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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后,派出所怎么处理?

2020-06-21心灵

关于打架,有一个很极端的说法。

别人打你,能躲就躲,能跑就跑,宁可被打,也不要打别人。

这个说法听起来很怂,甚至有点窝囊,但却是真相。就打架这个问题我和很多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都聊过,最终得出的就是上述结论。

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甲在夜市上经营小吃摊,和一起经营小吃摊的乙因为摊位的占道问题发生争吵,乙这边好几个人一起拥上去打甲,甲这边就一个人,甲被打急了,一拳打到乙的鼻子上,随后被到场的警察分开。乙双侧鼻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甲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心赔钱和解,乙张口要三十万,少一分都不愿意谅解甲,最终甲拿不出来这三十万,被判了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

案例是个例,不具有普遍性,不过有些问题值得注意:

1、谁先动手并不是很重要。打架后许多人很委屈的讲是对方先动的手,难道别人打我,我不能还手吗,然而在起诉书上可能就是「互殴」两个字,最多算是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得追究,无非就是少判几天,谁先动手其实没那么重要。

2、伤情无法掌控。平时也许你对自己的力度有所把握,但打架时往往处于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