光做底调,黑底白纹的理石地面本是至尊华贵的表达,而这房间内惟一一抹重色在一大张松软的纯白长毛毯的遮盖下只若隐若显地露出些许,白毯和地板显现着公主式的纯洁高贵,木质墙围是乳白,墙纸是绒黄上洒了黄绿碎花,沙发茶几和座钟也都安分地着着浅色,而只有小件的器物,咖啡壶、杯子、烛台、坐垫,有着张扬而绚丽的颜色,好像女主人在中规中矩的淑女风范之下做了一个俏皮的鬼脸,使她的美丽更加彻底地发挥到极至。纳西莎会客厅的大布局从她九岁起便是如此。纳西莎或许是三姐妹最爱卢修斯的,她简直生来就是为了成为卢修斯的新娘。相对于她的两个姐姐,纳西莎确实幸福得多。她最终嫁给了她的白马王子,然而不幸就在这一刻开始了。纳西莎已经慢慢察觉到卢修斯最爱的女人并不是她,貌合神离的夫妻生活日渐尴尬。家族遗传的血友病让纳西莎不能生育儿子,终于,她对孩子的渴求超越了对丈夫的爱。她找到伏地魔,要求伏地魔用魔法为她诞育一个没有血友病的儿子。伏地魔答应了她,条件是纳西莎也要加入食死徒的阵营(【梅林传奇】中的亚瑟王也是因为母亲不生育而靠魔法孕育而出)。当卢修斯发现他心中仅剩的最后一片纯白——他的妻子也被伏地魔这个混血的巫师烙上了奴隶的标记后,卢修斯最后的心理防线全然崩溃。卢修斯不知道,若干年后,纳西莎为了他们的儿子,居然跪倒在同样是混血而此时的卢修斯连正眼都不会看的斯内普脚下。这就是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什么尊严都可以不要,包括她的丈夫在内。为了一个孩子,纳西莎不惜与卢修斯同归于尽共服毒药。
纳西莎和卢修斯曾经是多么天造地设的一双璧人,是多少后人遐想的爱侣典范。而很多同人文中,尤其是德拉科·马尔福已经上学以后,他们俩夫妻的关系是越来越僵了。卢修斯有了其他的情妇,换了一个又一个。纳西莎对此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已经不怎么往心里去了,她的心里只剩下德拉科。联想到HP7的电影,纳西莎毅然决绝地牵着德拉科的手回家,对甩在身后的卢修斯连等都懒得等一下。一个为了儿子的安危连伏地魔都敢欺骗的女人,早已不是【纯白年代】最初的那个芭比娃娃一样的小公主了。【纯白年代】展示的不是纯白的美好,而是纯白的覆灭。那些曾经美好的事物都随着宿命的悲剧化为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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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卢修斯·马尔福
卢修斯是【纯白年代】的男一号。卢修斯的形象在我心里一直有些苍白,我从来不喜欢他,直到通读【纯白年代】很多遍以后,我仍然不喜欢他。但是,对卢修斯前半生无奈的过往,我也知道他的悲剧正是因为他的生不逢时。卢修斯引以为傲的出身,是寥若晨星的纯血大家族能够独当一面的男性,振兴纯血是他的毕生夙愿。
可以命运总是让人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在伏地魔公爵的诱导下,卢修斯发现自己毕生的理想根本就是一枕黄粱。纯血的道路越来越窄,人口在不断减少。而他们的法力并不见得比混血或麻瓜出身的巫师领先。伏地魔这个混血的巫师,展现出仿佛斯莱特林重生般的力量。这给了卢修斯巨大的震撼。当一个人的毕生信仰被颠覆时,是一个人最难熬的时候。没有多少人会接受这个事实。所以一开始卢修斯恨透了伏地魔的存在,他甚至干出了特别令人震惊的事情——暗杀黑暗公爵。我真是不得不说年轻的卢修斯真是也有血气方刚的时候,伏地魔公开抢他的未婚妻,尽管卢修斯不怎么爱贝拉,但是受到的侮辱可谓是致命的。理想的颠覆,夺妻之恨都让卢修斯痛恨伏地魔。这样的剧情无疑是令读者震惊的,毕竟原著中卢修斯在黑魔王面前一直是道貌岸然的谄媚相。但故事又是那么合情合理。毫无疑问,卢修斯的暗杀失败了,而面对伏地魔的报复,卢修斯既无招架之功,又无还手之力。马尔福与布莱克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让卢修斯疲于应付,他的父亲自杀了,妻子又带着血友病的致命基因。最终,卢修斯纯白的理想崩塌了,他终于有了个健康的孩子,但是代价是他的出身高贵的妻子也向混血的伏地魔俯首称臣了。套用原著里博金博克的一句话:「纯血统越来越不值钱了!」
回想在HP原著中,马尔福一家一贯以纯血为傲。可讽刺的是,卢修斯这个人,却比任何人都清楚纯血已经走不下去了。终有一天,他的后代会和带有麻瓜血统的巫师通婚。连萨拉揸·斯莱特林都预见了这一切,正如千年之后他也有了个混血的继承人一样。所以卢修斯趾高气扬地鄙视麻瓜出身的巫师,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其实事实已经证明,HP的那些所谓纯血家族,根本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么纯净。即使是马尔福,即使是布莱克,他们血液里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麻瓜的血液么?当然不是。最后卢修斯终于看清了这一切,对自己执着但已经不可能实现的理想除了一声叹息,他已经做不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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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永无止境的夜】
作者:mimosa-n年份:不详
主角:卢修斯·马尔福、西弗勒斯·斯内普、汤姆·里德尔
配角: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斯·波特、莱姆斯·卢平
友情龙套:邓布利多、莉莉、虫尾巴、哈利等
性取向:直
篇幅:中篇小说(含序篇、正文篇、番外篇)
原文链接:
评析:
这是答主所见过的HP同人文中最精彩的篇章之一,很多年都无出其右,绝对堪称HP同人文中有绝对代表性的神作。其中对亲世代时期的狮院蛇院的几个典型的性格塑造地入木三分,十分到位。
故事的时间线是在1980年6月4日晚上,也就是德拉科·马尔福出生的前夜和(正如【纯白年代】的结尾处,所以我一直把【永】看做【纯白】的后续)。25岁的卢修斯和20岁的斯内普作为被伏地魔挑选的14名食死徒狩猎者之一,被派往最幽深的峡谷去寻找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怪物「戈耳工」的毒液。在这个可怕的夜晚,卢修斯和斯内普几乎送掉性命,作为狩猎者的他们几乎成了戈耳工的猎物,最后死里逃生的他们终于拿到了毒液,结果却发现他们彻底被伏地魔给耍了。他们只是一个验证纯血和混血巫师能否配合默契的试验品。而他们的这次食死徒的狩猎行动,早已被小天狼星等掠夺者们看了个透彻。在鹿犬的侦查过程中,他们见证了哈利的出生,以及在掠夺者最后的分崩离析前四个人的最后一次令人肝肠寸断的见面。
其中对于这场充满黑暗和恐怖色调的巫师狩猎,悬疑和惊悚层叠而出。作者对这种剧情的拿捏非常到位,半夜里看绝对是一个长篇震撼的恐怖片。作者的文笔非常出色,拿捏人物的心态和制造疑窦丛生的氛围都很老练。【永】所描述的狩猎章节,就像一场宛如史诗的魔法献祭,如果拍成电影,场面将是非常恢宏。
下面就来分析一下【永】中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
1.卢修斯·马尔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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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成功地展现了卢修斯和斯内普之间真实的关系,而不是其他同人文YY的那种斯莱特林好友或者好基友啊傻傻的。卢修斯和斯内普是同僚,但他们仍然是彻彻底底、冰冷沉默的陌路人。
斯莱特林们的交情是根本靠不住的。
斯内普本质上是反抗歧视泥巴种的,而马尔福家就是典型的歧视泥巴种,他们根本道不同。以马尔福家的自命清高,怎么能和混血出身的斯内普真正交好。不过同为食死徒的一伙人,他们好歹是同僚,在一起做事而已。少年时或许斯内普被斯莱特林的黑势力吸引,但他后来完全在反抗斯莱特林的精神。所以斯内普本质上早已脱离斯莱特林势力,但他的特殊卧底身份,让他必须和马尔福等食死徒虚与委蛇。这一点上,【永】表现的相当成功。
25岁的卢修斯·马尔福,还保留着年轻人的热血和放荡不羁,不似他在原著中登场时已经是一个拿着蛇头手杖到处威吓的官僚。【永】中的卢修斯,骄傲地不可一世,虽然屈身在混血的里德尔账下,但是他对于自己的血统仍旧骄傲地到了几乎变态的地步。他的举手投足都尽可能地保持着和他血统相匹配的优雅。比如他很难做到在穿过岩石罅隙的时候,像斯内普那样趴在地上钻过去;或者在检验戈耳工触手的黑色黏液是否有毒性的时候,像斯内普那样割腕放血来检查。血统是卢修斯的骄傲,但也是他的软肋。他内心当然不敢保证他或者自己的孩子是否血管里真的没有一丝一毫麻瓜的血统,这也是他最终放弃使用血统禁药来增强魔力的原因。【永】所表现的卢修斯对血统的纠结,和【纯白】如出一辙。穷途末路的纯血巫师,他已经不可逆转的走进了死胡同。
【永】对于卢修斯法力的描述也是值得称道的,原著中卢修斯的魔法实在是菜的无法匹配他的首席食死徒的身份。而在德拉科出世的那个晚上的狩猎中,卢修斯展现的湖水锐化术、变形术、无声咒等攻击性魔咒的运用,确实令人惊叹。虽然不是让人目瞪口呆的杰出,但也是水平上乘的表现。
原文摘录:
一星灵感,掠过他的脑海。他伸直了臂膀,将杖尖指向整个地下湖,开始缓缓地划圈,嘴里不断重复着锐化的咒语,以他为中心的宽广水域,随之泛出暗红的光芒。他抬起双臂,像是在托升一轮真正的月亮,将一个巨大的红色半月形,高高地提升到空中。 然后,他毅然挥动臂膀,直指盘踞在洞穴穹顶的生物——「攻击!」 所有的愤怒,都在此刻喷涌而出。卢修斯从胸腔里吼出这个字眼,就像对一个梦魇的高声诅咒。 巨大的红色半月形,已经升到了洞穴的最高处,闪着鲜红光芒的边缘,猛然刺进戈耳工的黑色躯体。刹那间,所有触手都剧烈地痉挛着颤抖起来,疾速地抽回环节,缩回那个庞大的躯体。半月形越来越深地刺了进去,粘稠的脓液,开始顺着锋利的边缘淌下。起先只是逐滴下落,很快就汇成了一股股浊流,哗哗流淌。【永】中的卢修斯,他的复杂多面性也表现的很出彩。作为一个HP的一脸讥诮的反面角色,他对于尚未出生的儿子的爱出现在他最深沉的梦魇里。【永】所刻画的父子之情,是从卢修斯·马尔福和詹姆斯·波特两个人身上体现的。这两个完全是反方阵营的人,对儿子的爱表现方式虽然不同,但却是殊途同归。
原文摘录:
死亡重叠成荒谬,荒谬再演化成死亡。他深陷于这出漫长的戏剧无法自拔,目睹着绝望的一幕幕,接二连三地不断上演——蹒跚学步的德拉科,从大理石阶梯上滚落下去,摔断了细幼的颈脖;挥舞着小小的魔杖的德拉科,被魔杖喷出的火焰点燃了衣服,在熊熊的烈焰中燃烧殆尽;骑着飞天扫帚的德拉科,从几百英尺的高空直直地坠落,砰然撞击到地面;施展黑魔法的德拉科,被反弹的咒语射中了胸膛,倒下去之前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与傲罗战斗的德拉科,在五个敌人的夹击之下,被逼到了绝境,面对着逼近的敌人,他冷冷地微笑着,将杖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
德拉科的目光,忽然穿过了那些傲罗的包围圈,直直地落到了他的身上。 他绝望地呼喊着德拉科的名字,徒劳地伸出手,试图抓住倒下的德拉科,却只抓到满手浓稠滚烫的液体。他茫然而迟缓地,摊开了手掌。只见触目惊心的血红,淋漓地映入眼帘 ——「不!不……」
卢修斯从黑暗中骤然惊醒。他冷汗淋漓,粗重地喘息着,支起前身,环顾四周——失去意识之前看到的那个遍布骸骨的地道已经消失,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高而深的钟乳岩洞穴。被岁月冲蚀得苍白而光滑的石笋,高高地悬垂在头顶。一道湍急的瀑布,从几十英尺高的岩石间钻了出来,径直砸落到他身边不到几英尺的地方,汇聚成蜿蜒的地下河,轰鸣着向深处流淌。瀑布飞溅出的水雾打湿了他的长袍,四周弥漫着阴冷的湿气,使黑暗显得愈发粘稠、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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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修斯在狩猎期间,与他的搭档斯内普的互动绝对精彩。一个纯血一个混血,在彼此的猜忌和暗斗中为了生存又不得不勾结在一起,两个人都怨气满满。他们是同僚,但又彼此看不起。早在学生时代,他们就和格兰芬多们作对,但作为同一阵营的斯莱特林,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则更加微妙。那是同僚之间的内部矛盾,甚至比狮院蛇院尖锐的对立还要深入骨髓。
原文摘录:
他们忽然意识到,原来他们一直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从霍格沃茨的学生时代开始。尽管一个是傲慢的级长,一个是孤僻的小鬼,尽管他们从未与对方说过一句完整的话,甚至不曾真正地见上一面。幽深的走廊,华丽的礼堂,阴暗的图书馆,潮湿的地下休息室,他们不断地擦肩而过,匆匆地走向各自的生活。然而,其实他们一直都知道,有那么一个人,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尽管那个人的存在无足重轻,但他一直都在那里,如同一道浅浅的黑影,掠过他们的记忆。
——「我们全都在此邂逅,聚于一处。可是有的彼此没有认出来,有的彼此从不相识。有的人以后一直也不知道今天的相逢,有的人要到后来再次相遇时才明白。」 他们的际遇,与一个诗人曾经写下的慨叹,发生了惊人的契合。
许多年之后,在那场霍格沃茨的魁地奇球赛上,他们再次见到了对方。 那时,他已成为了一个成日拿着镀银的蛇头手杖四处威胁、恐吓的官僚;而他,成为了一个格兰芬多们的黑色梦魇。 他们站在这里,与那永无止境的夜晚之间,整整相隔了十三年的时间。但是他们仍然能够从彼此的身上,找到那夜的影子、气息和痕迹。从那个夜晚降临的所有的昨日,都在此刻归回。 「时间并未消逝,而只是悄然停留在某处,无声地等待。」 曾在那个银白色的梦魇中浮现的谶言,已然变成了现实。
——「告诉你一个秘密,院长先生。」比赛开始前,卢修斯对身旁的魔药课教师低语道,「我是这样教导德拉科的:所谓戈耳工,其实是一种粉红色的河马。」
「闭嘴,马尔福。」西弗勒斯安静地说。 那个名叫德拉科的孩子,正在蔚蓝的晴空中恣意飞行。白金色头发映衬着阳光,灿烂得,如此张扬。
【永无止境的夜】所刻画的卢修斯·马尔福,他的骄傲和热血、勇气和梦魇,都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这个比原著更为复杂多面的角色,更加生动和深入人心。
2.西弗勒斯·斯内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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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永】中对这个20岁的斯内普的刻画,是最为成功的。【永】成文于HP6出版以前,但是其中的预见性值得称道。【永】十分隐晦得暗示了斯内普对莉莉的爱情,尽管是斯内普冰山一角的一个回忆,但也会让读者浮想联翩。HP的同人文尤其是HP7出版以后,斯内普相关的同人文几乎都少不得谈到莉莉,但是别忘了,除了莉莉之外,斯内普的生命里还有很多其他人其他事走过。
【永】中的斯内普,甚至比原著还要阴暗十倍,他的整个生命就像黑漆漆的深夜,没有一丝一毫的光明。20岁的斯内普,对于当时仿佛死神一般的里德尔是很忠诚的,这一点比卢修斯要忠诚得多。卢修斯认为里德尔不是无所不知,在伏地魔眼皮底下玩些猫腻卢修斯也是有胆子去干。斯内普卓绝的魔法能力并没有带给他相应的野心,他对自己的前途要求仅仅是想做黑魔法方面的教师而已。他对伏地魔虽然忠诚,但对于他无休止的摄神取念也怀有一种深深的鄙夷。直到故事的最后,斯内普站在邓布利多面前度过一段僵硬的沉默时,面对邓布利多楔子一样插入他大脑进行扫描的透视目光,他面对这早已习惯的把戏也是一副轻蔑的态度。但我们知道,他的大脑却只向邓布利多一个人敞开了。斯内普离开伏地魔,并非只因为莉莉一件事。从【永】的故事构架看,斯内普对于伏地魔力量的畏惧,以及对他惨无人道的行为也是渐生怨恨。所以在原著视角上,斯内普在得到里德尔不杀莉莉的保证后,仍然不敢对里德尔抱以完全信任,从而导致他选择了邓布利多的保护和帮助去给莉莉做一个双保险。
愿为摘录:
他从黑暗的边缘,回到了这个时代。 他来到了霍格沃茨,站在了他们往昔的最大的敌人——邓不利多的面前。一份申请担任黑魔法防御术教师的表格,摆在老校长的办公桌上。淡黄色的羊皮纸,烫金的边纹,流畅的签名——「Severus Snape」 老校长透过半月形的眼镜,凝视着他。浅蓝色的眼睛,似乎一直穿透他的思想,深入到灵魂深处。这招并不新鲜。他暗自嗤笑,伏地魔早已用过了类似的伎俩。事实上,他认为这两人本质上没有区别,他们身上都有着令他厌恶的东西——自恃为先知的傲慢,俯视众生的姿态。
老校长凝望着他,目光愈发意味深长。他无畏地抬起了苍白的脸庞。乌黑的瞳孔里,映不出任何光芒。
厚重的桃心木挂钟的摆针,长长地,划破沉重的时间。时间的碎片坠落地面刹那,铿锵轰响。 古老的画像们在窃窃私语。镀金的支架上,那只不朽的凤凰发出了宛回的低鸣。
邓不利多开始叹息,深而长地叹息。他站了起来,隔着办公桌,朝那个黑发的年轻人伸出了手:「欢迎你加入,西弗勒斯。」
那个年轻人,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对方伸来的手,环抱着手肘,纹丝不动。
——「我的荣幸。」 他轻声说道
【永】中的斯内普,最为出彩的刻画自然是对他魔法能力的展现。而作者高超的预见性也令人惊叹。斯内普连飞天扫帚的控制都把握不好,但是他用悬浮咒十分出色的操控了自己的飞行技术。这一点最终在HP7出版时得到了验证。包括斯内普对摄神取念和大脑封闭术的精通,也在狩猎中得到了最好的诠释。在武力无法征服戈耳工的时候,斯内普创造的精神魔咒充分展现了他对于摄神取念的精通。作者对于这些原著细节的深刻解读,令人拍案叫绝。包括卢修斯在魔法古书中查找戈耳工的资料时,书本爆发出的尖叫让人一下子联想到HP1电影中哈利在禁书区翻开的那本会惨叫的书。
而斯内普能力的刻画,并非把他推向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度。20岁的他,还多少带着青春期的气息,他对卢修斯话里带刀的讥讽,无不把他刻薄的本性展现地入木三分。在他的身上,仍旧可以看见原著中那个令人讨厌的、孤僻的、蝙蝠似的斯莱特林小鬼头的影子。
原文摘录:
西弗勒斯低垂着头,似在聆听,又似在冥想。长长的黑发,垂到了他的眼睑上,投下细碎的阴影。他并不知道那古老诗歌的确切含义,然而,他又是如此清晰地从那些浅唱低吟的字句间,听到了那些留在霍格沃茨中的远去的时光,听到了那些孤独地穿梭在书架间的时光,听到了那些流逝过斯莱特林地下公共休息室的时光,听到了那些氤氲在煎熬的草药蒸汽中的时光,听到了那些如星宿般闪耀在清冷的观星台之上的时光。那些时光,犹如眼前的银色溪水,潺潺地流入尽头。他却被留在了这里,在时光的彼岸,无望地等待,等待着杳不可知的未来。 卢修斯踉跄着,爬了起来。他的视线,越过身旁的水墙,目睹了那一幕令他震慑的场景——宽广的湖面上,交织的光网间,无数黑色的触手,像密集的墓碑,树立在洞穴之中。西弗勒斯就在这密密麻麻的墓碑丛中,穿梭着飞行。他仿佛是漂浮在透明的水中,忽上忽下地飘移,时而上升,时而低飞着掠过湖面,躲闪一条又一条袭来的触手。宽大的黑袍在他的身后猎猎飞扬,犹如一面旗帜,镌刻着黑夜的图腾。
那家伙再次在自己身上使用了飘浮咒,并辅以飞行咒,用魔杖控制方向。卢修斯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飞行方式,不倚靠任何飞行工具,只用一个简单的咒语,就能自由地上升、坠落,再骤然煞住,脚尖在湖面点开一圈涟漪,悄无声息地飞离。
——简直就像将飞天扫帚驾驭得炉火纯青的魁地奇球员。事实上,他甚至不似在飞行,而是在飘移,如同一根没有重量的黑色羽毛。为何那家伙从未在学生时代展现出如此的飞行技巧?为何他能够出色地使用飞行咒,却不能驾驭一把普通的飞天扫帚?
然而就是这样的两个人,最终是14个食死徒唯二在狩猎中生还的人。斯内普在狩猎中表现出的勇气,甚至超越了当年独自狩猎戈耳工的汤姆·里德尔。这场实验的结果令伏地魔也为之惊叹,但是他们最终也没能逃出伏地魔罗织的密网的狩捕,他们仍然是伏地魔的掌上玩偶。
他们根本不是汤姆·里德尔的对手,我想这是斯内普最终在狩猎中死里逃生后得出来的最终结论。
3.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斯·波特、莱姆斯·卢平、彼得·佩迪鲁
【永】的序章和两篇番外,对于亲世代掠食四人组的刻画,是答主所见的亲世代相关同人中少见的精彩和感动。对这四人性格和气质的展现极为精准,毫无OOC痕迹。那些友情、爱情、兄弟情以及父子深情都随着那些碎裂的时光生动地重现在读者眼前。
同年20岁的小天狼星,作为凤凰社的成员+傲罗,借助自己的阿尼马吉变形和隐形衣,在跟踪卢修斯·马尔福在博金博克商店的黑魔法交易中获悉了他们狩猎戈耳工的秘密,聪明如他,也发现了卢修斯想偷偷搞到戈耳工毒液增强马尔福家族的魔法能力的事情。期间,小天狼星获悉了斯内普死于狩猎中的事情(当时除了伏地魔,当真所有人包括卢修斯都以为斯内普死了)。正当小天狼星想更进一步探听虚实的时候,詹姆斯意外幻影移形地出现搅乱了计划。傻萌傻萌的詹姆斯告诉小天狼星,他的儿子就要出生了(此时是1980年7月30日夜里)。小天狼星带着即将做父亲的詹姆斯幻影移形到莉莉的产房外面,在静等了几小时后,魔法世界一个新纪元开启了。在等待的时候,一个即将成为父亲,一个即将成为教父,他们激动心情的描绘令人感慨万千。哈利的名字是小天狼星取的,当他抱起哈利的时候,我瞬间有一种「回首看来皆是命」的感慨。小天狼星对波特父子的爱,早在生命伊始,就看到最终的华章。
原文摘录:
「你好,哈利。」小天狼星盯着那团粉红色肉球的皱巴巴的小脸,半是认真半是玩笑地说。 那一刻,新生婴儿紧闭的眼睛,竟然缓缓睁开了。那是一双翠绿色的眼眸,仿佛两块精心雕琢的绿宝石,纯净得不带任何杂质。小天狼星始终没有弄清,接下来发生的一切,究竟是错觉还是现实——他居然看到婴儿向他眨了眨眼睛,露出了一个微笑,一个洋溢着幸福、依赖、还有真挚的信任的微笑。 一个蕴含了整个世界的微笑。
那个微笑,犹如一个梦境,转瞬即逝。小天狼星怀疑,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一个出生不到两小时的婴儿,眼睛还看不到东西,更不可能知道喜怒哀乐,怎么会对他露出笑容? 他洒脱地甩了甩黑发,打算把这件听起来荒谬十足的事情抛到脑后。
然而,许多年后,当光阴被阿兹卡班的铁窗切割得无比漫长,当时间在摄魂怪阴冷的枯爪间凝滞不动的时候,他仍然会想起那个微笑,想起那个微笑中流淌的幸福、依赖与信任,想起那个微笑中的无限的世界 「光明与希望永不褪色,即使是一个婴孩的笑容,也能蕴含整个世界。」
邓布利多苍老的声音,响彻他的生命,振聋发聩。
十三年后,在通往尖叫棚屋的地道里,他转过身,迟疑地对那个酷似詹姆斯的孩子说:「要是你想要一个……一个不同的家……」
然后,他再次看到了同样的微笑。不是错觉,也不是梦境,真实的喜悦、依赖和信任,在那孩子的翠绿色眼睛中明亮地闪耀。
天狼星历经磨难的苍白、瘦削的脸上,头一次露出了真正的笑容。
——「你好,哈利。」 那是他作为教父给予哈利的第一份祝福。
那也是哈利给予他的,贯穿了整个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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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在HP3的尖叫棚屋里,与哈利13年未曾见面的小天狼星为何仍旧如此深爱着他,在哈利生命伊始,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小天狼星的整个人生都献给了波特父子,他是如此的爱他们,他为他们而生,终将也为他们而死。
同年20岁的詹姆斯·波特,他那绚烂的宛如阳光的性格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他甚至比小天狼星还要烂漫纯情,笑对人生的每一个过场。他对哈利的爱,对掠夺者们的爱,就像那个夏天流淌的阳光,深入到读者的灵魂。尤其是刚刚做父亲的喜悦,作者把这个年轻的、正值花样年华的大男孩的骄傲和幸福极为深刻地表现了出来,以及那穿越时空的父爱。
小天狼星并不言语,只是趴到了沙发靠背上,伸出食指,戳了戳詹姆斯怀里的小肉球的脸蛋。小家伙也不哭,只是睁着一双翠绿的眼睛,滴溜溜地盯着他,那表情几乎是好奇的、充满探询的。「如果食死徒用哈利的生命来威胁你,你会怎么办?」他低声问。
他注意到,抱着婴儿的那只手变得僵直,指端略微用力,攥住了襁褓,指关节泛出青白色。
「开玩笑,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门儿都没有。」年轻父亲的声音冷硬了不少。只有在这种时候,他才像傲罗司最优秀的成员——潜台词是,他平时实在不怎么像样。
同年20岁的莱姆斯·卢平,在【永】中一如既往地温和哀婉。他的心仿佛能盛下整个欧洲。他对掠夺者的爱就像融化的黑巧克力,甜中带苦。以莱姆斯的身体状况,或许他本来应该是掠夺者们最早离开人世的。可是最后,那些人、那些爱,把他丢了。
然后那一天到来了。魔法世界的解放,仅仅以三个人的生命和一个人的未来作为代价。璀璨的焰火在天空中肆无忌惮地绽放,我们自由了,胜利了,狂欢吧。 得知消息的时刻,他平静得不可思议。 十四年后,小天狼星无声地消失在门后,暗红色帷帐翻卷、飞舞。他用尽气力,把那孩子从门边拖开。那双翠绿色的眼睛里,他记得,全是愤怒和绝望,没有泪水。 愤怒吧,绝望吧,孩子,连我的份一起。因为我注定会像十四年前那般平静,平静得不可思议。 这一回他错了。 回到格里莫广场十二号,他开始有条不紊地收拾小天狼星的遗物,按照字母排序,分门别类装进箱子,贴上纸条。一切都井然有序。除了小天狼星的衣柜深处藏着的那个东西。——那个罗马尼亚黑球。被施了永久性魔法,只能固定在一种形态上。 于是,二十岁的他,永远都穿着白色的T恤衫,紧紧地搂住小天狼星和彼得的脑袋,把头靠在詹姆斯的胸前,詹姆斯抬起一只手,缓缓抚着他的后脑勺。漫长的十四年间,他们始终如此,维持着同样的姿势,相互拥抱。
最终的盛夏,却没有终结。
下一刻,莱姆斯·卢平跪在衣柜前,把脸深深地埋进了那些残破的长袍。
莱姆斯最悲伤的,莫过于1981年那段彼此失去信任的灰色时光。但是他不说话,他受多大的罪都没有吭出一声。
盛夏的阳光褪色成了浅黄,小巷的石墙逐渐变得干燥、冷涩。Carole Bouquet永不会衰老的面容,在残破的海报上一点点地模糊了。老式唱机还是咿呀呀地转,一圈,又一圈,就像时间的细纹,画下一道道音轨。但他知道,音轨永远不会返回。他的时间只是一张黑胶唱碟,没有第二张。之后大家都有一些忙碌的借口,跟踪任务,查封违禁物品,甚至是小规模的战斗,匆匆地在魔法部或是凤凰社的会议上打个照面,点点头,然后又各自散去。他见过西里斯几面,见到彼得的次数更多一些,却再也没碰到詹姆斯。谁晓得?他问起詹姆斯的下落,西里斯却含糊其辞,目光闪烁,黑色的眼睛里,写着一种陌生的东西。怀疑。
于是他只能一如既往地微笑,转身离去。
那一刻,真的好悲伤。
莱姆斯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插到鹿犬之间,但他们仍旧是莱姆斯最爱的人。泉下热闹,朋友们在等他最终的回归。莱姆斯人生的最后谢幕,恐怕也是和尼克·勒梅一样,累了一天,终于可以休息了。他终于可以回到他最幸福的那段时光,那段有青春、有声色、有冒险、有爱情的时代。
五、【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通信集】
作者:M'lah Sihfay翻译: @Cetacean (深表感谢)
年份:不详
主角:阿不思·邓布利多、盖勒特·格林德沃
配角:汤姆·里德尔、哈利·波特(均属友情客串)
性取向:官配耽美向
篇幅:中篇小说
原文链接:【HP同人转载】【格林德沃与邓布利多通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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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答主是怀着十分惨痛的心情来写这篇读后感的。著名的【通信集】,对每一个哈迷读者来说,都像五脏六肺被撕裂一般痛彻骨髓。虽然是HP的同人小说,但它的魅力已经凌驾于原著之上很多。
关于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之间那些骇人听闻的真相、那些带入坟墓的秘密、那些不堪入目的过去、那些化为泡沫的爱情,都随着纽蒙迦德高塔和霍格沃茨的校长办公室之间来回传递的35张羊皮纸血淋淋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阅毕的感受,简直恨不得把自己的指甲插进纽蒙迦德监狱的石墙缝里,无声的惨叫发自肺腑、压抑的沉默震耳欲聋。这两人之间的故事,是把HP的爱的终极主题诠释地最惨烈的,没有之一。
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
骄傲的宛如地狱的王子一般的格林德沃,在他人生面临终点最后的时刻,傲娇的自尊终于像烂泥一样倒了下来,他终于不顾一切地向冥冥之中的旧情人伸出双手,乞求爱人的接纳。
盖勒特·格林德沃终于承认,自己是彻头彻尾的邓布利多的人。
有些话,一拖就是一个世纪。为了这一个简单的答案,一个昔日多情的少年,在孤绝的一生一点点磨碎了自己的心,那些粘稠的血簌簌而下,开满了悲伤的玫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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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从那些字字见血的信件中,看看那些被时光埋葬的、不为人所知的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之间的故事。
1.第一封信:
在1945年决斗后整整过了7年,格林德沃终于给邓布利多写了第一封信。开头的称呼是「邓布利多」这个姓氏,显然是要与对方的心灵拉开距离。整封信措辞愉快,仿佛盖勒特并不是坐牢而是度假,饶有兴趣地介绍自己的监狱构造,像谈天一样问候老友。
其实在我看,格林德沃这充满试探的第一封信的满篇废话只是表达一个意思:我想你,你呢?悲剧的苗头这时就已经显现出来。
2.第二封信:
将近两个月后阿不思回信了,开头是「亲爱的盖勒特」(他们上次交流的时候还是在1945你死我活的决斗中呢)。他给旧情人寄书,谈起自己平静的教学生活,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阿不思良好的修养。
不过,官话满满的感觉,阿不思在小心地拿捏自己与格林德沃的距离。
3.第三封信:
跟阿不思联系上后,格林德沃开始飞快地进行自己默默地报复的第一步:谎称自己记忆力衰退,让阿不思帮他回忆他们昔日的情色镜头(都是GG欺负AD的),提醒阿不思曾经变黑魔法。字里行间都透露出满满的恶意,每一个词都充满了刻毒的嘲讽。
如此充满挑衅的信件其实已经暴露了盖勒特的内心,放不下那些的其实是他。
4.第四封信:
阿不思的回信轻描淡写地略过了他们的疯狂两月间。那是他一生的伤痛,但是斟字酌句中没有显露出任何对格林德沃的指责,再度表现了阿不思良好的修养。同时又给格林德沃送麻瓜的文学作品。
我已经有了诸葛亮舌战王朗的既视感。
5.第五封信:
在距上封信长达8个月杳无音信后,开始有些担心格林德沃情绪的阿不思用包含深情的语气回忆了格林德沃当年的魅力,并以其诚恳的态度表示欢迎格林德沃与他通信往来。其措辞之诚恳,能融化任何坚冰。
「诸葛丞相」加油!
6.第六封信:
「王朗」终于盼来了阿不思的来信,看到阿不思如此恳切的言辞,我能想象出在监狱中的格林德沃得意地把他俊俏的下巴扬地高高的,于是继续他的「报复」。他终于使用「阿不思」这个称呼,傲慢地提起了他在监狱中所受到的虐待,不难感觉到他要是早提的话,阿不思肯定会帮他免于这些伤害,但格林德沃的骄傲不允许他向邓布利多寻求保护。同时格林德沃又别有用心地用华丽的辞藻描述了阿不思这个救世英雄当年是怎么在GG这个魔王一代的身下呻吟的情景……这封信的收件人换成别人准会气的立刻把信摔了!
我从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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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封信:
阿不思无疑是善良的,他再恨格林德沃,也不会漠视他在监狱里受到虐待。显然格林德沃又一次打动了他。同时阿不思看到格林德沃一直别有用心地提起他们的疯狂两月间的燃情时光,心中也犹疑起来。但阿不思显然是伤口太深,不敢相信格林德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刹那温情。他的回信称呼是「亲爱的盖勒特」,显然那段蜜月对阿不思来说更是刻骨铭心,这一瞬间,不难想象阿不思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浪漫的时光。
阿不思有着和女人一样细腻的心思,他的心真的和大海一样。
8.第八封信:
格林德沃用十分傲娇的语气回了信,对邓布利多对于自己被虐待而义愤填膺的态度表示讥讽,「好心」提醒对方正是阿不思本人把他限于这个境地的。同时十分恶毒地嘲讽阿不思的「正义感」,同时再次提醒他这个世人眼里的救世英雄曾经在自己这个最坏的黑巫师的身下获得欢愉。同时用轻薄的口吻质问阿不思是否因为自己是上世纪最邪恶的黑巫师的情人而感到羞耻。
其实这个时候我们不难看出盖勒特的怨气很大(他真正抱怨的是他和阿不思究竟怎么会走到这步田地),但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到他的骄傲和爱情在互相角力。其实此时的格林德沃,已经成为阶下囚,在他自己看必然是没资格向救世英雄倾吐爱情的鲜花了。但他的骄傲让他不能这么窝囊下去,他要阿不思恨他,哪怕恨之入骨也好,只要别忘了他。
9.第九封信:
除了关于至尊魔杖的官话以外,阿不思终于承认自己耻于曾和格林德沃混迹在一起。并不是因为格林德沃成为黑魔王一代,而是他如此负心(说白了就是渣!)在阿不思最需要安慰的时刻落荒而逃。这是阿不思最大的伤痛,更是两人之间都不愿去触碰的痛处。提起这个伤心事,阿不思甚至一夜未眠。
阿不思对格林德沃一片真情,格林德沃却杀了他的妹妹(或者是害的阿不思自己误杀了妹妹)还抛下阿不思逃离现场,这个情感鸿沟是两人至死都无法逾越的。这也是邓布利多最终决定愿与君绝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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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封信:
在赌气了将近三年半、格林德沃未回信的情况下(GG你到底是有多傲娇),阿不思终于担心起来,开始以报告自己升职当校长为借口写信请求宽恕。但他再未提起至尊魔杖和阿利安娜的事情。看来阿不思也意识到,这件事不光对于他,对于格林德沃也一样如鲠在喉很多年。可是格林德沃拒绝面对这件事,不置一词的态度也让阿不思惴惴不安。
可怜的阿不思,他还在努力想恢复和格林德沃的通信关系,恢复他们的友情。
11.第十一封信:
格林德沃终于回信了,他得意洋洋外加瀑布泄洪一般地对可怜的阿不思破口大骂,各种格林德沃式的污言秽语充满了整个信件。不难看出格林德沃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侮辱他的旧情人,越折磨对方他就越高兴。同时把阿利安娜的事情一股脑儿地推出去声称与自己无关(完全泄愤式),责骂邓布利多是把自己坑苦了,指责邓布利多才是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同时仿佛要对方吃醋一般提起了自己和伏地魔密切的笔友关系,字字如刀地往阿不思心口上戳。
盖勒特为何这样以折磨对方为乐?他仍就像最初一样喜欢控制对方,哪怕自己身陷囹圄,也要维护自己的骄傲和作为一个抖S的尊严……
12.第十二封信:
阿不思回信了,也不说「亲爱的」了,显然他再次被戳伤了。全世界除了格林德沃,恐怕再没有一个人敢在阿不思面前如此猖狂,阿不思都默默地忍受了。他无疑是很难过的,但他仍旧像包容一个得了狂躁症的孩童的母亲一样包容了格林德沃。他同时也担心起格林德沃和伏地魔又开始了往来,既为了天下苍生,也为了盖勒特,他必须排除激动的情绪,小心地甄别警惕任何来自伏地魔的信息。
需要阿不思照顾的孩子真多,而格林德沃真是里面最不听话的孩子。
13.第十三封信:
格林德沃又开始用「邓布利多」来作为信件的开头,顺便用十分骄傲的语气把伏地魔也讥讽了一番,说伏地魔是个怕死鬼。还用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说自己不恨阿不思。
格林德沃的纯洁天真也跃然纸上。
14.第十四封信:
阿不思回信了,他的态度依然很温和,同时建议盖勒特别再和伏地魔联络,阿不思提起了他对伏地魔的担忧。即便这种情况下,两人依旧「国共合作、一致抗日」。
这两人都是很有大局观的。
15.第十五封信:
在时间的淘洗中,格林德沃也在慢慢改变,他终于不再像一个被关进笼子的暴躁的孩子了,在阿不思送给他的麻瓜文学中,他也开始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人生的真义。盖勒特的这封信同时也鼓励了阿不思对抗伏地魔。
也许这样的转变是阿不思最感到安慰的吧。
16.第十六封信:
阿不思的回信提到了伏地魔越来越危险了,而阿不思同时也在帮助格林德沃在麻瓜文学的探索中去爱这个世界,让他,慢慢地转变。局势越来越严峻,但两人之间的坚冰却已经在慢慢溶解。
各种再教育有木有!邓布利多你是国民干爹啊!!
17.第十七封信:
这是整篇通信集最浪漫的一个篇章,简直美得令人窒息。格林德沃真的很有文学天赋,他的笔触犹如流淌在高锥克山谷草叶上的阳光,又像麻瓜的水车翻越而下的叮咚泉水,极为浪漫地回忆了他和阿不思在青葱年华的第一次性爱经历。在那个洒满阳光的溪水之畔,那个只属于他俩的幽谷深处,两个仿佛坠落凡间的光明与黑暗的天使和魔鬼在爱情女神凝和的俯视下,忘我地结合在一起。
连我们这些读者都瞬间坠落在那绝代的芳华中,不难想象作为当事人的阿不思,看到这些令人心醉的情话,也会激动地颤抖起来。然而格林德沃的意思却很明显,他想强迫阿不思说他爱自己,至少曾经是爱过的。他唯恐阿不思不肯回信,还特意要求听关于伏地魔的新闻。
其实,盖勒特的这封洒满阳光的信上虽然不怀好意,但却暴露了一点,格林德沃对于那段时光,也是格外珍视,这一点并不亚于阿不思。格林德沃对那些将近百年前的细节记得一清二楚,他是真的把这些都封存在自己的记忆里的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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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封信:
阿不思回信了,毫无疑问他在回避这些也曾令他欲仙欲死的瞬间。为了自己的尊严,他暗示自己当年是受了格林德沃的欺骗(其实阿不思自己也是自欺欺人而已)才意乱情迷,而他不承认自己说过任何刹那感动的话。
我真是被这两个傲娇的互虐式爱情虐飞了……
19.第十九封信:
盖勒特很简短的回信了:
我想了想你那时好像说的是你爱我。我能想象格林德沃在写这封信的时候,他那仿佛深邃的海底一样的美丽眼睛饱含着令人心碎的泪水。反之,阿不思不也是一样么?
20.第二十封信:
阿不思没有再回信。
过了足足八年,格林德沃终于坐不住了。他终于服软了,借着聊伏地魔的话题他又开始给邓布利多写信。甚至没话找话的聊起托尔金的【指环王】。
盖勒特其实想说:别不理我,求求你。
21.第二十一封信:
阿不思仍然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声称自己年轻时说过的话是一时冲动或者当年的爱情只是刹那感动算不得数。他想骗格林德沃,或者也想骗自己相信这话。
但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我们拭目以待。
22.第二十二封信:
盖勒特在这封来信中告诉阿不思自己的一个老朋友去世了,他也认识到自己和阿不思越来越老了,已经到了风烛残年夕阳西下的时候了。格林德沃却仍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噘着嘴,但他明显比早年要沉静温情了许多。
23.第二十三封信:
没有收到回信的格林德沃又来信了,他也知道阿不思正忙于对付伏地魔,他也很关心这件事情。同时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盖勒特似乎在伏地魔身上看到了自己,慢慢意识到他给世界曾经带来了怎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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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封信:
在高锥克谷那一夜之后过了四个月,身心俱疲的阿不思终于回信了。仿佛在看见满目疮痍的真相后,阿不思终于想起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他那一笔可怜的财富。就像穷途末路的赌徒发现了一笔多年未动的意外存款一般。阿不思抓住了他,同时大倒苦水。经历这一切后,格林德沃仍旧亘古不变的成为阿不思的倾诉对象,阿不思总把别人的不幸归罪于自己的过失。你真的好累……
25.第二十五封信:
格林德沃是属于即便被人把脑袋按进水里也一样嘴硬的人。经过十年的焦灼和担忧,他张口说的可不是什么暖心话。我忏不忏悔关你什么事!把你搞得N年都没时间写一封信的伏地魔连一个婴儿都能打败,你这没用的笨蛋!
格林德沃有点像【飘】里的瑞特·巴特勒,总是要用讥讽和令人厌恶的嘴脸把自己真正好的一面掩盖起来,让人心疼。
26.第二十六封信:
邓布利多的回信中又把一切罪责往自己身上揽。好像伏地魔的存在是他的错一般。阿不思还是太善良了。他甚至提起在疯狂两月间就是因为自己暂时把自己的责任抛到了一边,才和格林德沃铸成了大错。
27.第二十七封信:
这是格林德沃写的最惊悚的一封信,他终于在这时展现自己心中的最真实的想法(居然和答主惊人的一致)。阿不思是一个笨蛋不假,(格林德沃的措辞是:你这个卑劣的婊子!)以他的能力他早该征服世界了。格林德沃似乎觉得自己没有征服世界,那么阿不思至少可以做到,可阿不思偏偏这么不争气,为一些不值得的人自怨自艾,浪费了自己的才能。这应该是格林德沃情绪的一次总爆发,就像他觉得为了区区一个阿利安娜的死,阿不思就背叛他们的理想太荒谬了。
格林德沃又一次破口大骂,又开始故伎重演,引用昔日的情色镜头同时明白地告诉阿不思自己是最了解他的人。简直就是疯狂的鼓噪:「上啊!阿不思!杀了那个叫伏地魔的疯小子!你生来就是干大事的!!你要是不这么干,就永远别来找我了!!!!你这个大混蛋!!!」
28.第二十八封信:
阿不思第一次用「格林德沃」称呼对方,对格林德沃这种本性难移的激烈言行,他已经身心俱疲。其实到了这个时候,阿不思似乎觉得自己对格林德沃已经彻底失望。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看来所谓的忏悔都是假象,格林德沃骨子里的劣根性已经不可救药。好吧,我和你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们温情脉脉的昔日已经被你彻底葬送了。你就烂在那个鬼地方吧,我也不想再见到你!
这应该是阿不思最绝情的一次,他的心恐怕是凉透了。甚至他已经不关心格林德沃话里有话的质问关于那场决斗他是怎么赢的这种爆料了。
你启唇似又要咏遍上邪 , 说的却是我愿与君绝!
这是真的么?阿不思真的要放弃他的GG了么?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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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二十九封信:
格林德沃最短的一封信,英语混杂着德语的各种「去你妈的」——
30.第三十封信:
8年后,格林德沃又来了一封信。很短,但是给我的伤痛仅仅次于格林德沃最后一封信了。格林德沃开始道歉并哀求阿不思给他回信。最令我伤心的一处地方是GG在最后的签名前用了「孤独的」这个词,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用过的。
格林德沃的骄傲终于撑不下去了,他在枯等遥遥无期阿不思的来信中彷徨下去,他终于像一只被遗弃的流浪狗一样挠着阿不思的办公室的门……阿不思,求求你,别不理我……求求你……唉,一个「Lonely",戳中了我的泪点,我真没想到,我会为格林德沃掉泪。恐怕是石头人,也会心软了吧,这个时候,我终于觉得阿不思你真的太残忍。你真的不再爱那个金色大鸟一样的少年了么?你就见见他,不好么?
31.第三十一封信:
足足过了六年,奇迹发生了。这封信给我的震撼极大,我真能感觉到格林德沃在读信的当晚泪流满面。
这是一封只能用格林德沃的一滴血启封的信,而这个血咒是在阿不思和格林德沃的第一次性爱时阿不思教给对方的。
信里的内容触目惊心,都是那些只有邓布利多自己一个人才能知道的秘密。
哈利和伏地魔的预言,伏地魔的魂器,哈利是魂器之一,不得不面临必死的结局…………这一切的一切带给阿不思的伤痛已经让他歇斯底里。没有人知道,没有一个人知道!!连阿不思的最后的心腹斯内普都懵然不知。阿不思一个人坚守在这个可怕的阵地上,是的,他已经坚持不下去了!他能告诉谁呢?谁能让他信任呢?有谁?有谁?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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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
只有你能完全理解我的话。我所有的讽刺。只有你,老朋友,在我们经历过所有的那些、彼此深深地伤害过之后。 我触摸的每件东西,我爱过的每一个人,都终逝于尘埃。 你曾说,纽蒙迦德和我都无法摧毁你。或许的确没有。但是,盖勒特,汤姆和哈利已经摧毁了我。最终你依旧比我更坚强,我想。 我说过我不会再给你写信。我接受你的道歉,当然,很多年前就接受了。但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只能乞求你容忍我…… 但我从没恨过你。我从没诅咒过任何灾难降临到你身上。因此无论你是清醒、入睡、用餐、呼吸时,我从未想将你投入永远燃烧着凤凰之火的熔狱,那是伏地魔应该去的地方——不,汤姆·里德尔,他的真名是这个,其余都是伪装——我想将这个把哈利的命运束缚住的人投进去
………………
终于,阿不思还是选择了格林德沃做他最后的倾听者,尽管他上封信已经过去十多年,他已经和格林德沃一刀两断。但是在接近命运终点的时候,他的知己仍旧是格林德沃,没有其他。
是的,在发生这么多事情,发生了这一切的一切之后,他依然爱他,尽管阿不思早已痛的麻木,但他依然还那么爱格林德沃,格林德沃仍旧是他最信任的朋友、知己和爱人。
此时此刻,一切语言都是苍白的……
32.第三十二封信:
一封无比伤感的回信,估计每一个看到这里的哈迷心都要碎了。此时的格林德沃非常伤感,于他来说,阿不思难道不也是他最后的、唯一的倾听者么?格林德沃在纽蒙迦德待了50年,他那鲜花一样的生命已经凋零的不成样子。他再也没有力气嘲讽他的旧情人,他甚至悲凉起阿不思这孤绝的一生都没有结婚、生子,直到最后也只能握着至尊魔杖死去,空留下一段凤凰的挽歌和一包糖果而已。
原文摘录:
我们属于一个世纪之前的那架为水车供水的溪流,而不应该在世界之巅的高塔上逐渐腐烂。我们属于最初,彼时我们的才华尚未被责任拘束,我们的美丽尚未被岁月摧残。在那些通信将我们毁掉之前。 我不再想你了,不再回忆那些过去的时光。我太累了,不愿再想任何事,真的。就让这四十年的交往路过我的囚室。将话留在门外。格林德沃终于告诉阿不思:那场决斗,是我让你赢的。
是的,他放水了。
原文摘录:
你和我——我们爱上了比自己更好的人,却把一切都搞砸了。我让你赢得了那场决斗,因为我想你可以拯救我,你这个背叛我的杂种,你回报我的就是让我独自腐烂。往事如烟,事情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一切都来不及了。
33.第三十三封信:
邓布利多的最后一封信,简短的让人心碎。他已经没时间了,他要死了,但他还是在最后的片刻空闲通知他的爱人,伏地魔要去袭击盖勒特。令人揪心的是,其实格林德沃只要大大方方告诉伏地魔他想知道的东西,那么格林德沃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毕竟他和伏地魔无仇无怨,又是一个阵线很多年。但是阿不思似乎完全确信,格林德沃会死的。显然,虽然还没得到格林德沃最正式的亲口承认,他已经感觉到了格林德沃对他的爱,以及愿意为他牺牲的信念。是的,阿不思已经知道,格林德沃已经是他的人,他知道他的爱人会怎么做。
我曾经想,既然预见了这个可怕的事情,阿不思为什么不想办法救救格林德沃呢?
现在看,一来他是没时间了,而来他显然已经明白,自己死了,他的盖勒特同样不会独活。同样是黑魔王,格林德沃绝不是里德尔那种怕死鬼。这是一种超乎寻常的信任,那种凌驾于生命之上的信任。就像詹姆斯·波特信任小天狼星一样,格林德沃一样也是阿不思最忠心的保密人。这种信任和爱,已经超越了生死。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而已。这种真正的理解和勇敢,以及爱,才是格林德沃最感到安慰的东西。
永别了——
这是阿不思留给盖勒特最后一句话。
34.第三十四封信:
整部通信集最疯狂、最虐心、最最撕心裂肺的一封——格林德沃的告白信来了。
格林德沃为邓布利多能理解自己愿意为他殉情而死而高兴,他激动地说自己终于有机会为他所爱的人做点好事了。不难看出,格林德沃盼着死已经很久了,这一刻就快来了,他就要和他的心上人见面了。他开心地泪流满面,癫狂的无以复加。他怕什么呢?伏地魔的摄神取念?格林德沃宛如铜墙铁壁的大脑封闭术还是阿不思亲自教的。
在人生几近终点的时候,格林德沃的自尊如烂泥一样倒了下来。他什么都承认了,他确实真心实意忏悔,他终于觉得阿不思是对的。然而在这时刻,他连阿不思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搞不清,他却依然要为阿不思去死。
五十年,阿不思,五十年[难以辨认的潦草字迹]如果没有你,我想象不到自己如何忍受这一切。 我在这个房间呆了五十年,我会在这个房间永远呆下去,我破损的手指在门前的铭牌上抓得生疼—— 当然,你一直知道这个。我的忏悔、我对自己的恨意、对我所做一切的恨意。正如你知道我会为了你关于它那愚蠢的计划而死。正如你知道我会在你想让我回信时回信。正如你知道我爱你,自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我爱你,自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 ……
这一刻来得太迟了,盖勒特,太晚了!!!!
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别把我抛在这里!
35.第三十五封信:
1997年8月21日 信件退回。收信人,阿不思·珀西瓦尔·伍尔弗里克·布赖恩·邓布利多,已故。 致以哀悼, 邮政办公室 魔法部最终,阿不思把他抛在那里了。
阿不思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痛苦折磨后,永远地解脱了。
半年后,随着纽蒙迦德的那道绿光,盖勒特·格林德沃随阿不思而去。
一切都结束了。
转身并肩去,悠然人世间。
阿不思和盖勒特,最终成为巧克力蛙卡片的正反面。
邓布利多终于以这样令人唏嘘的方式,嫁给了他一生一世唯一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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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浮生不思量】
作者:李升平年份:【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出版前
主角:芙蓉·德拉库尔
配角:韦斯莱一家、铁三角、马尔福一家、洛夫古德父女等
性取向:直
篇幅:中篇小说
原文链接:
说到王家卫风格的【哈利波特】让我想起了十几年看的李升平姐姐为【哈利波特】所写的一系列同人小说。升平姐姐的文章颇有文艺电影的色调,其中以芙蓉·德拉库尔的盛衰沉浮史为主线的中篇小说【浮生不思量】就非常有王家卫的风格, 我甚至怀疑【浮生不思量】的情节穿插手法就是致敬王家卫的 。
这是我所越看过的哈利波特同人小说中非常经典的篇章,它完稿于【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英文版出版之前,时间线则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结局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剧情的头半段。这段期间的故事包括卢修斯·马尔福因神秘事务司失手进入监狱,他的妻儿开始陷入舆论风口;亚瑟·韦斯莱接受了哈利·波特的提醒搜查马尔福家;德拉科·马尔福开始通过贝拉特里克斯学习大脑封闭术;芙蓉·德拉库尔和比尔·韦斯莱正在交往;德拉科·马尔福往霍格沃茨倒腾消失柜;布雷司·沙比尼的母亲第七次嫁人等等。
在哈利波特同人圈中,最受赞誉的就是对原著严丝合缝、同时又能嫁接出新枝的衍生小说。 李升平在这一点上虽不能说尽善尽美,但也可谓是水平高超。李升平广为流传的哈利波特同人小说【纯白年代】堪称同人圈巨擘,十几年来都为人所称颂。中篇小说【浮生不思量】的知名度不高,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升平姐姐的作品之一(好感度超过【孤独的心】)。
【浮生不思量】的故事情节就我所知来自于活力把原创区一段时期非常风靡的设定,即法国乡下的贫女芙蓉·德拉库尔为了在三强争霸赛中出人头地,用身体贿赂了来布斯巴顿考察勇士人选的英国魔法部官僚卢修斯·马尔福,从此芙蓉开始了她成为布斯巴顿的勇士以及卢修斯·马尔福秘密情人的生涯。
卢修斯与芙蓉这对cp曾经非常流行,听上去属于无厘头组合,但作为【哈利波特】的边缘角色,他们的人生比受人关注的主角们更有发挥的余地。由这个设定开始,很多写手创作出了文采飞扬也不失无病呻吟的作品。 其中王家卫风格、张爱玲风格、张悦然风格是围绕芙蓉这段故事的文章中最为突出的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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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然可以说,以原著的人设来看,【浮生不思量】中的剧情是荒唐的,这些角色绝对干不出升平姐姐笔下这种事情来。但是【浮生不思量】通篇都带有一种怪诞的色彩,就像【孤独的心】最后告诉我们这部小说是个杜撰的故事(不是【哈利波特】世界里真实发生过的),这些都透露出一种似有还无、很多东西需要你去猜测来理解的情况。偏巧王家卫电影大段的空白也是同样给了观众想象的空间,这一点上李升平的作品与其非常相似。
第一次阅看【浮生不思量】是在十几年前的活力吧上等着连载,经年之后再次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许多年轻时未曾理解的细节。偏偏【浮生不思量】是将碎片情节穿插罗织出来的,时过境迁,依旧经典。
【浮生不思量】最开始吸引我的,就是李升平在描绘【哈利波特】中冷门角色时所赋予的灵魂。比如韦斯莱一家的形象在哈迷心中已经十分固定,属于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我们最为熟悉的,就是从双胞胎到金妮这几个孩子的故事,但对于韦斯莱家族其他成员——他们那些没有展示给读者的一面,就在【浮生不思量】中以一种十分独特的视角展现了出来。
韦斯莱一家被李升平渲染出非常浓郁的王家卫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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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浮生不思量】第五回 查理·韦斯莱
比尔和查理这两兄弟,算得上哈利波特同人中乏人问津的角色。那是因为他们在原著中也是寥寥几笔带过,相对于他们的弟弟,比尔和查理的形象是相当单薄的。但是在升平姐姐笔下,韦斯莱家最大的两个男孩瞬间鲜活了起来——他们的人生过往、他们的情史以及后期性格的生成,和睦的韦斯莱兄弟之间暗流奔涌的矛盾都被李升平赋予了灵魂。
【浮生不思量】有不少章节描述的是韦斯莱一家的阴暗面,一家九口各有各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描述芙蓉情史的同人小说中,韦斯莱一家是不可或缺的陪衬,也多是这样的题材才能以一种全新的角度看待这些早已被打上温暖标签的角色。
就我所知,李升平是一个官配党。但是一个支持罗赫的作者写下哈赫的王家卫式情节属实让人眼前一亮。曾有人说李升平笔下的HP人物OOC地厉害,但我倒觉得她是将角色身上某一个点进行数倍的放大,让观者阅看此处时陡然一惊,却又感到这是情理之中。当然我不否认,赫敏的刻画略显做作。从描述赫敏与马尔福因为潘西之死产生的冲突时,也能体会到作者对德赫CP的恶意。
赫敏的聪明是凌厉迅捷的,如同水磨磨砺出的刃,发着不露锋芒的暗光,实则毫无钝处,是不容半分侥幸的优异。她不刺眼,因为待人接物温和善良,因为不美的缘故,所以没有美女那种鄙俗的不可一世,可是她也骄傲,如同雨后第一朵绽开的莲花,顾盼无人,孤芳自赏。 或许是因为她的个性,哈利所以对她视而不见,待到拨云见月,她业已名花有主,且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罗恩。这让哈利更加后悔,赫敏能选择罗恩,便离自己不远,失之毫厘,则愈加遗憾。——摘自【浮生不思量】第七回 哈利,赫敏与罗恩
最值得一提的是李升平笔下的金妮·韦斯莱,我相信相当于我个人而言,升平姐姐是十倍地讨厌金妮。得益于升平姐姐的文笔,这份厌恶化作绵里藏针,大幅度放大原著中金妮刻薄芙蓉的特点并发扬光大,连带着周围其他人——布雷司·沙比尼、查理·韦斯莱和芙蓉·德拉库尔,都被那一抹刻薄涂成了脏色。
布雷司走出医院大门时对金妮有了新的认识,自然她冰雪聪明,却也乖张而囫囵,她的胜利只需要形式上的,不计较是赔了夫人还是折了兵,没有投鼠忌器和得不偿失的顾虑,不管最终受伤的是芙蓉、查理还是自己,她只要达到最终认定的目标,这是年轻人的可爱,也是年轻人的危险。——摘自【浮生不思量】第六回 布雷司·沙比尼
【浮生不思量】完结的时候【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还没有出版,在此不由不惊叹李升平对洛夫古德先生性格的预见性和把控能力。与此同时,璐娜·洛夫古德的描写可以说是绝对提炼出这个人物在原著中的精髓,同样是放大特点,李升平在刻画个性人物上的才能堪称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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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浮生不思量】第六回 布雷司·沙比尼
与此同时,布雷司·沙比尼、潘西·帕金森等小角色的刻画也十分传神。
对李升平作品有所了解的哈迷读者都知道卢修斯·马尔福是她的男神,因此这个角色在【纯白年代】中大放异彩。而卢修斯在【浮生不思量】里只是个活在他人回忆中的过场角色,尽管他是女主人公人生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相比之下,【浮生不思量】中人老珠黄的纳西莎·马尔福的描写我倒觉得远比【纯白年代】里面那个水仙洋娃娃吸引我,我自始至终不喜欢这个女人,但不得不佩服这是源自于李升平绝对出色的人物描写。
在蛇院脑残文横行并被读者弃如敝履的现在,李升平的作品宛如一股不可缺少的清流。她笔下的斯莱特林们被赋予的是真切而冷暗的灵魂,所谓的高贵其实早已渐行渐远。正如【浮生不思量】结尾卢修斯·马尔福葬礼上的闹剧一样,无论被世人吹得怎样风光,他们最终的定义仍旧是丑角。
「看来没人想起卢修斯。」躲在桦树后面的芙蓉对查理说,「这真是一场闹剧。」马尔福先生油亮的棺材还在光天化日下暴露着,被一群哈哈大笑的人丢在一旁。——摘自【浮生不思量】第十一回 婚礼与葬礼
【哈利波特】读者很多是年轻人,但是也有不少有阅历的成年人为它撰写描述社会中颓败而沧桑的同人章节。这其中不乏被斥为狗血的剧情,但更多的是阐述哈迷们长大后的无奈。
七.【The Malfoys】
作者:不详年份:活力吧的时代
主角:卢修斯·马尔福、芙蓉·德拉库尔
配角:纳西莎·马尔福、德拉科·马尔福、安多米达·唐克斯等等
性取向:直
篇幅:中篇小说
原文链接:
【The Malfoys】和【浮生不思量】一样,属于活力吧那个已经逝去的「前哈利·波特」时代,也是卢修斯·马尔福与芙蓉·德拉库尔这对CP最火的时候所产出的优秀同人小说。相对于【The Malfoys】,【浮生不思量】对卢芙CP的描写相对清淡(尽管多出了开车情节),【The Malfoys】作为多位作者的合集,奇迹一般将这对邪教冷CP在当年搞火了。
按照常理,【哈利波特】同人圈中的邪教CP都是读者看乐子,但是卢芙CP在【The Malfoys】【浮生不思量】的深层次刻画下深深打动了我。要知道我对【哈利波特】同人作品的阅读要求比较高,【The Malfoys】的文笔和情节设定深得我心,一对邪教CP在平行世界中竟然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并认可了,足见【The Malfoys】绝对有它的过人之处。
【The Malfoys】在活力吧连载的时候,我记得【哈利波特】原著还没有出版完毕。我只保留了【The Malfoys】前五章的文字记录,后面的内容并不得我心意,因此遗忘在记忆的长河之中了。
【The Malfoys】讲述的是卢修斯·马尔福的中年危机,以及他的婚外恋情带给家庭的影响。这样的题材并不以【哈利波特】普通读者(年轻人)为对象,因为涉及婚外情的故事(比如一些国产电视剧)都是以人到中年且出现婚姻问题的夫妻以及婚恋者为受众的。【The Malfoys】或许更适合经历过婚姻问题的三十多岁以上的【哈利波特】读者消遣,但是尽管如此,也并不妨碍年轻的读者阅看,当然得出的感悟自然也不尽相同。
在【The Malfoys】中,芙蓉·德拉库尔是个出身贫贱的法国乡下姑娘,当然在【哈利波特】原著里,芙蓉作为媚娃混血,本身就是半人半兽那属于低贱的一类。她渴望出人头地摆脱命运,于是在卢修斯·马尔福(英国教育部官员)在布斯巴顿挑选三强争霸赛候选者的时候贡献自己,她所要的就是那张从火焰杯里喷出的纸条。所以从【The Malfoys】的角度看,火焰杯喷纸条不光是小巴蒂·克劳奇所关心的事情,也是需要卢修斯·马尔福关心的。
此时的卢修斯人过中年,有与他相配的妻子和孩子,事业成功,在英国魔法社会举足轻重,是所有中年男人羡慕的对象。对这样一个男人来说,出轨并不是什么太令人惊讶的事情。正如纳西莎所说,再美丽的女人看了二十多年也看厌了。卢修斯抱着打野食的心态和芙蓉做了交易,在他的眼里,芙蓉是个非常简单的女孩儿,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权欲交易。
但是卢修斯在魁地奇世界杯赛上见到了随马克西姆夫人来观看比赛的芙蓉,只不过芙蓉因为买不起票,就混在保加利亚的吉祥物媚娃中间进入赛场。卢修斯看不下去她的寒酸,给了芙蓉钱。他们的交易关系仍旧继续,一个出钱,一个出卖肉体,权欲交易变成了财色交易。一直到卢修斯察觉到芙蓉开始有了感情的变化,才开始想跟她分开。对于卢修斯来说,他做梦也不会想和芙蓉有什么爱情,更不可能为了她与纳西莎离婚。
不想离婚的不光是卢修斯,纳西莎也不想离婚,尽管她对自己的丈夫早就没有了爱情。纳西莎也是个中年妇人了,拥有着同龄女性渴望的一切,也有同龄女性相同的烦恼,即丈夫的不忠诚。芙蓉并不是卢修斯第一个情人,这一点纳西莎是知道的。她在察觉到芙蓉没有安安分分待在法国而到了英国后,做出的态度就是离家出走,更绝的是,她去了早就和她不来往的姐姐——嫁给泥巴种唐克斯的安多米达家里。
这是很多闹别扭的夫妻常见的场面,赌气的妻子不是回娘家就是到姐妹家里诉苦,然后就是卢修斯去自己根本不愿意踏入的房子里找老婆回家。【The Malfoys】中的卢修斯和纳西莎之间颇有默契,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芙蓉,也没提起婚外情一个字,就有了离家出走。坐上马尔福家马车的纳西莎一言不发,卢修斯就知道这一切已经过去。每当看到这里,就觉得一阵悲凉。
这是怎样的一对夫妻?他们之间甚至连谈话都没有, 人过中年的夫妻有多少完全没有彼此谈话的欲望?他们就那样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
在这里突然想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电影的结尾,纳西莎拉着儿子走在前面,根本就没回头看一眼自己狼狈不堪跟在后面的丈夫。所以我想这对夫妻至少在这个时候,或者说至少在大胃椰子的心里已经不再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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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芙蓉,我更喜欢她在【浮生不思量】中与比尔·韦斯莱的对手戏。那时候的她已经不再是食死徒的情妇,而是凤凰社成员的未婚妻。
德拉科·马尔福在【The Malfoys】中所扮演的是一个经历三观崩塌的孩子。他眼中的完美父亲形象已经不再,德拉科所感受的是每一个经历父亲出轨的孩子所有的痛苦。不过既然我讨厌德拉科·马尔福,所以也就不关心他在任何同人小说里所经历的痛苦。
他的一切感受,都不值得我落笔。
八.【囚徒的房间】
待续——答主会没完没了的更新下去预告:【永不回顾】【哈利的生日】【走在阳光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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