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选择读法律前,曾看过一部小说,叫【原谅我红尘颠倒】。作者是慕容雪村,当年的网络四大写手之一,在天涯论坛很有名气。
他的小说总是把现实写的很刻薄,这本讲律师的书语调平缓,却在叙述一个残酷的世界,让你不敢信而又不能不信。实体书的结尾,作者写道这整本书都不过是男主角的一场梦,大梦惊醒后一切回到起点,于是罪恶消散黑暗隐退,主人公决定幡然悔悟拉女朋友去结婚,决定从此做个好人。
但这不过是为了出版而改的结局,在连载版中男主是被作者写死了的,作者后来在网上说:我不能不把他写死,我把他塑造成了一个这样的形象,如果他不是以死赎罪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大意如此,我以前看到的)
但主人公实在是让人又爱又恨,他并非从来就是这样一个冷血的性子,而是由来有自、为现实所迫的。因此在鄙夷之外,读者又很难不去同情他。
缘何身染红尘,只因生在红尘中。缘何红尘颠倒,只因人世本非正。
84年暑假,有个农民带了3只鸡和42个鸡蛋到镇上赶集,想卖了钱给儿子交学费,没想一出门就遇上了公安局,那年头的公安局爱喝鸡汤,立马铐了起来,鸡和蛋全部收归国有,还说犯了投机倒把罪,要判刑。这家人慌了,四处借了260元钱,派他儿子送到派出所,赶到时天已经黑了,整个派出所弥漫着炖鸡香味,所长大人头戴大沿帽,手执肥鸡腿,左啃一口右啃一口,样子威武庄严,十分专政。
那农民铐在墙边的栏杆上,衣服全撕破了,身上血迹斑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他儿子把钱送上,吓得话都说不出来。
所长剔了剔牙,问他:「几岁了?干什么的?」
那儿子回答:「15了,学生。」
所长把钱收下,用油乎乎的手拍拍他的头:「小兔崽子,别跟你爹学,长大了做个好人!」
1984年,我刚刚初中毕业,中考成绩全县第一。在那间飘着炖鸡香味的土坯平房里,我上了人生的第一堂伦理课:做个好人。
那夜里我背着爸爸回家,他一直没说话,路上摔了一跤,半天爬不起来。他摸着我的脸问我:「儿子,你能考上大学吧?」
我说:「一定能!」
他沉默了半天,一字一句地说:
「学法律。」
我说:「好,学法律!」
——【原谅我红尘颠倒】
by:慕容雪村