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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考试作弊一次就要失去学位证这个处罚严重吗?

2016-09-23知识

我觉得这个处罚过于严重了。

先说下背景:我不知道别的学校是怎么做的,清华按作弊的严重程度来处分,如果是预谋作弊(小抄),那么可以给到留校察看处分。如果是临时起意的作弊,给严重警告或者记过。(但认错态度好可以减轻处分)记过以上(包括记过)的处分如果不撤销,就不能给学位证。但处分考察期6个月之后可以申请撤销处分。

再说下斯坦福的情况:斯坦福对于初次被抓考试作弊、作业剽窃等等一类违反荣誉条令(Honor Code)的典型处分是:带有观察期的一学期停学附加四十小时的志愿服务。也就是说,如果你毕业之前不再犯错误,这个处分自动撤销,你也不用实际停学,可以一样拿学位。美国的学校没有学位证和毕业证之分,毕业了就有学位。 斯坦福每年都会抓到一些作弊、剽窃的,政策上主要是教育为主,下不为例。成绩单上也不会有处分的历史。更不会公告处分,把学生置于公共羞辱之中。斯坦福的所有处分都是严格保密的,绝对不会全校公开。

可以看出,斯坦福的处分是比清华要宽松很多的。清华如果是预谋作弊,就起码要推迟拿学位了。 我知道国内很多学校对考试作弊被抓的处分比清华还要严厉的。

但实际上中国大学的学风真的比斯坦福好么?我不觉得。很多时候考试作弊, 就是因为处罚过于严厉,监考老师和教授不敢抓,睁只眼闭只眼放过去。

大家都有犯错的时候。很多时候作弊虽然不对,但也是有各种诱因的。比如压力过大、心理状态不佳等等。每个人也都有个别头脑发热的时候。但我们的学校对于考试作弊一棍子打死,不给反思的机会,实际上又因此不严格执法,并不能起到很好的教育惩戒效果。

大学首先是一个教育机构,是要允许学生犯错的。 作弊其实并不是什么不可挽回的大错,一般来说也不会造成学校的巨大损失,主要就是个维护学风的问题。所以我认为针对作弊的处分还是以教育惩戒为主,而不是以羞辱惩罚为目的。既然如此,就要给学生改正的机会。比如对于初次作弊,该门课的学分可以暂时不给,给学生补修、补考的机会,然后给个警告处分(不计入档案)。

另一方面,要改变法网疏且漏的状态。作弊、论文剽窃就该严查,这样才能起到防范于未然的目的,才不会给学生造成管理松懈的印象,才能防止学生走入社会走入工作岗位后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

其实技术上讲,考试作弊、论文剽窃并不是很难侦测的。学校可以在这方面多下功夫,而不是只想着怎么抓到了以后去严惩甚至羞辱学生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